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开国时的南北异质困境_明朝_江南_官僚

檀上宽《陆海的交会》

【编者按】《山河月明》把朱元璋、朱棣父子两代君王的“正面形象”拉抬到了一个新高度,这与正史中二人苛酷、嗜杀的形象可谓相去甚远。

不过从历史研究的角度,追问朱元璋、朱棣为何有施虐狂特有的心理变态,毕竟还只是一个浅层次的问题,或许我们更应该问的是明初两代帝王为何要不惜用尸山血海来缔造王朝的制度框架?他们的主观意图何在,又是怎样的客观环境迫使他们这么去做?

日本学者檀上宽《陆海的交会》一书便试图去回答上述问题.

正如著者在全书导言中提到的,至14世纪明太祖立国前夕,他不得不想方法应对中国历史在长期演进中正变得愈趋激烈的三组矛盾: 一、随着辽金元等游牧王朝的建立造成的中华与夷狄的抗争;二、随着江南地区在经济比重上的稳步跃升造成的北方与南方的对立;三、自宋元以来日益活跃的海外贸易和海上交通造成的陆地与海洋的竞逐。

而朱元璋祭出的手段便是打造一个他所认为“牢不可破”的一元化体制,这一体制最终在朱棣手中得以完成。

以下内容选自该书第一章的第二节,檀上宽从朱元璋开国后面临的南北问题切入,依次交代了他对经济、政治和乡村社会推行的各项制度性变革,描绘出明初体制的整体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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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月明》海报

01 复兴国土

元末的叛乱、天灾或饥荒等各项冲击,完全由淮水以北的华北地区所吸收。当地自金宋、宋蒙对抗以降,便时常成为战场,近年则夹在东系红巾军的大宋国与元朝之间,为战乱所苦。人口随之激减,无人耕作的田地就此遭到弃置,无人荒野连绵不绝。当然,江南也一样受到了冲击。于是,在新王朝开始的现下,首先必须做的,就是使民众生活安定,以及复兴国土。

新王朝需要讲求具体的养民政策。

自王朝成立前不久的吴元年五月以降,朱政权就对新获得领土免除三年税粮及徭役,王朝成立后也在各地实施免税措施。为了增加耕地,政府奖励开垦,提供耕牛与稻种,并免除税役。一方面推动流落他乡的农民回乡政策,另一方面亦积极实行从狭乡(人口多的地区)往宽乡(人口少的地区)移民之政策。特别是华北地区,在此移民政策实施下逐渐增加人口,农业生产也慢慢恢复。

《大明混一图》(现存最古老的东亚世界地图之一)

上述政策施行的结果,即是民众生活渐渐稳定,农地面积亦逐年增加。根据洪武十四年(1381年)的统计,户部管辖的全国总耕地面积为366万7715顷(1顷约5.8公顷),其中约半数的180万3171顷,是明朝成立后开垦的土地。

另外,税粮岁入额方面,洪武二十六年有3278万9800石,对比元朝泰定二年(1325年)岁入额1211万4708石,约增加了三倍。人口部分,洪武二十六年有6054万5812口,远远超过元朝极盛时期、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的5984万8960口。即便只看这几项指标,也能了解明朝为回复国力的投入程度有多少。明初的养民政策,确实如朱元璋的期待一般,展现出成果。

02 南人政权

然而,明朝却面临一个巨大的矛盾。

该矛盾起源于明朝是一个受到江南地主=南人支援而成立的南人政权。一般以淮水与汉水为界线,此线以南者称为南人、以北者称为北人。由于朱元璋系从淮水流域南下而创设了明朝,理所当然地,其政权主事者、支援者大半都是南人。

明朝既然以南人政权的身份出发,便会面临南人政权独有的两难困境。

中国历史最早以黄河流域的华北地区为舞台,直到三国时代以降才涉足江南地区。特别是江南地区不断开发之下,在经济方面发展为超越华北的先进地带。隋代开凿大运河,使北方吸取了江南的经济力量,南方则借着自宋代以降丰富的生产力为后盾、地主制度更为发达,文化方面也凌驾于华北。

《山河月明》中的大明朝堂

自然而然地,科举合格者以南人占多数。虽然自古以来华北一直是政治中心,但是如同帝都从长安迁至洛阳、再往开封东迁一般,政治重心亦随时代变化而逐渐接近生产地带,印证了江南比重的提高。

原本中国就相当庞大,华北和江南(这里指淮水以南的广义江南地区)在气候、风土上都大为相异,连带使得两地的农业样式、生活习惯亦有显著的不同。农业方面,以淮水为分界,北方以麦作为多、南方则以稻作为主流。反映在饮食习惯上,亦有北方面食、南方米食的差别。这些差异致使各地各自产生同乡意识,不时出现两者之间的对立。宋代以降的政界内部,亦屡次出现南人与北人的抗争。

14世纪后半明朝以应天为首都而成立一事,可以说是显示了江南发展史到达一个巅峰。 至今为止各自分离的的政治与经济、文化重心,到了明朝政、经、文三者重心都在江南达到一致。应天成为三者聚集的首都。而且,支撑明朝政权内部的文武官僚们,多数都是江南出身的南人。他们为了维持自己的既得利益,积极地支持、协助朱元璋。其结果,就是明朝的诞生。

诚然,若是明朝只有支配江南地区,那也没有关系。就像三国时代的吴国、南北朝的南朝一样,专心致力于江南的开发即可。然而,明朝既然是包含华北地区的统一王朝,就不能如现状一般,继续当一个偏向南方的闭锁政权。

兴起于江南的明朝为了成为统一王朝,首先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明朝而言,压抑南方而优待北方,是实现南北同等支配的必须要件。

于此,朱元璋以摆脱南人政权为目标,展开了一系列政策。

03 南北同等支配

华北与江南两地设置的两个首都,将朱元璋南北同等支配方针更直截了当地向全国展示出来。洪武元年八月,朱元璋以应天为南京、开封为北京,开始了南北两京制度。北京虽然是名义上的都城,但是透过在北方和南方都设置都城,显示出南北同等支配的态势。

隔年,他以故乡凤阳为中都,建造小规模的皇城,设置了中央官厅、国子学。为了充实中都,也从江南移入了总计将近20万人定居。正如中都的名称意味着天下的中央一般,朱元璋似乎短暂地认真考虑过迁都于中都。原因除了中都是自己的故乡外,还有中都与华北、江南都是等距离的关系。最后,虽然在刘基反对下中断了中都的建设,但从此事也可看出朱元璋对南北同等支配的讲究。

凤阳明中都宫殿基址出土的石螭首

官僚任用上,亦自洪武四年起实施“南北更调制度”。这个措施是透过让南人到华北、北人到江南赴任,使官僚离开乡里、断绝与同乡的连结,防止其扶植在地势力。当然,最大的目标是让南人远离江南,原因在于南人官僚与在地江南地主官民串通一气下种种勾结、不正当行为的问题化。南人政权的自我矛盾,随着王朝创设的同时浮上台面。

即便如此,官僚对王朝的营运仍是必要的。洪武三年初次举行官僚采用考试的科举,连续实施了三年,反映出官僚的不足。然而,就在第三年的乡试结束,紧接着隔年要实行会试的时候,突然宣布中止科举。这是由于合格者都是只擅长文辞的年轻一辈,不太了解实务的关系。不过,重点似乎是合格者大半为南人,不符合朱元璋的意向。因此,新一期科举将由宋濂负责,只采用北人、实施新人教育。最后,科举一直到洪武十七年都处于中断状态。

《山河月明》中朱元璋考问皇子学问

替代实施的是推荐制度的“荐举”。这个制度讲求不一味偏向南人、也公平录取北人的方法。科举中止期间,为了提升北方的文化程度,派遣许多教师到北方的学校。另外,还频繁地发送四书五经等书籍,试图改善北方教育体制。为了实现南北同等支配,首先有必要改正文教面向上的南北差距。

04 南北经济统一

经济面向实施的政策,又是如何呢?明朝跟宋朝一样采行两税法,在夏、秋两季征收赋税,不过,其特征在于规定以米、麦等实物缴交之义务。徭役也是一样,不收取货币,而要求实际的劳动力。这是由于当时正处元末混乱之后,货币经济式微,经济衰退到实物经济阶段的缘故。

明朝虽然流通洪武通宝或历代的铜钱,但若是强制要求农民缴纳货币,将会使他们为了收集铜钱而增加额外负担。养民的最适切方法,即是税役由实物缴纳。

在此之前,元朝采行唯一使用纸币(交钞)的政策,禁止民间使用铜钱或金银。另一方面,蒙古帝国统合的欧亚大陆,则是在“蒙古的和平”下出现大交易圈,使用银为结算通货。所谓的银,并不是像铜钱一样的钱币形式,而是被称为银锭的金属块,其透过穆斯林御用商人=斡脱(译自突厥语ortak“伙伴”)商人等而环流于欧亚大陆。也就是说,即便民间被强制使用交钞,上层社会或国家财政仍是由银所转动的。

元至元通行宝钞及其印版

元末混乱造成的货币经济崩坏,在叛乱舞台的华北地区特别显著。相反地,在拥有许多地主、商人等富裕阶层的江南,则由银取代价值滑落的交钞而渗透进入民间。银停止往西方流出,而从各地转流入江南,商人亦在大宗交易上使用银。

虽然元末叛乱余波使得多数的银退藏于民间,使用银的传统依然持续到明初,华北、江南在回归实物经济的程度上亦有相当大的差距。

因此,明朝实行实物纳税符合华北实态,带有缓和当地负担、支援复兴的意味。若是当下要求货币纳税,必然提高华北的疲敝。另一方面,对于江南,抑制银的单独流通是为急务。银的材质本身即有价值,故而其流通与国家政策无关。如果放任不管,江南经济界将以银为主流,如此一来便违反了南北平等支配。明初提出禁止使用金银的禁令,背后其实有着上述的特别考量。

大明通行宝钞

洪武八年,明朝在准备万全下发行了纸币“大明通行宝钞”(大明宝钞)。相对于元的交钞最初是兑换纸币,明的宝钞最初是以不换纸币来发行的。由于金银使用禁令的同时发布,大明宝钞受到国家保障而维持价值。

明朝的目标是彻底吸收社会中的银,在华北与江南通行大明宝钞,实现经济上的南北同等支配。当中也带有明初特有的国家政策意图,也就是要维持现行实物经济,使小农生活安定。

05 官僚机构的改革

如同前述,最让朱元璋感到头痛的,即是南人官僚与江南地主的勾结问题。隐瞒税金、贿赂横行、贪污等,都已经司空见惯,受到影响的当然还是小农。只要此等事态一日不解决,就无法期望脱离南人政权。

再说,由于绝大权力对彻底根除弊害有其必要,权力集中秩序统领者的皇帝就变得不可或缺。为此,朱元璋在等到国内安定下来后,便有计划地兴起大狱,在严加弹压官界与民间中建构起绝对帝制。

明初官僚系统略图

当时,全国有十二个行中书省(行省),其下设立府、州、县等行政机构。自开国之初以降,每当这些官厅在年末向中央户部提出会计报告书之际,经常准备只盖了长官印鉴的空白文书(空印文书),若是数字有误即可修改于其上,省下特地回去制作、修改的手续。然而,洪武九年(1376年)将空印文书视为不正当,突然贬职或处死了数千名地方官,此即所谓的“空印案”。

这个事件的目的,一般认为是要替换王朝创建过程中所任命的地方官(当然多数是南人),以及改革地方官厅结构。经此事件后,承袭元朝制度、给予地方大权的行中书省遭到废除,由明朝特有的三权分立体制取代,也就是在各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民政)、提刑按察使司(监察、司法),以及都指挥使司(军政)三司。地方官厅的权限被缩小,皇帝的权力则显著强化。

地方改革波及中央的,即是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之狱”。以宰相胡惟庸计划谋反而被立刻处刑一事为起点,约1万5千人被指为胡惟庸一党的“胡党”,遭到血祭。胡党以南人官僚为中心,还包括不少江南地主、大商人,甚至是一般农民。

《山河月明》中的胡惟庸与李善长

他们没有受到适切的调查,便被以残忍方式公开处死。特别是浙东、浙西地主受到很大的损害,像是田地被没收、划入官田而课征高税率。就连浙东学派领袖宋濂的孙子,也被指为胡党而受到连坐处罚,被处以流放之罪。

所谓胡惟庸谋反不过是政治捏造事件,在今天已然是不证自明之事实。此后,相当于宰相府的中书省被废除,自古以来一直存在的宰相制度遭到消灭。新崛起于官僚机构顶点的六部,由于长官(尚书)有六人之故,使得官僚权限分散,不再能掣肘皇帝权力。

再者,统领军事的大都督府被改组为五军都督府、分割军事权,监察机构的御史台则改为都察院、强化对官僚的监视。皇帝主导的机构改革,在杀戮风暴笼罩的恐怖政治中断然实行。

朱元璋的改革,并不仅止于此。

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以户部尚书郭桓的贪污为借口,进行了肃清六部官僚、全面替换。其后,在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下狱事件、二十六年蓝玉之狱等案中,更将开国功臣几乎都处死。经过约10万人的牺牲,完成了明朝的绝对帝制。

在此期间,朱元璋频繁地对官僚行使廷杖之刑,恣意兴起“文字狱”以弹压学者、文人,提高皇帝的权威。所谓文字狱,像是指称使用光、秃、僧等文字是诽谤过去曾系托钵僧的朱元璋本人为理由而处斩首极刑,使用各种毫无根据之说多所刁难、陆续逮捕或处刑许多人,致使对皇帝提出异议者完全消失。

透过肃清不法的多数南人官僚、江南地主,首先除去了南人政权积弊,而后亦在强权的政治改革下实现皇权的绝对化、神圣化。此事的象征,即是五拜三叩头(清代的三跪九叩首)礼仪。此礼始于洪武年间,透过臣下向皇帝跪拜、叩首于地面的屈辱行为,造就君臣之间无与伦比的隔绝。所谓的五拜三叩头,可说正是在礼仪面向上将明初绝对帝制视觉化了。

06 乡村改革

朱元璋肃清民间不法地主,并进行绵密的土地测量(丈量)、户口调查(编审)后,于胡惟庸之狱隔年的洪武十四年(1381年)正月,在全国施行了乡村组织的里甲制度。该制度在乡村以邻接的110户为单位,编成一里,里内各户再基于“丁粮多寡、产业厚薄”划分为上中下三等户等(尔后变为上上至下下的三等九则)。

位于南京玄武湖的后湖黄册库遗址展览馆

丁、粮多的富裕上等户(多为地主阶层)十户为里长户,其他一百户均为甲首户,每十户各为一甲而共十甲,每年照顺序轮流一里长户带十甲首户负担徭役,十年轮流一圈。里之中,在上述正管户以外的剩余户称为带管户(无负担徭役能力的家户特称畸零户),是正管户的预备要员。

里长与甲首两者合称里甲,其所负担徭役有里甲正役和杂役两种。对当值里甲(现年里甲)课征的是里甲正役,包括里内税粮征收、搬运,后来还加入维持治安、提供中央或地方官厅必需品(上供与公费)等项目。

税粮征收部分,由于明朝采取原额主义,若是征收额度不足,就必须由当值里甲负担。另外,杂役则是不定期分派予非当值里甲(排年里甲)的有力户,视徭役轻重而按照户则分配。

其他部分,徭役中特别重要的,即是十年一次的赋役黄册编纂。所谓的赋役黄册,指的是兼具户籍簿和租税台账功能之登录原簿,记载各户的人丁数、田地面积和税粮等,和土地台账的鱼鳞图册一同供征税之用。各里制成的赋役黄册集中到各州、府、县、布政司(省),最后送到中央的户部保管。由于封面使用黄色纸张,故称黄册。

浙江师范大学收藏的兰溪县鱼鳞册

治安维持方面,后来当值里甲由“老人”负责里内教化、纷争处理。老人从里内年长且有德者之中选出,在名为“申明亭”的建筑中与里甲一同进行裁决。他们被赋予下级裁判权,能对轻微犯罪自行施行刑罚。其亦负责劝农、相互扶助等中心任务,里民以其为中心而过着自治生活。

如同后述,里甲制度是由国家从上而下地重编、补强过去在地地主阶层主导的乡村秩序之下,所衍生的乡村组织。所谓的民初体制,即建构于此里甲制度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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