日本5年内368起过劳死,你曾为工作拼到什么地步?劳动者过劳死算不算工伤_过劳死_员工_大妈

历史故事本文相关内容:过劳死 过劳死 员工 大妈

本文目录

  • 日本5年内368起过劳死,你曾为工作拼到什么地步
  • 劳动者过劳死算不算工伤
  • 过劳死为什么频发
  • 加班狗怎样才能避免过劳死
  • 因过度加班而自杀,算不算过劳死
  • 工会在面对“过劳死”的时候,是什么心态
  • 如何看待一些行业的过劳死现象
  • 为何很多人宁愿拿着高薪为老板加班到过劳死,也不愿做连大妈都能驾驭的了的小生意
  • 62岁过劳死,儿子索要150万赔偿,这样对吗

日本5年内368起过劳死,你曾为工作拼到什么地步

提问中说到的5年368起过劳死的数字是错误的。这个数字,是日本新闻于去年报道的、2010-2015年间因精神疾病自杀,而后被认可为是过劳死、劳灾事件的人数。下面这是原文报道和海外网的报道:

“に精神疾患で労災認定され”这是看不懂丢掉了?过劳死、劳动灾害的认定在日本有两大项,心脑疾病和精神疾病都是被统计的。只说精神疾病的死亡人数,还去掉了精神疾病的成因是为什么?

下图里自己都说了“因精神疾病或脑部疾病”,而后直接去掉“精神疾病”讲过劳死数量……看来厚生劳动省是很难登录了。

不好意思,我能登录。下图是日本十数年来对于劳动灾害和过劳死的赔偿统计,黄色的就是死亡及未遂人数,自己加起来算算,心脑疾病多少人,精神疾病又是多少人:

都2018年了,居然用2017年10月的旧文发报道。去年统计没出来,日本媒体只能用现有的368件精神疾病自杀的案件报道,继续引用也确实可以,但是不注明时间,而且断章取义,去掉“精神疾患”混淆过劳死、劳动灾害的概念。这么偷换概念的小编怎么会过劳死呢?就只有被批到抑郁这样子才可能吧,所以心理辅导等福利海外网有吗?

仔细想想,全日本几千万劳动者,过劳死的人数5年加起来才368人……这更像是在夸奖他们。其实不只是精神疾病,心脑疾病的过劳死在中国也一样存在并多见。杭州长运司机吴斌是因意外事故死亡,这属于工伤。但江苏徐州966路公交车司机董亮呢?他因心梗猝死前把车停在路边拉手刹,这就是因心脑疾病引发的过劳死,是劳动灾害!

无论中日,心脑疾病类过劳死在医护人员、公交司机、人民警察、媒体记者……我们知道有不少行业都曾被报道过心脑疾病诱发的猝死,何独只是遮遮掩掩地去谈精神疾病?如果要正视因工作诱发的抑郁、焦虑等精神疾病,就像原报道中提到的高桥茉莉说“要加班20小时了…害怕第二天来临…凌晨4时都要工作…好想死…”

那就堂堂正正的去谈精神疾病类过劳死在中国的忽视。掐头去尾,欲言又止,全文都不知道想要说什么!

用这样的错误概念和数据去问“我曾为工作拼命到什么程度……”我怎么回答合适?说自己没疯不合适,可用爆肝去怼精神病患这也很不厚道的。或许只能说,中国国内现有的工作环境,对过劳死的忽视,尤其是一些私企的过度盘剥,几如现代周扒皮。所以哪怕是坐办公室,也一样像是慢性自杀。至于是心脑疾病还是精神疾病……这就看个人体质了。

劳动者过劳死算不算工伤

目前我国对“过劳死”是否属于工伤,要看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一 、过劳死”,是一种职业性的突然死亡,指因工作过度致死;亦即指工作过程中过重的身心负荷、疲劳的不断累积,造成既有的高血压、心脏病或动脉硬化等疾病的恶化,进而破坏劳动者正常的工作和生命节奏,最终导致死亡。

二、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并未针对“过劳死”有所规定,不少人呼吁应当将“过劳死”纳入工伤范围,加大对劳动者的保障力度。但在对于工伤的认定中,其实已经涵盖了一部分“过劳死”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样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其中肯定包括“过劳死”的情况。因此目前“过劳死”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过劳死为什么频发

反正我差点过劳死过。那会刚毕业傻,以为努力工作就会有回报,都不看是做什么工作,在什么公司。

我刚毕业时去一家私人加盟的橱柜店做橱柜设计,八点上班,六点半下班。去到就开始打扫卫生,两个地板条店和一个橱柜店我一个人打扫,差不多打扫三个小时,打算完就得做饭伺候老板两口子 。

吃完饭就去客户家量房,回来设计橱柜,老板规定,一个客户必须给出十套方案,多次力争,要求收设计费,老板不答应,一个橱柜十个方案,客户看看自己做去了。就我一个员工,老板见我客户多就和我抢客户,不愿意多给我提成,我按照客户要求推荐客户能接受当然价格也贵一点的橱柜,老板硬塞给人家1/4价格的,人家看看质量根本不愿意定。

在了三个月,总是拿我和他们签的假合同威胁我,让我赔偿培训费,我刚毕业也没有钱,我只能继续履行合同,家里也因为我拒绝他们安排的工作而讽刺我。

那会特傻,以为签了合同就必须按合同走,不然毁约不仅赔偿还会影响个人信誉,真傻。

整个人被逼得110多斤瘦成70多斤,又累又苦,还被嘲笑吃不得苦,最后去拿提成,老板以他们家亲戚是法院的不给,劳动局说我签的是私人合同,不归他们管。

后来有几个做律师的客户告诉我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他们也帮助我让老板主动解除了合同,我才离开的。

加班狗怎样才能避免过劳死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道林养性》说:“养生之道,常欲小劳,但莫疲及强所不能堪耳。”

劳逸有度,劳逸结合,劳逸“中和”,有常有节,既不能过劳,也不能过逸。

《吕氏春秋》云:“出则以车, 入则以辇niǎn, 务以自佚yì, 命之曰招蹶jué之机; 肥肉厚酒, 务以相强, 命之曰烂肠之食; 靡曼皓hào齿, 郑卫之音, 务以自乐, 命之曰伐性之斧,三患者, 贵富之所致也。”

出出入入都靠车辇, 追求这个来使自己安逸, 这就是招致瘸腿的工具; 好肉醇酒, 追求这个来使自己强大, 这就是腐烂肠子的食物; 美妙的佳人,还有郑国、卫国的靡靡之音,追求这个使自己快乐,这就是砍伐性命的斧子。这三种祸患,都是尊贵、富有所招致的啊。

明人李中梓zǐ编撰的《医宗必读》指出:“后天之本在脾。”。

脾胃伤,则气血亏;气血亏,则百病生。

毛泽东的养生心得,用他老人家自己的话来说就是16个字,“养生十六诀”:遇事不怒,基本吃素,多多散步,劳逸适度。

果雪儿国医启蒙绘本幼儿园健康教育专家认为,没有绝对的静,也没有绝对的动。动静结合,劳逸适度,才能保持生命的活力。

因过度加班而自杀,算不算过劳死

因为过度加班而自杀行为,算不算过劳死?

什么叫过劳死,企业强行安排员工加班产生的员工身体严重过载死亡行为,叫做过劳死,这方面企业对此负有全部责任。如果有过劳死现象,直系亲属可以起诉企业法人,并要求企业法人对生命损失作出赔偿,同时黑企业接受应有的刑事处罚。

自杀行为,不管别人怎么样对你,自杀都是自愿行为,个人负带全部责任。因为企业合同事项上,劳动法也规定了,企业员工都属于自愿加班原则,企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超负荷工作。

如果对于企业安排岗位劳动强度不适应的员工可以向领导或者人事部门提出更换岗位请求,并详细说明换岗原因,如果理由合理,企业给予员工换岗权利。如果不合理,企业有权拒绝员工的不合理要求。

但是如果换岗理由合理,但是企业不予员工更换岗位,那么员工可以向员工关怀处和企业工会处投诉领导侵权行为,由工会调查了解事件详情后协商解决换岗要求。

消极处事,缺乏沟通,是消极行为发生的原因,所以职场生活中遇到任何事情,都不要消极处事,不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实属不公平,员工大可以辞职走人,并不是说要自杀,这是天真可笑的。

职场生涯中,解决任何事情,都有学会沟通协商解决、利用维权途径为自己说话,如果不满意维权结果的员工,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员工选择公司,公司选择员工,这家企业并不是唯一出路。

工会在面对“过劳死”的时候,是什么心态

心态是没听见没看到没人说不知道,不关我事,死不死的关我啥事,只要不耽误我拿工资就好。

如何看待一些行业的过劳死现象

身上若无千斤担,谁拿生命赌明天。

我是培训厮老房,今天给大家回答一个关于过劳死方面的一个话题的问题。

工作是我们生命当中的一部分,但它一定不是生命的全部,如果说你为了工作把自己的生命搭进去,那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吧。

有一些行业确实非常的辛苦。再加上我们大部分人由于缺乏锻炼以及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比如说熬夜饮食等等方面都会造成一些亚健康的状态,而我们又没有很好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身心健康,在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可能会产生过劳死的现象。

一定程度上我认为员工和企业一定是一条战线上的,虽然我们不能够达到一种完美的平衡,但是企业没有员工就产生不了价值,员工没有企业呢,同样缺少了一个平台,在这种状态之下,员工一定程度上一定要照顾好自己,那同样的作为企业来讲的话,一定要为员工提供一个健康的平台,这样才能够持续的去经营去成为一家伟大的公司。

过劳死现象啊,有很多的一些公司都会发生过,他们的精神压力,包括敖夜,可想而知他的工作状态是多么的糟糕,但是我们看到了过劳死的大部分是一些白领,但同样呢,如果说是劳动的话,我们肯定没有一些农民工他们的劳动强度更大,那这种情况下其实很显而易见的,就是我们的身体肯定是出了一些状况,在这种精神以及肉体双重的一个压力之下,那出问题也就是迟早会发生的一件事情了。

在这里给各位做一个总结,还是工作只是我们生命当中的一部分,可能我们会基于各种各样的压力,但我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因为我们工作有时候不仅仅是为了我们钱?,还是为了我们的家人,我们的父母,我们的亲人,我们的孩子,他们都需要有一个家庭支柱,家庭成员缺一不可,我们为了我们身边的人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给自己一些休息的机会,给自己一些身心放松的机会。

为何很多人宁愿拿着高薪为老板加班到过劳死,也不愿做连大妈都能驾驭的了的小生意

我觉得,小生意并不容易吧,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驾驭小生意的吧。

先举个简单的例子。

以前在小区前面一幢楼里,住着一对老夫妻;两人每天早晨在新村门口摆个粢饭团摊,靠这个赚钱过日子。

摊位很简单。一张方凳上放着一个木桶,里面是蒸好的糯米;一张方凳上放着油条、芝麻、榨菜、咸菜、绵白糖等,按照客人的口味进行添加。还有一张方凳上坐着大妈,大伯就站在大妈的边上。

等路过的客人停下来了,大妈便会按照客人的要求,将二两或三两糯米平铺在白纱布上;然后在上面放上油条或榨菜等,再用纱布把它卷成粢饭团给客人。大伯在一旁负责收钱。

这应该说是一个相当简单的小生意了吧,那么是不是做起来很容易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首先,要能吃苦。

大妈和大伯做的是早点生意,最晚的话到早晨八点半左右就可以收摊了;收摊以后,两人稍微休息一下,就开始忙自己的午饭。

等到吃过午饭,大妈要把早晨用过的木桶和纱布全部清洗干净;木桶搁在阳台上吹干,纱布在太阳下晒干。大伯会隔三差五地外出购买糯米和绵白糖,为了节约成本,他们还自己买了芝麻炒熟,自己腌制咸菜。

晚饭往往四点多就吃了,也不另做,中午多下来的饭菜热一下就对付了;然后,基本六点就熄灯睡了,而且天天如此。

为何这样?因为每天早晨三点多,大妈就要起床蒸糯米了;只有这个点起床开始做准备工作,才来得及在六点之前把摊摆好。大伯稍微可以晚起一点,他只要负责购买当天新炸好的油条就行;所以说这个稍微晚点,只是和大妈相比而言。

一年365天,除了春节的那几天以外,他们天天都如此;这样的劳动强度有多少人能扛得下?

第二,做小生意也需要技术。

还是拿大妈和大伯的粢饭团摊来说。在离他们摊位不是很远的地方,也有另一个粢饭团摊,但是生意就明显没有他们好;每天收摊的时间,都要比他们晚上许多。

因为好多人觉得大妈和大伯的粢饭团,吃起来糯米不粘口,又有嚼劲;这也就说明了,蒸糯米的火候非常有讲究。

还有,当顾客要求买二两或三两粢饭的时候;大妈都是一勺下去,份量几乎都是精准的。这份功夫,难道不是靠经年累月练出来的?

要知道如果给的少了,那就是缺斤短两,也会慢慢的流失客源;如果一直给的多了,那么本来就是小本买卖,也贴不起那么多。而买早点的顾客大多是匆匆的上班族,赶时间都来不及,又怎么可能等着摊主精确地去称份量呢?

所以说,做小生意并不见得轻松;各行各业都有它辛苦的地方,只是作为外人无法都了解得清晰透彻而已。

62岁过劳死,儿子索要150万赔偿,这样对吗

法律问题我不懂,也不讨论。

只是一个母亲,一个有两个儿子的母亲,62岁了,居然会过劳死。

想问问这两个儿子,即便是150万给你们了,你们花起来心能安?

你们不怕将来你们的儿女也会这么对待你们?

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们怎么自处?不觉得自己其实是个畜牲?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