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人30多岁甚至40多岁了还在沉迷游戏,而不喜欢现实生活,游戏里不都是虚拟的,不真实的吗?陈亚男退回彩礼,难道仅仅是网友们给她的压力吗_鲁迅_的人_茴香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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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有的人30多岁甚至40多岁了还在沉迷游戏,而不喜欢现实生活,游戏里不都是虚拟的,不真实的吗
- 陈亚男退回彩礼,难道仅仅是网友们给她的压力吗
-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最后一句到底算不算病句
- 为什么有人说“年少不懂《孔乙己》,读懂已是书中人”
为什么有的人30多岁甚至40多岁了还在沉迷游戏,而不喜欢现实生活,游戏里不都是虚拟的,不真实的吗
这个问题也是一种社会现象。我是一名从不玩游戏的人。但是对于你的这个问题,也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其实任何事物,都不能用具体年龄去考量。
你说的有很多30多岁甚至40多岁的,也一样每天沉迷在游戏生活中,而不喜欢现实生活,这个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不如意,想通过网络世界给自己一个解脱,玩游戏的人,大多不喜欢面对现实,更多的时候,逃避的想法居多。
这个原理就是鸵鸟的生存之道,经常把头埋在沙子里面。视而不见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并不能解决真正存在的问题,你说的中学生大学生沉迷游戏也正常,这个也是歪理邪说。
任何一个人都要具有面对现实的能力,要有一切战胜困难的信心和斗志,不能总是选择去世外桃源的想法,幸福生活要靠劳动来创造,游戏玩多的人,很多都不切实际,总是盼望天上能掉点什么下来就好。
人生是一个学到老活到老的过程,有的人很年轻就能明白,有的人活一辈子都没有明白的也有,所以任何事情,不需要拿年龄来衡量,要用本事来衡量。
陈亚男退回彩礼,难道仅仅是网友们给她的压力吗
陈亚男退回彩礼,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为了自己的直播前途,立个好人设,以此证明自己当初与小伟结婚,并不是冲钱而去的。现在分开,也确确实实是小伟不上进的原因。
二是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大衣哥为这场婚事花费好几百万,而陈家确实又收了彩礼,这些彩礼都被大家所熟知,而如今陈亚南结婚仅一年就要离婚了,大家都会为大衣哥不值,会认为当初亚男嫁入朱家的动机不纯,根本就是看中大衣哥的名气和金钱,有可能人们会拿彩礼来攻击网暴她。
三是怕大衣哥起诉她骗婚,把事情闹大,对己不利,干脆自己主动退还,这还能收获好名声,获得更多支持她的粉丝,挽回声誉。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最后一句到底算不算病句
不用怀疑,这就是病句。
鲁迅另一个著名的“病句”是散文集《野草》的《秋夜》第一句:“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很多人也看这句不顺眼。
但平心而论,这和《孔乙己》最后一句的情况不同。“两株枣树”是一种特殊的修辞,也确实达到了特殊的效果。在句子本身来说,虽然这种表达方式很少见,没见人用过,但在语法上是没有毛病的。
但是“大约的确”就不同了。“大约”和“的确”,两个词的意思是不相容的,二者只能选一个,逻辑不自洽,这不是修辞能说得过去的。
所以这肯定是病句。
但这事还得这么看。要肯定的是,鲁迅不是故意搞怪。他写作的年代是白话文正在形成的年代,作为一种刚刚诞生的新生事物,很多规范都尚未确立,“大约”和“的确”的用法也许还在摸索之中。所以他这么用,没什么可指摘的。
另外,鲁迅作为一个文字的探索者,也在不断地实验词语之间的搭配和使用。他的文字本来就以奇崛著称,各种看似不合情理(很可能事实上就是不合情理)的用法都可能出现。
可是,那又怎么样?那是我们给予作家和诗人的特权。如果作家和诗人只能循规蹈矩,按照语法书来安放每个字与词,那文学还能进步吗?不可能。他们的使命,就是探索词语的意义,探索使用它们的可能性,代替我们去语词的密林中披荆斩棘,趟出一条从来没人走过的路,让后人能够沿着他们的足迹,深入其中,看到更壮丽的风景。
从这个意义来说,《秋夜》的那句话写得好,《孔乙己》的这句话写得也好。
为什么有人说“年少不懂《孔乙己》,读懂已是书中人”
笔者(杨角风)所住的地方离绍兴非常近,开车的话,也就几十分钟的路程,属于杭州郊区的一个小村庄。
上一期写到鲁迅笔下的闰土时,特意去了一趟绍兴鲁迅纪念馆,了解到了很多鲜为人知的人文典故。
傍晚,一个人坐到咸亨酒店的堂食处,摆上一碟茴香豆,倒上一杯酒,重温了一遍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读着读着,心里的感觉就变了,越读越凄凉,在一瞬间竟不能自已,悲痛到无法继续读下去……
一、
人啊最怕在某个时段,突然就懂了埋在记忆深处的某个片段,年少时只知道死记硬背,长大后才懂得用心!
《孔乙己》这篇课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初中三年级语文课本中有出现。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是特意又翻出这篇原文,仔仔细细读了几遍的。
但在鲁镇咸亨酒店里,复读《孔乙己》之前,我能想到的,有关孔乙己的记忆,只剩下了他的迂腐,他大概的样子,以及鲁迅给他安排的“病句式”结局: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其实孔乙己是有原型的,就像《故乡》里面的闰土,都是跟作者鲁迅多多少少有一些渊源的。
关于孔乙己的原型是谁,鲁迅并没有解释过,但他的弟弟周作人在《鲁迅小说里的人物》这本书中有说。
孔乙己是鲁迅小说《呐喊》中第二篇文章的主人公,鲁迅说他姓孔,人们从小孩子描红用的字帖中找到了“上大人孔乙己”几个字,给他起了名字叫孔乙己。
实际上,孔乙己原型姓孟,大家都叫他孟夫子,时间久了,他本名叫啥,也就不清楚了。自古孔孟不分家,为了映射,故在小说中他就姓孔了,再由孔字联想到描红纸上的金句,于是孔乙己这个名字就创作出来了。
而且小说中孔乙己的形象基本就是孟夫子的形象,也是破落大户子弟,好喝懒做,喜欢咬文嚼字、喝酒、偷东西,最终也是被打断了腿……
二、
孔乙己的故事是发生在绍兴鲁镇,主要地点就是咸亨酒店,而且这所小酒馆是确实存在过的!
当然,绍兴下面并没有鲁镇这么一个地方,这是鲁迅杜撰的一个镇。在鲁迅的很多文学作品中,都有出现过这座鲁镇,若是大家来绍兴旅游,在柯岩风景区,现在也建了这么个镇子一角。
但实际上鲁迅所写的鲁镇,就是指他老家所在的镇子,再精确点就是他家所在的位置——东昌坊口。
现在的咸亨酒店自然不是那时候的咸亨酒店,这是后来当地政府为了吸引游客,特意重建的。事实上真正的咸亨酒店也不过存在了两年左右,就是鲁迅的本家,周家人所建。酒店不大,一共有两间,坐南朝北,正对着鲁迅故居的大门。当时周家还请了一个伙计,一个徒弟前往照管,后来鲁迅的祖父周介孚在1893年被捕入狱后,酒馆关门。
前文提到的孔乙己原型孟夫子,也是在鲁迅的父亲周伯宜活着的时候,常在咸亨小酒馆出没。周伯宜是在周介孚入狱后,被革除了功名,每日借酒消愁,最终一病不起,于1896年去世。
所以,由此推断,咸亨酒店存在的日期,应该在1893年到1895年之间,这时候的周家正是要没落前夜,算是最后的辉煌了。那时候的鲁迅也确实十二三岁,毕竟是自家的小酒馆,平时放学后,他也会到这里帮忙打酒。
三、
这个孟夫子,跟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几乎是一模一样的,鲁迅(周树人)和他弟弟周作人经常见他来咸亨酒店喝酒。
在绍兴有一位研究当地民间人物的老学者,他提到绍兴当地确实有这么一个人,不过名字叫“亦也先生”。
这位老先生比孔乙己要稍微强那么一点点,因为他考取了秀才,但是再往上考,就再也没中过了。毕竟中了一个秀才,眼高手低,又不善经营,况且人又贪杯,久而久之,家道中落,变得穷困潦草。
后来被生活所迫,毕竟要吃饭啊,于是在家人的劝说下,开始做点小生意,就是类似于做油条、煎饼早点的摊子。毕竟是个酸秀才,不肯脱下长衫,也不肯放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理念。所以,即使跑去做生意,他也觉得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自然也不敢吆喝。
但现实摆在眼前啊,你不吆喝,别人怎么知道你在卖东西,久而久之大街上就出现了这么一个场景。一个穿长衫的秀才跟在其他小贩后面,走街串巷,前面小贩喊:
“卖油条喽……刚刚做好咯烧饼,卖咯……”
这个秀才就跟在后面小声跟一句:
“亦也亦也!”
这样一个场景出现,自然让当地人感觉到异常滑稽,从此人家就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亦也先生”。
亦也先生后面的结局跟孔乙己也是类似,等到做小生意也养活不了自己以后,开始给人家抄书,又偷书,也说过类似“窃书不算偷”的话。
四、
但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却跟“孟夫子”和“亦也先生”的过度迂腐不同,他其实是一个很善良的人。
少时读书的时候,只觉得孔乙己很可笑,很迂腐,很顽固,他能落得如此下场,纯属活该。等到经历了一定的人情世故,经历了社会的洗涤之后,再读《孔乙己》,却再也笑不出来。
孔乙己并非一无是处,至少我们现在能读出他的善良和单纯,比如他给孩子们分茴香豆: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又比较好面子,鲁迅评价他:
“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
这么一个品行还算不错的人,至死都没能还上欠咸亨酒店的十九个钱,甚至最后一次出现时,掌柜提到他还欠账时,他也没有抵赖,只说下次会还清。
这种情况下,一个钱一盘的茴香豆对他来讲是多么的重要,而他却愿意分给孩子们,而且是雨露均沾,一人一颗,谁也不会少。
哦,对了,茴香豆挺大的,长得是下面这幅图这样的:
五、
这些孩子受到了孔乙己的施舍,不仅没有半句感谢的话,还伴随着周围人的嘲笑声奔跑散了。
孔乙己的文化水平究竟如何,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但从他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来看,必然不会太差。
作为儒家文学的学习者,孔乙己不计成本地分享茴香豆,足可见他也是一个“仁爱”之人,不管儒家怎么修饰,儒家经典中的“仁爱”都是放在前面的。
而围观的人们只看到了孔乙己这个“吝啬”的“罩”的行为,却没有看到他乐于分享的品质,这种嘲笑反而让人倍感凄凉。
关于孔乙己很善良又单纯的另外一个场景,则是有关茴香豆的四种写法了,很多人都从这件事中看到了他的迂腐,他的好为人师,却没有看到他的孤独和善良。
在这个鲁镇上,在这个小小的酒馆里,一共出场以及在别人嘴中出现了五种人,分别是小伙计、掌柜、短衫人、长衫人、丁举人。
而孔乙己虽然位列长衫人行列,但无疑他在鲁镇,他在这个酒馆里是孤独的。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边缘人物,被人疏远, 被人排斥,被人鄙视,偶尔出现在别人嘴中,也是受嘲笑的对象。
一个人久久不被理解,他内心是相当孤独与绝望的,他所谓的好为人师,不过是太孤独太寂寞,想找一个能倾诉的对象,能理解自己的人,说说话而已。
那么我们就看看前面提到的这几类人,哪类型的人肯跟他说话呢?
六、
小伙计就是作者鲁迅,他面对孔乙己的询问时,表现是:
“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
掌柜的更不用说,或许他也曾读过书,参加过科举,但肯定是没能得中。他们是通过非读书途径,获得了在社会上的地位,成为了人们口中的成功人士。
这类人自然也瞧不上孔乙己,从内心深处都怀有对这类失败的读书人的鄙视。就像当今社会,很多没文化,但赶上好机遇发财的大款们,你读书好有啥用,到头来还是给我打工,还不是低三下四的求我办事?
说不定内心还在庆幸,幸亏我读书不好,早早选择了酒店行业,不然跟孔乙己似的,丢人现眼!
短衫的人,大都是穷苦劳动人民,连进酒店里面的机会都很少,自然也就没有话语权。
长衫的人,是坐着在酒店内部喝酒吃茴香豆的,他们跟孔乙己一样通过读书改变了命运。他们之所以鄙视孔乙己,是因为孔乙己算是读书人里面的失败者,连个功名都没能考取,丢人呐。
丁举人,则是咸亨酒店的上层人士,通过科举改变了一生,走上了金字塔的顶端。这类人有着绝对的权力、地位和名誉,他的地位不寒而栗,不容侵犯。
酒店里一个喝酒的人就说了:
”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七、
一句“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道出了丁举人的位置之高,孔乙己的地位之低!
为什么孔乙己会跟酒馆的小伙计有这么一段对话,归根到底就在于,以上的五类人,只有小伙计还能聊一聊。
孔乙己或许看出来面前的小伙计读过书,所以才会试探性地问一句:
“你读过书吗?”
如果小伙计这时候摇了摇头,那么断然就不会有下面的对话,孔乙己也绝对不会无聊到教一个不认字的人写什么“茴”字的四种写法。
恰恰是因为这个小伙计点了点头,让孔乙己燃起了一点点希望,他以为可以跟这个小伙计说几句话,而不会被鄙视。事实上小伙计在心里已经在鄙视他了,只是他不自知罢了。
为了能跟小伙计说几句话,孔乙己才顺眼从自己看到的茴香豆这里想到了问题,考了一下小伙计“茴香豆怎么写”?
理由也并非是卖弄,或者故作迂腐,而是确实为小伙计着想,目的是记账用:
“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一句“很恳切”,道出了孔乙己确实没有卖弄的意思,也没有得意,或者炫耀的语气,他是完全把自己放到了跟小伙计同等的地位来说话,并非好为人师。
八、
等到小伙计回答出来问题后,孔乙己表现得异常高兴,恰恰是小伙计的回答,萌发了他要继续交流的兴趣。
但结局并不美好,因为小伙计并没有买孔乙己的账,甚至都懒得听他所谓的茴字的四种写法:
“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这句话让人倍感辛酸,这也是整部小说中孔乙己唯一一次主动想交流的记载,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跟他有过交流了。
一个向来孤独到没朋友的人,好不容易逮到一个小伙计,本来期待能聊几句,能让对方理解一下自己,可惜希望破灭了。没有任何事情比本来没有希望,又突然给了他希望,最后希望又在一瞬间破灭更伤人的了。
孔乙己并不是坏人,相反,他很善良,他渴望被认同,可惜就像他一次次参加科举考试一样,总是得不到人们的认可。
就像当今的网络,嘲笑一个人很容易,键盘一敲,各种恶毒的话就上去了。毕竟践踏一个人的尊严,总比从这个失败的人身上找优点,要容易得多!
就算是穿着长衫在酒店里面坐着喝酒的人,在时代的潮流下,何尝不是一个蝼蚁。即使自己受着压迫,却还要嘲笑那么一个毫无存在感的人,不停地刷自己的优越感,谁更可悲,也就不言自明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小时候的我们总在嘲笑孔乙己,就跟咸亨酒店的小伙计一样,鄙视着孔乙己,心中想着,自己绝不要当他这样的人。
可是,多年之后,坐在昏黄咸亨小酒馆的灯光下,慢慢咀嚼着茴香豆的自己,不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孔乙己吗?
孔乙己的结局很悲惨,按照鲁迅的话讲就是: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这是不是病句先放一边,但我从“大约”两个字中,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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