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老人横穿高速被撞死,司机被判赔28万,评论区里炸了锅_高速公路_这名_司机

上海一位93岁的老人,因为想抄近路,直接横穿高速公路。一名司机虽然发现了这名老人,也紧急踩了刹车,但是老人还是被撞死了。

这几年,高速公路这样的事故并不少见,但是上海这起高速公路撞死人的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就是因为大家觉得判罚结果不合理。

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被判负次要责任,由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28万元。

不过事情到这里并没有完,死者家属又把高速管理方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审理认为,高速管理方已经在道路两侧安装防护网,这名老人私自拆开后,进入到了行人不该进入的高速公路,所有后果均由行人自己承担。

也就是说法院判高速管理方无责。

就这样一起行人横穿高速被撞死,司机赔了28万,高速管理方却无责的事件,评论区的网友不答应了,讨论的热火朝天,都说这个判罚不合理。那么是否合理,还需要理性分析。

首先来看看高速公路管理方,按理说作为一个封闭式管理的公路,行人自己上去的,当然是自己的责任。

但是现在这里面说不清楚的东西也不少。比如之前闹的沸沸扬扬的,一名儿童跑到人家养鱼池里游泳,结果被淹死了,家属把养鱼的人告了,法院还是判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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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界定的关键就是,管理方是否做到了警示和防护的义务。鱼塘肯定不可能都用防护网隔离起来,但是高速公路现在确实都是这样的,所以高速公路管理方无责,也是合理的。

再看看这名司机,是不是判罚的合理呢?其实从这名司机的角度来讲,肯定是非常冤的,他只是在正常驾驶,而且也尽量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但是高速公路上的特殊性,车速较快,刹车不及,虽然撞死了人,但是肯定是没有刑责的。

不过道交法上,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考虑人的因素比较多,毕竟跟车辆相比,人还是弱者,这也是法律的一个基本准则。

那么这名司机被判罚28万,根据到底是什么,又由谁来出呢?

中国法院网曾经公开一起高速公路撞死人的详细案例,可以很好的解释这个问题。最后法院判定,司机承担10%的次要责任,赔付的费用首先由交强险来负责,交强险不够的部分,由商业险来补充。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上海这名横穿高速公路被撞死的老人,这28万的赔偿金额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

现在我国对于人员死亡赔偿是有标准的,就是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以一个年限,这里面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也是不一样的。

按照现在的平均水平,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标准大概在150万左右。但是这个事故发生地是在上海,城镇居民收入要远高于一般地区。

所以可以推算,交管部门判定司机承担次要责任,基本也在10%-20%范围之间。而且也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的,对于这名司机而言,需要承担的费用就是下一年保费增长。

那么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考虑,这个判罚还算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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