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_监事_监事会_上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举手投票表决,与会职工一致审议同意选举钱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静: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行政管理本科学历。2011年10月至2019年7月,历任虹口商业网点发展总公司招商专员、上海申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策划主管、上海申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工团干事、正商书院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行政主管、斯维登置业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9年7月至今,任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经理。

截至目前,钱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版导读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