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朝廷给京官的俸禄非常的低。朝廷规定,地方七品县令收入在一千两左右。而同级别的京官。还不到一百两。这个规定一直到清朝灭亡,也没有改变。而京城社会名流多,交际也多。很多官员不贪污,在京城根本没有办法混下去。大多数京官都想着法子捞钱,有的甚至想方设法,想要去外放做地方官。因为地方官权力大,捞钱的法子更多了。下面66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也有自视清流,不捞钱的京官,这些京官常常靠家里寄的钱,来过日子。有时,如果家里给的不够了,常常是揭不开锅的。一些京官还因为长期吃不饱饭,而造成了营养不良。也成为了当时,很多百姓嘲弄的对象。虽然,一些京官吃不饱饭,但是生活在京城,面子还是要有的。出门要坐轿子,仆人、骡子、马、还有同僚之间的交际走动的费用,一个都不少。这些京官的微薄收入,显然是不能维持这笔巨大的开支。
曾国藩在刚刚到京城时,也需要赊账过日子,房子也是租的。由于长期欠着仆人的工钱,有一次甚至被自己的仆人,炒了曾国藩的鱿鱼。而且,曾国藩当了几年京官,欠了一屁股债,在外放地方官后,情况才有所好转。
光绪年间,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算是最穷的京官了。刘光第在京城当官十年,还买不起一个宅子。只能自己在京城郊外,盖了一个草房,周边围了篱笆,这就算是自己的“豪宅”了。刘光第的孩子长大后,刘光第请不起私塾先生,就自己教孩子读书写字。如果有客人来了,就买一些白酒,来招待客人。当京官十年,刘光第也买不起一套衣服,家里人穿的甚至和叫花子一样。别的京官出行坐轿子上班,刘光第只能步行,从郊区走到办公地点。步行十几公里。
另外一些京官,就和刘光第过得不一样了。他们平日里想方设法打听,有哪个地方官要进京办事。因为按照规矩,地方官如果进京,是要给京官纳贡的。只要有地方官入京,认识的不认识的,大小京官都会凑过来。而这个地方官,还得管饭,也会每个人都给点儿钱。官儿大的给多点儿,官儿小的给少点儿。这些京官也不见得能帮上什么忙,如果地方官不按照这个规矩办事,那么。今后也就别想再往上升了。如果有哪个地方官想要进京引荐,那么就要送给这些京官,数目不等的礼金。官员级别越高,给的礼金也越大。这个礼金不叫礼金,叫“敬”,夏天有冰敬、冬天有炭敬等等,礼金的数目众多,大多数京官也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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