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命》拾遗之一: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_五成_之五_旁通

解题:益卦大司命象征收获,取象于无妄旁通升,无妄四之初下应升二之五成益卦,故以益卦为“大司命”,再筮而变通于恒,以为时行;终则有始,嗣续不断,故育万物。

益卦是大司命,下震为帝,益通恒再筮,故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无妄象传:“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焦循注:天下雷行,谓履二之谦五。物与,爻有等,谓之物;与,谓咸也。升二先之五,四往应之成益;益又通恒,恒成咸为与,而后上之三;如是则有等,乃为无妄。茂,犹蕃也,亦满也。对,犹应也。升二之五为时升,无妄四应之,无妄成益,下震为蕃鲜,故茂。升成既济,无妄成益,又盈满不可久,宜通恒以应之。育万物,不独育升,又育恒,申上物与之义。

无妄初九:“无妄往吉。”

焦循注:妄者,虚而不实也;五实则无妄。谓升二之五,有以实其虚;升五之邑不虚,则四可往。

全诗分两部分。

上篇,升旁通无妄。

下篇,蹇旁通睽。

场景一

1广开兮天门,2纷吾乘兮玄云。3令飘风兮先驱,4使涷雨兮洒尘。

5君回翔兮以下,6逾空桑兮从女。7纷总总兮九州,8何寿夭兮在予?

1广开兮天门,2纷吾乘兮玄云。

乾为天,坤为地,艮为门,二先之五为始,为开天辟地。

广开。

展开全文

广开为“再始”,指再筮益旁通恒,恒二先之五成咸。

天门。

“乾为天”。据恒九二互乾。“艮为门”,指咸下艮。

纷吾乘。

“纷”,益上后之五成既济。

“吾”,益卦。

玄云。

“玄”,坤为土,其色“黑”,据益互坤。

“云”,益成既济,以既济上坎为“云”。

3令飘风兮先驱,4使涷雨兮洒尘。

初筮,升旁通无妄。

令飘风。

“风”,巽为风。据升卦下巽。

“飘”,升二之五成蹇。

先驱。

“先”,即“先王”,升二先之五成蹇。

“驱“,升上坤为车。以二先之五为先导。

使涷雨。

“使”,其义为“从”。

“雨”,坎为雨,据渐上坎。

“涷”,“乾为冰”。升成蹇,变通于睽,睽二之五成无妄,以无妄上乾为“寒冰”。指益上之三从于恒二之五。涷雨,无妄上乾为冰为寒,变成益卦,以上之三成既济,上坎为雨。

洒尘。

“尘”,坤为土,据升上坤。

“洒”,升二之五成蹇。

5君回翔兮以下,6逾空桑兮从女。

《九歌注》:君,指大司命,尊称。回翔,盘旋。逾,越过。空桑。神话中的山名。从,跟随。女,同“汝”,指大司命。

君回翔。

“君”,此指“先王”。

“翔”,离为“鸟”,据蹇九五互离。

“回”,蹇先变通于睽。

以下。

“下”,“下”指初与四爻。

逾空桑。

“逾”,迁徙。由初筮变为再筮。

“空”,益旁通恒,恒六五为“空虚”,恒二之无成咸为“密实”。

“桑”,据益上巽。“巽为木”。

从女。

“从”,蹇初之无妄四下应,升二先之五成蹇,蹇初之无妄四。蹇成既济,无妄成益。

“女”,无妄四“互巽”。

7纷总总兮九州,8何寿夭兮在予。

《九歌注》:纷总总,众多的样子。九州,指天下。此指天下众民。何,何以。寿夭,长寿或短命。予,大司命的自称。

纷总总。

“纷”,益上之三成既济。

“总总”,育万物。,

初筮,升二先之五成蹇,蹇初之无妄四下应,蹇成既济而终则有始。

再筮,恒二先之五成咸,益上之三上应,益成既济而终则有始。

九州。

“州”,以益卦六三互坤象征国土。

“九”,益上之三成既济;合三爻与六爻的爻位之数为“九”。

何寿夭。

艮为“东北”,象征“万物终始”,据益卦九五互艮。

“寿”,益上之三从于恒二之五象征“永贞吉”,即“长寿”。

“夭”,益上之三先于恒二之五象征“不恒其德”;其为“或击之”,是为“凶事”。

在予,

“予”,指益上之三成既济。益上之三先行则“凶”。后应则“吉”。

场景二

9高飞兮安翔,10乘清气兮御阴阳。

11吾与君兮斋速,12导帝之兮九坑。

13灵衣兮被被,14玉佩兮陆离。

15壹阴兮壹阳,16众莫知兮余所为。

9高飞兮安翔,10乘清气兮御阴阳。

《九歌注》:安翔,徐缓飞行。清气,清轻之气,又称精气,冲和之气,古人认为是天地间的正气。御,驾驭。阴阳,古人以阴阳二气的消长变化来解释宇宙中的一切现象。大司命掌管人类的生死,这里阳之生,阴之死。

高飞。

巽为高,离为飞。

升卦下巽为高,升二之五成蹇卦,蹇卦互离为飞。

安翔。

“翔”,即“君回翔”。

“安”,即初筮,升成既济,无妄成益,终则有始。

以下为再筮流程。

乘清气。

乾为清。坤为浊。

乘指时乘;清气即“阳气”,谓恒二先之五成咸卦。

御阴阳。

二先之五为御;阴阳,即一阴一阳,恒为益之反,益卦为阳,恒卦为阴。

11吾与君兮斋速,12导帝之兮九坑。

《九歌注》:吾与君,指迎神者和大司命。斋速,一本作“齐速”,当从。齐,并驾齐驱。速,急速。导,引导。帝,指大司命。

吾与君,吾指恒卦。

斋速。

“速”,即无妄九五“无妄之疾”。

焦循注:升二之五,而四不从之升初为“有疾”。

故“斋速”,即“遄速”,谓“夙往”。即恒二先之五成咸。

导帝。

“导”,初筮升二先之五成蹇,蹇初之无妄四下应,无妄成益。

“帝”,益下震。

之兮。

之其,“兮”用为“其”,指代益卦。“之”,即益三之上成既济。

九坑。

坎为“坑”,“亢”为高,“土”为坤,其拟象如此。

履彖传:“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

焦循注:谓二先之谦五,而后四之谦初,成无妄,有下震。疚,疾也;四不行称疾,四从二之谦初,故不疚。

13.灵衣兮被被,14玉佩兮陆离。

《九歌注》:灵衣,神灵之衣。被被,同“披披”,长而飘动的样子。玉佩,美玉做的佩饰。陆离,光采闪耀的样子。

灵衣被被。

二先之五为神灵,谓恒卦成咸,以恒咸互乾为灵衣。

被被,恒卦九二互乾为衣;二之五成咸,咸九五互乾为衣。

玉佩陆离。

乾为玉。仍据恒先成咸。

15壹阴兮壹阳,16众莫知兮余所为。

《九歌注》:“壹阴壹阳”二句,疑隐指男女交合之事。

一阴一阳之谓道,反复其道。

壹阴,指恒卦,卦以五位刚柔为标志,恒卦以六五为阴柔。

壹阳,指益卦,益卦以九五阳刚为阳刚。

初筮,无妄升旁通,升二之五成蹇,化阴为阳。再筮,无妄成益,变通于恒卦,反为一阴一阳,是为“齐一”。

众莫知。

“知”,谓中爻二五先行,指升卦与恒卦六五主九五;

二先之五,然后上下应,是为“众”。

“众莫知”,故莫知,是以其未“知大始”。而益上之三先成既济,不能“终则有始”。

余所为。

“余”指无妄已成益卦。

余所为,即益卦初九“利用为大作”;“大作”是恒二之五先成咸。此为再筮之元。恒为益所为,据益上后之三成既济而终,以其“终则有始”,象征“育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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