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城市,生活在农村?新居住环境出现,有房农户可以“躺赚”_宅基地_农户_农村

在大城市的压力下,很多城里人都渴望着乡下的生活,有些人甚至想要买一套房子,在城里定居,在乡下定居。

今年6月份,北京人韩建松拿到了第一张《合作建房房屋使用权(租赁)鉴定书》,标志着农民在乡下盖房子的日子开始了。

实际上,农村的宅基地闲置现象日益增多,而伴随着后续人口的主动和被动外流,将这些固定资产转化为农民的经营资产,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促进市民居住新需求。

为什么说户籍在城市,生活在农村,这种生活方式会再次爆炸?

乡下的生活更加贴近大自然,所以许多城市居民都愿意到乡下去居住、旅游、养生,甚至还愿意为子女进行田地教育。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北京和其他几个大城市,农村房屋出租生意非常红火,而农村房屋出租生意也是蒸蒸日上,在夏天的三个月里,农村房屋出租生意就有了近十万元的收入。这说明一种新的居住方式正在形成,“金九银十”是房地产行业的基本规律,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农家院落的出租市场将会再次火爆起来。

同时,根据《七次人口普查》的统计,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国的人口下降了一千六百四十六万三千六百六十六万六千人。而且,在城市化、结婚刚需、子女教育需求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还会有更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在此背景下,大量农民将农房转化为现金的需要将会更加迫切,住房供应的增加,将会推动新的居住方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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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因为农户小院的租赁需求异常火热,并在不断升温,而在结婚刚需、子女教育需求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也会有更多的农民希望农村遗留的房子及时变现。所以,户籍在城市,生活在乡村的新型居住模式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但如何保证两者的利益都不会受到损害,是支撑这个行业长期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于农村住房出租,有什么政策上的指导和保证?

在《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中,政府明确指出,居民可以与农户共同参与,在符合村庄总体规划、土地管理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自建房屋的改造。此项举措标志着“人进城市,经济进乡村”将是未来乡村发展的大势,同时也开启了城市居民回乡养老或经商的时代。

此外,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还特别提到,要保护好已经被占用的土地、房屋的产权,并规定了,租期不能长达二十年,期满后,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这一举措意味着,对于出租土地上的房屋或土地,拥有房屋并参加的农户可以“躺赚”20年以上,并为市民与农户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保证奠定了基本的基础。

在新型人居环境下,农户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个是,国家明令禁止以流转的名义进行宅基地的买卖,而宅基地或农房的租期是判断宅基地是否存在的重要依据之一。所以,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如果转租合同的有效期超过20年,那么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而且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非法的。另外,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也要提醒农户,必须把房屋拆迁后如何分配财产的问题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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