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职证明,影响新员工办理入职吗?_证明_员工_离职

严格来说,离职证明不仅可以证明新员工之前工作经验的真假;此外离职证明还可以表示该员工已经与上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从而给公司免去一些不必要的劳动风险。

在春招黄金时段,新员工入职率也很有很大的提升,但是依据不同人员情况可能会出现没有离职证明,在这种情况下要不要继续办理入职呢?

离职证明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离职证明可以证明拟招用员工已经与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新的用人单位招用该员工已无法律障碍。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离职证明是确认员工已与上家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有力证据,具有法律效力,规避企业因使用与其他单位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不能提供离职证明时怎么办?

虽然员工不能提供离职证明,但若该员工客观上已经与上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则录用该员工已无法律障碍。

那如何证明该员工已经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比如该员工向原单位提出的离职申请、工作交接记录表;

对于那些确实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的员工,可以参考如下方式减免法律风险。

1、 必要的背景调查

首先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无法提供的原因,做好相应的背景调

多方查验,检验并判断员工提供的信息是否属实,即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风险。

2、要求员工出具承诺书

除了必要的背调,我们还需要这位员工向公司出具一封承诺书,明确责任。

HR只需要将员工提供的证明资料连同承诺函一并保存存档,就可以作为员工的离职证明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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