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落户以后,农村的农田耕地宅基地,应该怎么处理?_农村_进城_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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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农村人追求的是城市生活,认为“宁要城市一张床,不要农村一间房”,城市生活对农民来说是非常诱人的事情,农村生活太艰难了,于是,便进城拼命的打工,拼命的挣钱,想在城市买房,一家人永远离开了农村,在城市安居乐业,那该有多好。

后来时代和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村户口,比城市户口吃香了,农民种田再不缴纳农业税了,再不交公粮了,更不交“三提五统”了,并且农民种田还有各种补贴,地方对农村人的优惠新规越来越多了,越来越被城市人刮目相看。

这个时候,有很多农民,进城打工挣到钱了,发财了,便在城市里购买了属于自己一家人安身立命的房子,可以一家人在城市里安居乐业了。

在城市安居乐业的农民,孩子有了良好的上学环境,老人有了便利的就医条件,日常买菜、购物、休闲非常方便,生活非常舒服,这些都要比农村好到无法形容了。

但是,现在农村变化非常大,农村人生活并不比城市人差,因此,这些进城市里安居乐业的人,又惦念起农村来,农村的承包土地、宅基地、房屋和生活设施,属于他们自己的,仍然没有人侵占的,只不过有些方面,临时性让给村子里左邻右舍和亲朋好友来打理而已,自己一家人就可以在城市安心生活了。

现在,地方对农村的新规非常优惠,农民进城安家后,只要一家人的农村户口联系没有改变,没有迁移进城市户口,那么,地方有非常好的新规,来保护这些进城定居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他们因进城买房而丧失农村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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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过去在农村生活时的一切农村合法权益,仍然存在,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他们再不会因自己在城市买房定居,而改变他们在农村的一切合法权益。

因此,地方在对这些进城市买房定居的农民来说,新规是多么的优越,只要他们在没有改变农村户口联系的前提下,他们仍然会享受没有离开农村的普通村民一样的新规待遇。

所以,这些已经进城买房定居的农民,地方仍然保护好他们所有在农村的合法权益,即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财产分配权仍然归他们自己所有。

目的,他们的农村承包土地,仍然享受承包权,但是自己没有能力留在农村耕种土地,但全提条件是不能撂荒,可以流转土地出去,让一些有耕种能力的农户耕种,自己可以获得流转土地的租金,还可以赠送给有条件耕种的农户。

若是把承包土地退还给村集体,也是一种处理自己承包土地的方法,避免撂荒,但是,将会永远丧失土地承包权了,再不能享受土地承包带来的所有经济利益。

宅基地使用权,只要不退还给村集体,永远具有使用权,现在宅基地与房屋合并在一起的,房屋存在,宅基地就存在,房屋倒塌后,就丧失了宅基地。

房屋是自己私人财产,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只有使用权,因此,房屋除了自己留着预用以外,可以卖给本村人,但不能卖给外村外地人,更不能卖给城市人。

自己的房子还可以以出租的形式出租,可以获得房屋的租金,也可以将房子赠送给任何人居住。地方还保护进城农民的农村集体财产分配权,如能参加农村各种福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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