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名句精华20句有哪些
1、败莫败于不自知!
出自先秦·吕不韦《吕氏春秋·自知》。
人最大的失败在于没有自知之明。
2、得言不可以不察。
出自先秦·吕不韦《吕氏春秋·察传》。
听别人传来的话不能不加以思考分析。
3、不知而自以为知,百祸之宗也。
出自先秦·吕不韦《吕氏春秋·谨听》。
不知道而自以为知道,这是多种祸患的根源。
4、遗生行义,视死如归。
出自先秦·吕不韦《吕氏春秋·季冬纪·士节》。
为了正义的事业,可以抛弃生命,把死亡看成回家一般。此言意在提倡一种为了行义而甘弃生命的人生价值观。
5、全则必缺,极则必反。
出自先秦·吕不韦《吕氏春秋·博志》。
太全了就一定要缺,事物发展到了顶点,就会向相反的方面转化。
6、不知理义,生于不学。
出自先秦·吕不韦《吕氏春秋·劝学》。
不懂得义理,根源在于不学习。
7、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出自先秦·吕不韦《吕氏春秋·尽数》。
流动的水不会腐臭;常常转动的门轴不会被虫蛀。
8、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
出自先秦·吕不韦《吕氏春秋·去私》。
推荐外人不回避仇人,推荐家里人不回避自己儿子。说明举用人才应出以公心。
9、水出于山而走于海,水非恶山而欲海也,高下使之然也。
出自先秦·吕不韦《吕氏春秋·审己》。
水从山里流注到大海,并不是水爱海不爱山,而是地势高低不平造成的。比喻在上者英明,贤才便可得到重用。
10、愚之患在必自用。
出自先秦·吕不韦《吕氏春秋》。
愚蠢的人致命弱点,就是专凭自己的主观意图去办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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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今: 八曰——
1 察今: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於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口惛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凡先王之法,有要於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2 察今: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於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为治,岂不悲哉?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
3 察今: 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曰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邪;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有过於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於此。
译文
国君为什么不取法古代帝王的法今制度呢?不是它不好,而是因为后人无从取法它。先王的法今制度,是经历了漫长的古代流传下来的,人们有的增补它,有的删减它,怎么能够取法它呢?即使人们没有增减它,也还是无从职法它的。
凡是先王的法令制度,是适应当时的需要的。(过去的)时代不能与法令制度(的条文)一同存在下来。(古代的)法令制度即使现在还保存下来,还是不能取法它。因此要抛弃先王现成的法令制度,而取法他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先王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是什么呢?那就是从人出发,自己本来也是人,所以明察自己就可以推知别人,明察现在就可推知古代。古代和现在是一样的,别人和自己也是相同的。明白事理的人,可贵的地方就在于他能够根据近的推知远的,根据现在的推知古代的,根据看到的推知未见到的。所以观察房屋下面的光影,就知道太阳、月亮的运行,早晚和寒暑季节的变化;看到瓶子里水结的冰,就知道天下已经寒冷,鱼鳖已经潜伏了。尝一块肉,就知道一锅里的味道,全鼎中调味的好坏。
楚国人要去偷袭宋国,派人先在澭水里设立标记。澭水突然上涨上,楚国人不知道,还是顺着(原来的)标记在夜间渡水,(结果被)淹死的有一千多人,士兵惊骇的声音如同大房屋倒塌一样。以前他们设立标记的时候,是可以(根据标记)渡水的,现在水位已经变化,水涨了很多,(可是)楚国人还是照着原来的标记渡水,这是他们为什么惨败的原因。现在的国君取法先王的法令制度,就有些象这种情况。时代已经与先王的法令制度不相适应了,但还在说这是先王的法令制度,因而取法它。用这种方法来治理国家,难道不可悲吗!
所以说治理国家没有法令制度就会混乱,死守古老的法令制度而不改变就会行不通,混乱和不合时宜都不能治理好国家。社会不同了,时代改变了,改变法令制度是应该的。比如好的医生,病症千变万化,下药也要千变万化。病症变了而药不变,本来可以长寿的人,现在也变成短命鬼了。所以做事情一定要根据法令制度来进行,修订法令制度要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统治过天下的七十一位帝王,他们的法令制度都各不相同;不是一定要有所不同,而是时代形势不一样了。所以说:好剑只要求它能斩断东西,不要求它一定是镆铘;好马只要求它一天能跑千里,不要求它一定是骥骜。完成功名,这才是古代帝王追求的目标啊。
楚国有个渡江的人,他的宝剑从船上掉到水里,就急忙用刀在船上刻个记号,说:“这里是宝剑掉下去的地方。”船停了,他就从他刻着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打捞宝剑。船已经走了,但剑没有动,这样寻找宝剑,不也是很糊涂吗?用旧的法令制度治理他的国家,正和这个(故事)相同。时代已经变了,而法令制度不变,用这种方法治理国家,岂不太难了吗!
有个从江边上走过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在拉着个婴儿想把他投到江里去,婴儿啼哭起来。旁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这孩子的父亲很会游泳。”孩子的父亲尽管很会游泳,那孩子难道就一定也很会游泳吗?用这种方法处理事情,也必然是荒谬的。楚国人治理国家,就有点象这种情况。
《吕氏春秋》的作者是难
吕不韦,卫国国都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人,早年在韩国经商,成为“家累千金”的大贾。庄襄王继承了秦国的王位后,为了酬谢吕不韦奔走请托的拥立之功,便用吕不韦为丞相。吕不韦在秦执政期间,不但学习信陵君、春申君的养士风气,还学习信陵君使用宾客著书立说的办法,命宾客选取各派学说之长,加以综合贯穿,主编成《吕氏春秋》一书。 《吕氏春秋》分《八览》、《六论》、《十二纪》三部分,共160篇。有关它的成书年代,迄今大致有三种说法。 一、作于秦八年说。吕不韦在《吕氏春秋》的《序意》篇中说:“维秦八年,岁在沼滩,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问十二纪。”高诱注云:“八年,秦始皇即位之八年也。”古人的习惯,书作成后才作序,那么,吕不韦自说《吕氏春秋》成于秦始皇即位八年(公元前239年)是不该有什么问题了。 二、作于秦十年说。时移世易,到了汉代,《吕氏春秋》的作者自说书成.于秦八年,居然受到被誉为“良史之材”的著名历史学家司马迁的疑弃。司马迁在《史记·自序》中说: “不韦迁蜀,世传《吕览》。”张守节《正义》说:“即《吕氏春秋》。”这就是说:“《吕氏春秋》成于‘不韦迁蜀’之后。”司马迁《史记。吕不韦传》记载的吕不韦迁蜀的那一段历史可以用作佐证自己《吕氏春拗成书于秦十年后的观点,“秦王(秦始皇)十年(公元前237年)十月免相吕不韦,出文信侯(吕不韦)就国河南。岁余,诸侯宾客相望于道,请文信侯。秦王恐其变,乃赐文信侯书,其与家属徙处蜀。吕不韦自度稍侵,恐诛,乃饮鸩而死”。不韦迁蜀很清楚在秦十年之后,与上所证吕氏之书成于秦始皇六年(即秦八年)之说不相蒙。 三、初作于秦八年。完作于秦十年说。《吕氏春秋》的《序意》篇中说到:“岁在涒滩。”依太岁纪年“涒滩”是“申”,而秦始皇即位八年是“壬戌”,不是“申”,所以太岁纪年与干支纪年不一致。就此,清人孙星衍作了重新考虑。他说:“考(秦)庄襄王灭周后二年癸丑岁至秦始皇六年,共八年,适得庚申岁,申为涒滩,吕不韦指谓是年。”这言下之意是说,所谓“秦八年”应该从秦庄襄王灭东周后的第二年癸丑(公元前248年)起推算。孙氏的话头,引起今人陈奇猷的注意。他着手从吕不韦偏重于阴阳说的主导思想来推求、论证,对吕不韦、司马迁之所以提出的《吕氏春秋》的成书年说,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比如,司马迁作为成书说依据而例举的吕不韦曾把刚成书的《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这件轰动当时、传颂后世的事,陈氏认为似乎不大可能成立。因为那时吕不韦“权势大落,不可能将其所著的书摆在咸阳市门展览,还延请诸侯游士宾客来参观,以致悬千金以赏增损一字的人”。然而陈氏又承认“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其所记载,当有所根据”,问题在于司马迁没注意到“《吕氏春秋》的《序意》篇置于《十二纪》之后,这就清楚地表明,《序意》篇只序《十二纪》,不包括览、论在内。又审《序意》篇的内容,序的是《十二纪》,无一字提及览与论;《序意》篇只提‘十二纪’,不提览与论,可知此时,览、论尚未完成,序而布于咸阳市门者只是《十二纪》的60篇(连《序意》篇共61篇)”这一事实。这样,就又产生了另一个疑问:“吕不韦在始皇十年免相,据《六国表》,始皇十二年吕不韦卒,其间只有二年左右的时间,在此短促的时间内,处在生死存亡的斗争,陷于纷乱如麻的情绪之中的吕不韦好像不太可能完成《八览》、《六论》共一百篇约九万字的巨著。”但是,陈氏提醒说:“应该注意到,吕不韦与众不同,他是令门客‘人人著所闻集论’。门客各人写一篇千把字的文章是不费多大力气的,况且门客的文章多是现成,是抄袭师传下来的著作的。”陈氏进而又说:“司马迁说‘不韦迁蜀,世传《吕览》’。太史公不说传《吕氏春秋》而说传《吕览》,这又清楚地表明,不韦迁蜀后著的是《吕览》,不是《吕氏春秋》全书。只是张守节误解了,误以《吕览》即《吕氏春秋》。”据此,陈奇猷提出了他的成书说:“《吕氏春秋》的《十二纪》多成于秦八年,即始皇六年,而《八览》、《六论》则成于吕不韦失势迁蜀之后,即秦始皇十年之后。” 如此看来,《吕氏春秋》作于秦八年说当不该怀疑,因为作者吕不韦总不会像他的书中自嘲的“刻舟求剑”的人那样愚拙,而搞错成书年代。而《吕氏春秋》作于秦十年说也不当质疑,因为地下发掘的史料总屡屡证实《史记》记载的正确性。再细细看看陈奇猷提出的《吕氏春秋》初作于秦八年,完作于秦十年的《(吕氏春秋)成书的年代与书名的确立》一文,确也说得不无道理,使人信服。究竟哪一个的断说符合历史的真相,这还是一个尚未解答的难题哪! (周朝民) 施宣圆按:《吕氏春秋》的写作时间,在20世纪90年代又引起学术界的热烈争论,除了以上各种说法之外,还有一些学者提出该书的初稿成于秦政八年,但其补缀之功,直至秦政统一天下之后。但多数学者仍不赞同《吕氏春秋》是两次或陆续补缀完成的观点,认为它是一次性完成的。他们认为是于吕不韦执政后期一次编纂而成的。流传至今的《吕氏春秋》虽然经过历代辗转而出现若干讹误漏衍,但就内容而言,即是当初布于咸阳市门而悬千金其上的那部书。(见四川《中华文化论坛》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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