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包拯传 翻译?《宋史 周敦颐传》译文_周敦颐_包拯_宋史

宋史包拯传 翻译

一、译文: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最初考中进士,被授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的知县。因为父母亲年纪都大了,包拯辞官不去赴任。得到监和州税的官职,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老人。几年之后,他的父母亲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

过了很长时间,包拯才去接受调遣,担任了天长县的知县。有盗贼将人家牛的舌头割掉了,牛的主人前来上诉。包拯说:“你只管回家,把牛杀掉卖了。”不久又有人来控告,说有人私自杀掉耕牛,包拯道:“你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还要来控告别人呢?”

这个盗贼听罢又是吃惊又是佩服。移任端州知州,升为殿中丞。端州这地方出产砚台,他的前任知州假借上贡的名义,随意多征几十倍的砚台来送给权贵们。包拯命令工匠只按照上贡朝廷的数目制造。一年过去,他没有拿一块砚台回家。

不久,包拯被授为监察御史里行,改任监察御史。当时张尧佐被任命为节度使兼宣徽两院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和包拯一齐对此进行辩论,话语十分恳切。又曾建议说:“国家每年用岁币贿赂契丹,这并非防御戎狄的良策,应该训练士卒、选拔将领,致力于充实和巩固边防。”又请求朝廷重视门下省封驳制度,以及废罢和禁铜贪赃枉法的官吏,选拔地方长官,实行对补荫弟子进行考试的制度。

当时各路转运使都兼任按察使,往往摘取无关紧要的小节来上奏弹劾官吏,专门以苛刻的考察来相互标榜、自诩高明,使得地方官吏十分不安,包拯于是请求朝廷废罢了按察使之职。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让典礼官对包拯说:“雄州城新开了一个便门,是不是想招诱我国叛逆之人以刺探边疆情报呀?”包拯说:“涿州城也曾经开过便门,刺探边境情报何必用开便门的方式呢?”那人于是无言以对。

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出任京东转运使,改授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移任陕西,又移任河北,进京担任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专门置办造船用的木材,随意向老百姓摊派征取,而且这里的七个州负责提供造河桥用的竹索,常常多达几十万,包拯都上奏朝廷,停止了这些摊派。

契丹在边境附近集结军队,边境的州郡逐渐紧张起来,朝廷命令包拯到河北调发军粮。包拯说:“漳河地区土地肥沃,百姓却不能耕种,邢、洺、赵三州有民田一万五千顷,都用来牧马,请求全部给老百姓耕种。”朝廷答应了他的请求。解州盐法往往给百姓造成负担,包拯前往经营治理,请求朝廷全部进行通商贸易。

包拯被任命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多次议论和斥责受宠信的权臣,请求朝廷废止所有内授官职等不正当的恩宠。又罗列上陈唐代魏征的三篇奏疏,希望皇帝把它们当作座右铭和借鉴。

又上章陈述天子应当明智地听取和采纳臣下的意见,辨清结党营私的人,爱借有才能的人,不能坚持先入为主的主观意见,一共是七件事;又请求去除刻薄的风气,抑制投机取巧的人,端正刑典,明确禁令,不要轻易大兴土木,禁止妖妄荒诞的事情,朝廷大多实施推行了这些意见。

包拯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曾建议在边境无事时将军队移到内地,但没有得到答复。现在,包拯请求:“罢除河北的屯兵,将他们分别安置在黄河以南的兖、郓、齐、濮、曹、济各州,即使边境告急,也无需担心来不及调遣。如果说边境的守兵不能一下子减少,那么就请求朝廷训练义勇,减少干粮,每年的花费,比不上屯兵一个月的费用,一州的财赋就很充足了。”没有得到答复。

移任瀛州知州,各州用公家的钱进行贸易,每年累计亏损十多万,包拯上奏全部罢除。因为儿子去世,包拯请求在方便的州郡任职,做扬州知州,又移任庐州5升为刑部郎中。因为保荐官员有失而获罪,被降为兵部员外郎、池州知州。

召令暂时代理开封府尹,升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为人刚强坚毅,贵戚宦官为之收敛,听说过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们把看到包拯的笑比作黄河水变清一样难。儿童妇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为“包待制”。京城称他说:“关节不到,有阎王爷包老。”

以前的制度规定,凡是告状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开官府正门,使告状的人能够直接到他面前陈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骗长官。朝中官员和势家望族私筑园林楼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发大水,包拯于是将那些园林楼谢全部毁掉。有人拿着地券虚报自己的田地数,包拯都严格地加以检验,上奏弹劾弄虚作假的人。

升任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上奏说:“太子空缺的时间已经很久了,天下人都很担忧,陛下长时间犹豫不决,这是为什么?”仁宗说:“你想让谁立为太子呢?”

包拯说:“微臣我没什么才能而担任朝廷官职,之所以请求皇上预立太子,是为国家长远着想。陛下问我想让谁做太子,这是怀疑我啊。我已年届七十,又没有儿子,并不是谋求好处的人。”皇帝高兴地说:“我会慢慢考虑这件事的。”包拯请求裁减内廷侍臣的人数,减损和节约浩大的开支,责成各路行政机构尽职尽业,御史府可以自行推荐属官,减少每年的休假日期,这些事情都得到了实行。

张方平任三司使,因购买豪民的财产而获罪、包拯上奏弹劾,罢免了张的官职;但宋祁取代张方平,包拯又加以指责;宋祁被罢免后,包拯以枢密直学士的身份权兼三司使。欧阳修说道:“包拯真是《左传》中所说的‘牵牛踩了别人的地而地的主人把牛抢夺过来’,这种惩罚已经过重了,又贪恋三司使的肥缺,不也太过分了吗!”

包拯因此呆在家里回避,过了很长时间才出来。他在三司任职时,凡是各库的供上物品,以前都向外地的州郡摊派,老百姓负担很重、深受困扰。包拯特地设置榷场进行公平买卖,百姓得以免遭困扰。官吏负欠公家钱帛的多被拘禁,一有机会就逃走,又把他的妻儿抓起来,包拯都给放了。升给事中,担任三司使。几天后,被任命为枢密副使。随即又升为礼部侍郎,包拯推辞不受。很快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四岁。朝廷赠他为礼部尚书,谥号为“孝肃”。

二、原文:元末 脱脱、阿鲁图等编订《宋史》第316卷列传第75《包拯传》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寻拜监察御史里行,改监察御史。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两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拯共论之,语甚切。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又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荫弟子之法。当时诸道转运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细故,务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于是请罢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历三司户部判官,出为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徙陕西,又徙河北,入为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造船材木,率课取于民;又七州出赋河桥竹索,恒数十万,拯皆奏罢之。契丹聚兵近塞,边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调发军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率用牧马,请悉以赋民。”从之。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数论斥权幸大臣,请罢一切内除曲恩。

又列上唐魏郑公三疏,愿置之坐右,以为龟鉴。又上言天子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凡七事;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尝建议无事时徙兵内地,不报。至是,请:“罢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兖、郓、齐、濮、曹、济诸郡,设有警,无后期之忧。

借曰戍兵不可遽减,请训练义勇,少给糇粮,每岁之费,不当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赋,则所给者多矣。”不报。徙知瀛州,诸州以公钱贸易,积岁所负十余万,悉奏除之。以丧子乞便郡,知扬州,徙庐州,迁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复官,徙江宁府,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迁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奏曰:“东宫虚位日久,天下以为忧,陛下持久不决,何也?”仁宗曰:“卿欲谁立?”拯曰:“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当议之。”请裁抑内侍,减节冗费,条责诸路监司,御史府得自举属官,减一岁休暇日,事皆施行。

张方平为三司使,坐买豪民产,拯劾奏罢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论之;祁罢,而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欧阳修言:“拯所谓牵牛蹊田而夺之牛,罚已重矣,又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诸管库供上物,旧皆科率外郡,积以困民。拯特为置场和市,民得无扰。吏负钱帛多缧系,间辄逃去,并械其妻子者,类皆释之。迁给事中,为三司使。数日,拜枢密副使。顷之,迁礼部侍郎,辞不受,寻以疾卒,年六十四。赠礼部尚书,谥孝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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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作背景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但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

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七人任总裁官,还有史官斡玉伦徒、泰不华、于文传、贡师道、余阙、贾鲁、危素等23人,脱脱于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辞职,中书右丞相阿鲁图继任,阿鲁图虽名为都总裁,但不谙汉字。

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书,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修撰本朝史的工作,在北宋前期由崇文院承担;王安石变法改革官制后,主要由秘书省负责。官修的当代史有记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记载宰相、执政议事及与皇帝问对的时政记,根据起居注、时政记等按月日编的日历,详细记载典章制度的会要,还有编年体的“实录”和纪传体的“国史”。

元末修撰的这部宋史,是元人利用旧有宋朝国史编撰而成,基本上保存了宋朝国史的原貌。

宋史对于宋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典章制度以及活动在这一历史时期的许多人物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记载,是研究两宋三百多年历史的基本史料。

二、人物评价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产、巩固国防、举贤任能、为民请命,颇有政绩,是中国历史上的名臣,杰出的清官代表。包拯之名,成为清廉的象征。

三、《宋史》的价值

主要史料来源是宋代的国史、实录、日历等宋朝史官的原始记述,而这些史籍如今几乎全部佚失了,在其他书中虽然也有引用,但取舍、详略各不相同,加上在记载宋朝历史的各种文献中,只有《宋史》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的状况,内容广泛而丰富,史料价值相当高。

史家普遍认为,《宋史》是保存宋朝官方史料和私人著述最系统全面的一部史书,具有相当高的史料价值。要想了解宋朝历史便不可能脱离《宋史》,后世众多的修订之作,虽然确实各有其长处,但却不能取而代之或者与之并行于世。

宋代文治、武功略逊汉唐,然经济的发达、文化的昌明、思想的繁荣则远超汉唐,近代大史学家陈寅恪认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经数千年之演变,造极于天水一朝。而要了解这一光辉灿烂的时代,《宋史》将是一部很好的入门参考书。

《宋史 周敦颐传》译文

周敦颐,字茂叔,号濂溪,道州营道县人。原名敦实,因避讳英宗皇帝旧名而改为敦颐。

由于舅舅龙图阁学士郑向的推荐,做了分宁县的主簿。有一件案子拖了好久不能判决,周敦颐到任后,只审讯一次就立即弄清楚了。县里的人吃惊地说:“老狱吏也比不上啊!”部使者推荐他,调任他到南安担任军司理曹参军。

有个囚犯根据法律不应当判处死刑,转运使王逵想重判他。

王逵是个残酷凶悍的官僚,大家没人敢和他争,敦颐一个人和他争辩,王逵不听,敦颐就扔下笏板回了家,打算辞官而去,说:“像这样还能做官吗,用杀人的做法来取悦于上级,我不做。”王逵明白过来了,这个囚犯才免于一死。敦颐改任郴州桂阳县县令,政绩尤其显著。

知州李初平很尊重他,对他说:“我想多读些书,怎么样?”敦颐说:“您年龄太大来不及了,请让我给您讲讲吧。”两年后,李初平果然有收获。

周敦颐调任南昌知县,南昌人都说:“这是能弄清分宁县那件疑案的人,我们有机会申诉了。”那些富豪大族,狡黠的衙门小吏和恶少都惶恐不安,不仅担忧被县令判为有罪,而且又以玷污清廉的政治为耻辱。

担任合州通判时,事情不经他的手,下面的人不敢做决定,即使交下去办,老百姓也不愿意。部使者赵抃被一些毁谤他的话所迷惑,对他的态度很严厉,周敦颐处之泰然。

后来(敦颐)当了虔州通判,赵抃是虔州的知州,仔细观察了他的所作所为,才恍然大悟,握着他的手说:“我差点失去你这样的人才,从今以后算是了解你了。”熙宁初,担任郴州的知州。

由于赵抃和吕公著的推荐,做了广东转运判官,提点刑狱,他以昭雪蒙冤、泽及万民为己任。巡视所管辖的地区不怕劳苦,即使是有瘴气和险峻遥远之地,也不慌不忙地视察。

因为有病请求改任南康军的的知军,于是把家安置在庐山的莲花峰下,屋前有条溪水,下游与湓江合渡,于是就借营道县老家所在的濂溪这个名称来称呼这条溪。

赵抃第二次担任成都知府时,打算奏请皇帝重用他,还没有来得及敦颐就死了,享年五十七岁。

出自《宋史周敦颐传》

原文

周敦颐,字茂叔,号濂溪,道州营道人。原名敦实,避英宗讳改焉。

以舅龙图阁学士郑向任,为分宁主簿。有狱久不决,敦颐至,一讯立辨。惊曰:“老吏不如也。”部使者荐之,调南安军司理参军。

有囚法不当死,转运使王逵欲深治之。

逵,酷悍吏也,众莫敢争,敦颐独与之辩,不听,乃委手版归,将弃官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逵悟,囚得免。

移郴之桂阳令,治绩尤著。郡守李初平贤之,语之曰:“吾欲读书,何如?”敦颐曰:“公老无及矣,请为公言之。”二年果有得。

徙知南昌,南昌人皆曰:“是能辨分宁狱者,吾属得所诉矣。”富家大姓、黠吏恶少,惴惴焉不独以得罪于令为忧,而又以污秽善政为耻。

历合州判官,事不经手,吏不敢决。虽下之,民不肯从。部使者赵抃惑于谮口,临之甚威,敦颐处之超然。

通判虔州,抃守虔,熟视其所为,乃大悟,执其手曰:“吾几失君矣,今而后乃知周茂叔也。”熙宁初,知郴州。

用抃及吕公著荐,为广东转运判官,提点刑狱,以冤泽物为己任,刑部不惮劳苦虽瘅疠险远,亦缓视徐按。

以疾求知南康军,因家庐山莲花峰下,前有溪,合于江,取营道所居濂溪以名之。

抃再镇蜀,将奏用之,未及而卒,年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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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评价

朱熹认为周敦颐的“太极”说是“推一理二气五行之分合,以纪纲道体之精微。”

这一评价虽有以朱解周、求之过深之处,但多少概括了周敦颐哲学思想的某些特征。以后道学家争论的理气关系、动静关系和理欲关系等问题,都可以在周敦颐的哲学思想中找到“具体而微”端倪。在宋以后的哲学发展中,周敦颐的“发端”作用是不应忽视的。

胡宏《通书略序》:“今周子启程氏兄弟以不传之妙,一回万古之光明,如日丽天,将为百世之利泽,如水行地。其功盖在孔孟之间矣。”

黄宗羲《宋儒学案》:“孔子而后,汉儒止有传经之学,性道微言之绝久矣。元公崛起,二程嗣之……若论阐发心性义理之精微,端数元公之破暗也”。

宋微宗政和六年(1116)封宣奉大夫、嘉定十三年(1220)谥元,故称元公(学生二程同时谥纯谥正)。南宋理宗淳佑元年(1241)封汝南伯,元朝仁宗延祐六年(1319)封道国公,历朝入祀孔庙。 

明代宗景泰七年(1456)封其后裔十二代孙周冕世袭五经博士,延至清末四百余年共封十三位五经博士,这是自汉武帝尊儒设五经博士之称以来,获五经博士最多时间最长的家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周敦颐传

宋史·周敦颐传

狱指案件,法指国法,刑律,众莫敢争意思是说众人都不敢对王逵的曲法提出异议。委在这里的意思是扔掉、舍弃的意思。这段是说周敦颐在任南安军司理参军期间,转运使王逵有一次要处死一个按照刑律不该处死的囚犯。王逵是个很有名的悍吏,所以大家都不敢据理力争,只有周敦颐坚持应当依律决狱,与之争辩。王逵拒绝听从,周敦颐将手版(就是官员手中拿着用于记事的笏版)扔掉(表示如果不能依国家刑律办案,宁愿辞官以去就相争),说:“难道可以这样作官吗?用杀(不该处死的)人的办法取悦上峰的事情,不是我该做的。”王逵这才罢手,囚犯没有被枉法处死。从这段可以看出周坚持原则、不媚权贵、明断狱案的正直个性。周当时以人品高洁、光明磊落、勤于政务闻名。黄庭坚曾评价周“人品甚高,胸怀洒落,如光风霁月。廉于取名而锐于求志,薄于徼福而厚于得民,菲于奉身而燕及茕嫠,陋于希世而尚友千古”,如此激赏,并不过分,从这件事中可见一斑。周也因此成为《宋史 道学传》中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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