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说不干就不干了(说不干就不干了,自说自话退群,领导同事通通拉黑,电话不接,如何看待这样的员工)_员工_干了_就不

本文目录

  • 说不干就不干了,自说自话退群,领导同事通通拉黑,电话不接,如何看待这样的员工
  • 新员工入职10天,打电话说不干了就不来上班了,该不该给他发工资
  • 我公司的人说不干就不干了怎么办
  • 感觉员工做得好好的,怎么说不干就不干了
  • 我的员工说不干了就不干,还让我把工资给清我怎么办
  • 员工说不干就不干了怎么办
  • 员工说不干就不干了,工资怎么发

说不干就不干了,自说自话退群,领导同事通通拉黑,电话不接,如何看待这样的员工

各种人都有!既然不干了。就说到做到,有啥不可?总有选择工作与否的自由!当然,做得如此决绝,应该也是事出有因吧!如果没有惹毛了,也不会做得如此决绝呀!我倒是很期待听听的想法,也许有一肚子苦水呢!说明这个人是非常没有责任心的人。他走了以后电话也不接,各个领导和同事都拉黑了,说明这个人很有个性的是个不合群的人,而且对工作对对他人都非常的不负责任。说明他们的队伍多了一个蛀虫。他这样的人走到哪里也不会被领导和同事欢迎的人?收不干就不干了,自说自退群。所有的人都拉黑这种人我认为好像是没有人性。有句俗话说得好,日久生情,一个人在一个工厂里面做久了,那些人与那些同事领导都有点感情,像他这种人,遇事就那么冲动。成不了大器,这种人要走就让他走快点,免得对方有怨气。这个是思想简单的人或者家庭条件相当好的那种,因为在同一个行业工作的话,企业很多但圈子很小,终有人认识你的,会影响以后事业上的发展。家庭条件优越的就是任性,说不干就不干了,自说自话退群,领导同事通通拉黑,电话不接,如何看待这样的员工?哦哦这个我认为吧这个员工做人绝对有问题的,说不干就不干了,还自说自话退群,还把领导和同事通通拉黑,电话不接,把后路都不留了,我认为这样的员工无论走到哪都是不受欢迎的。工作对人的情商要求非常重要,工作能力差可以培养,情商低则需要历练,这个不是一天半天能够解决的。总之做好自己,遇事妥善对待 ,要学会换位思考。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新员工入职10天,打电话说不干了就不来上班了,该不该给他发工资

新员工入职10天,打电话说不干了就不来上班了,这种情况也是要给他开工资的,只要过了试岗期,那么在试用期间不管职工干了几天,都要给人家照常开工资的,这也是对员工的一种尊重。但小编建议大家不要做那么不负责任的员工,既然已经在试用期了,那么无论你是继续干还是不干,都要给公司一个交代和说法,不能随便打一个电话就不去公司了,最起码要到公司交接一下,这样公司才会乐意付给你这几天的薪水。

员工入职十天却突然说不干了,公司应当支付员工应有的薪水

现在年轻职工的确是很霸气的,干着好好的,结果说不来就不来了,离职连公司都不去,而是直接拿着一个手机打个电话就敷衍了事了,话说如果小编是公司的人,也会觉得你这么做很过分,公司雇佣你,都是看重你了,那么即便你想要干了十天就不干了,也要去公司和领导和hr说明白原因,领导不挽留那么你就可以走了,如果领导让你交接,也没有办法。关于公司是否支付你这十天的薪水,那真是要看公司领导的心情,但只要你的交接环节都是很完满 ,那么人家就没有不给你开支的理由。

员工干了十天就不干了,要给公司一个交代

现在职场上,入职离职很正常,但一定要守公司的规则,不要说不去就不去了,公司是一个集体,不可能惯着你耍脾气,如果公司看你交接过程不完整,就不给你开这十天的薪水,这也合情合理。所以,小编建议大家要对一份工作负责,只要已经入职,不管你适不适合这份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度,在试岗期内,你就要了解公司和工作任务,如果真的不适合,就要在试岗期提出离职,这样公司也不会为难,因为试岗期公司不支付员工薪水。

现在工作都很少,所以你要和每一家公司打好关系,不要弄得太僵,或许未来还会合作呢。

我公司的人说不干就不干了怎么办

  他不干说明书 你没留住他的心噻 老板做人不做事 老板做人,不做事
  说到这,我们就必须先谈谈“无为”这个词。“无为”出自老子《道德经》。他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说,事物的最根本规律就是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既然这样,那么对待事物就应该顺其自然,让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去发展,不对它横加干涉,不去影响事物的自然进程。这里面需要强调的是,老子说的“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随意而为,不违道而为。
  所有机制都是在指导员工向好的方向进步的,员工彼此之间也会因为业绩的不同而彼此较劲、竞争,这时候的激励就要顺势而为。江苏王经理告诉笔者说,他从来不批评业绩差的员工,相反,他会选择业绩最好的员工来表扬,“××,这个月工作完成的很突出啊,不过,我对你哪都满意,就是有一点,别太拼命了,早点回家陪陪老婆孩子。”
  王经理认为,具体问题老板根本没必要去指出,这里有好的标杆,你只要顺势点一下,大家就都明白该向谁学习,也知道该怎么干了。相反,如果违反规律,而去批评指责那些业绩较差的业务员,这样你不仅给他们带来反面的压力,更让业绩好的员工觉得岌岌可危。
  很多老板的脑袋上都会有自己欣赏的格言名句,出现最多的是“难得糊涂”,但是我们也看到,挂郑板桥这幅字不代表他真的明白什么叫糊涂,相反,很多老板嘴里念叨着“难得糊涂”,心却比针还要细。计较业务员出差有没有住超过150元的宾馆,计较业务员借公款下了顿馆子……对于一个公司来说,组织这个团队的人员有老板、经理和员工三部分。三人各司其职,老板的工作是做人,经理是做事,员工是做技。细枝末节的问题应该由经理来指挥、监管,而不是老板,老板要完成的任务是让员工信服,并乐意跟着你做事情。无为”的老板要懂得权利下放
  即使有犯了错,该去批评指正的也不是老板,而是中间的经理。所以,很多时候老板需要把自己的角色隐藏起来,把头抬起来,彻底把自己变成局外人,只有当大脑能够脱离繁琐劳动的时候,这样的团队才算是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换句话说,权力下放也是“无为”的一个要求,这个工作暗含的意思是信任,只有老板信任经理,下放权力;经理才能信任员工,下放关心;进而员工才能信任老板,奉献责任心。从亲历亲为的一把手变成第三者,无疑是需要勇气和魄力的,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经理的“权”和自己的“威”真正体现出来,成为凝系团队的精神力量。
  很有超商提出了“放下架子”的管理方法。这个方法的意思是说老板要姿态放低,权力下放,如果可以的话,甚至可以把自己置身事外。说到底,其实就是在讲一个“无为而治”的道理,作为老板,要“无为无不为”。“无为”是指不做损害团队稳定和影响进步的事情,不参与团队工作和各部门职权的实施,不正面去给员工施加压力,不影响团队积极向上的氛围;而“无不为”是指老板要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指明方向、鼓励团队、权力下放。
  说到这里,我们就需要对最前面的“权”和“威”做一个新的解释:“权”是指经理们是否真正拥有权力,能够畅通的行使手中权力;而“威”是指,老板是否放下了架子,让人信任、信服,乃至忽略了他的地位。
  最后说一句,关系是一个相互的东西。要想让员工尊重并认可你,首先你要学会尊重他们,轻拍一下肩膀的鼓励,或者一句“你好,辛苦了”,都会让大家心里感觉到温暖。“难得糊涂”心里明白就好,可以摘下来了,“养士如饲鹰”这样的话更应该扔进炉里烧掉……

感觉员工做得好好的,怎么说不干就不干了

有一种情况是一时兴起的,
在年轻人中比较普遍,
比如因为某件小事,比如有朋友叫,比如想回家,比如想休息等等,
这类人比较随性,所以没有征兆,他们自己都是临时决定的,
当然上述的是比较少的一拨,
大部分还是有考虑或原因的,
上面也说了,感觉,那是主管,老板一方的感觉,
问一问自己真的留意了吗,真的关注员工的心理动态了吗,
其实在辞工前肯定有预兆的,
比如常见的突然多了抱怨,突然对领导比以前恭谨了,突然不积极了等等,
多留意,多观察会发现不同的细节的。

我的员工说不干了就不干,还让我把工资给清我怎么办

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或者直接提出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员工应该提前1个月书面提交辞职报告,如果员工没有提前提交离职报告,过错在于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参考资料来源:

员工说不干就不干了怎么办

这就是你制度的问题了,看来他应该早就知道你公司的漏洞,你应该事先和他说个试用期,并且使用期的工资要比正式工的工资低几百块,如果你想要用他,就给他个限制,至于提成就更好说了呀,提成来自于能力成就,没有做出什么事情,就不存在什么提成了,不过还是要看你工作的性质了,也不是一定的。而且一般为了防止员工不满月份就走,往往要压半个月的工资的,擅自离职者扣除半月工资,公司制度要发放员工知道。离职也要提前一个月上报公司,主管以上提前三月报上公司,否则公司的缺口怎么填补呀!

员工说不干就不干了,工资怎么发

不给工资合理合情不合《劳动法》;给工资是有关公司人性化管理和做人格局。
我在木制品行业从事管理工作多年,在传统手工密集劳动的企业,员工流量特别大:对工作环境不适应,有气味和粉尘;对岗位不胜任,不能做着;对工资待遇不满;不能上夜班的,不愿意加班等等。
很多企业面对这些情况,都会对新员工入厂前有一个试用期的管理制度,目的还是希望留住员工,维持工厂正常生产。
有些公司的做法过于极端,为此经常发生纠纷,甚至是严重的群体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给公司带来负面效应,这些当引以为戒。
我从两个方面来谈:
一,作为现代企业的公司老板和人事部门主管,必须具备这种认知;
1.企业用工和应聘者之间的双向选择必须公正,对等 合法。要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对应的管理制度。
2.公司不会因为支付几天的工资而影响发展,员工也不会因为几天的工资就活不下去。这里有一个情理在里面。你的所做所为,就是公司的文化体现和形象的树立。
在当今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年代,老板要认识到你面对的不再是一个单独的员工个人,还有正在公司工作的员工,还有员工的家人,朋友,亲戚,还有社会人民大众。
研究生在奔驰4S店哭诉维权的新闻就是最好的事例。
3.我们大多私人企业的文化就是老板个人的文化,公司的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式,也反映老板为人处世做事的心态。
吃亏是福,你吃亏了,多付出了,你就是施与者,站在道义和人情的主动地位。才更有话语权。
都懂做生意,搞经营,社交办事,人脉关系很重要。公司的老板的人脉不仅仅是客户,银行,供应商,政府部门,朋友亲戚,请记住,还有从你公司辞职的员工,都是你的人脉。
我现在的公司在这个方面还是做的比较到位的:
1.规定新员工进厂试用期一个星期。主要是和老员工学习接受岗位技能培训。
2.干满一个星期考核合格后上岗,和老员工一起享受计件工资待遇,多劳多得。
3.新员工在试用期按照当地工资水平发放,一个星期内员工不适应辞职的,不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可以根据出勤天数根据当地工资平均水平当天结算工资。
有关劳动法的内容:1、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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