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你对鲁迅先生的哪一篇文章印象最深刻呢
- 《狂人日记》到底在讲什么
- 如何理解《狂人日记》中的“吃人”
- 鲁迅和郭沫若谁的文学地位高
- 鲁迅的《狂人日记》里面,真的有“人吃人”现象吗
- 李咏去世的第8天,有人借死亡发不仁不义之财,人血馒头好吃吗你怎么看
- 鲁迅写了那么多小说,他自己最喜欢哪篇
-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你对鲁迅先生的哪一篇文章印象最深刻呢
我印象最深的鲁迅的做品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其次是《祝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我在小学的时候学过的。这篇文章要求背诵,我对背诵从来不在话下。老师提问肯定镇镇有词口若悬河。所以对这篇文章至今也从未忘怀过。其中有一段鲁迅先生写的太美了。每每读到,仿佛自己也置身在那美丽的百草园中,寻找不可压抑的天真和童趣。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鸣,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确)呼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的乐趣。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啪”的一声从后翘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跟。有人说,何首乌根有是像人行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它起来。也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未见一块像人样的。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珊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远比桑葚要好的多”……
写到了覆盆子,我的嘴里不由自主地起了口水,咽下去仿佛品到了酸甜的感觉。鲁迅先生的作品很多。都是旷世名著。有待我慢慢阅读,领略其中的奥妙和意义。
《狂人日记》到底在讲什么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狂人日记的核心就是这么一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认为中国封建礼教文化,是吃人的文化,就这么简单。
狂人日记写于1918年,当时满清已经灭亡6年了,辛亥革命已经成功。
但是,辛亥革命主要是依靠知识分子、新思想的军人、海外华侨甚至会党分子实现的,并没有深入到中国广大农村和乡镇去。
所以,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和城市平民,其实并没有受到辛亥革命的文化洗礼,仍然保持满清的封建礼教思想。
鲁迅认为这样是不行的,必须进行文化上的革命,才能彻底摆脱封建思想,以及一些中国人的劣根性。
狂人日记借助狂人说了一个互相压迫的社会秩序,这里面的人: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他们为了自保和蝇头小利,不惜用尽各种手段压迫比自己弱的人,非常凶残,甚至到吃人的地步:我晓得他们的方法,直捷杀了,是不肯的,而且也不敢,怕有祸祟。所以他们大家连络,布满了罗网,逼我自戕。试看前几天街上男女的样子,和这几天我大哥的作为,便足可悟出八九分了。最好是解下腰带,挂在梁上,自己紧紧勒死;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自然都欢天喜地的发出一种呜呜咽咽的笑声。否则惊吓忧愁死了,虽则略瘦,也还可以首肯几下。
但是,普通老百姓对于更强的力量,尤其是政府,则是不敢反抗: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
还有,这些封建礼教形成了一种可怕的潜规则,即便有人感到不对,却没有敢于反对:他便变了脸,铁一般青。睁着眼说,“有许有的,这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便对么?”
“我不同你讲这些道理;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
另外,身处这种制度和文化下,任何人都无法幸免: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而这种封建礼教文化的最终结果就是,这个民族虚弱无力,毁于内斗:如何按得住我的口,我偏要对这伙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
所以,鲁迅这篇文章写得很好,也说明思想启蒙的重要性。
实际上民国初期思想启蒙还是很重要的,至少大部分中国人都明白了一些道理。
在清末,大清国是皇帝的,老百姓是草民,命如草芥,只关心自己的生活。
所以,第一次鸦片战争,数千英军能够杀得全国几十万清军落花流水,迫使满清屈膝投降。
相反,抗战期间面对强大的日寇,中国各方面都弱了很多,却苦战8年才获得胜利。
如何理解《狂人日记》中的“吃人”
在鲁迅《狂人日记》中有关“吃人”的那段话,包含着三个层次。(一);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列举了中国历史上的几个“”吃人”的例子,《左传》宣公十五年的宋国都城被楚国军围困时的“易子而食”。说明有吃人的事实发生和存在,只是中国古时而被“仁义道德遮蔽了而已。〈二);吴虞在《吃人与礼教》一文中说到“一面会吃人,一面能够讲礼教”的人,他说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被孔子称为“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的齐桓公,周襄王拿祭肉给他,说他年纪大了,不必下拜尽君臣礼节。他与管钟商量后,还是下拜尽了君臣礼节,从这一点着,此公似乎也讲“礼教”,然而,易牙的儿子却是给他吃了的。这表现了古时封建社会那些“吃教”的人,借礼教之名“吃人”,并不是礼教本身“吃人”。(三);鲁迅在《狂人日记》中,确实也有“礼教”本身吃人的一层意思。在这篇小说中有一个:“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说不行。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礼教吃人,当然也是通过具体的人去“吃”的,这是被礼教控制了的人,他们既“吃人”也被人“吃”,而“吃”与被“吃”,都发生在不知不觉之间。这就是《狂人曰记》中说的“吃人”的本意。也符合鲁迅揭示封建社会专制的本意。
鲁迅和郭沫若谁的文学地位高
当然是鲁迅啊
鲁迅的强项是散文和小说,郭沫若的强项是诗歌和戏剧。
鲁迅的小说,虽然只是短篇小说,但是文学史的定位是,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开端也是高峰。开端就高峰,郭沫若的诗歌和戏剧没有这么牛。鲁迅的杂文,这个这个就不用说了吧,鲁迅杂文排第二就没人敢排第一了。其实朝花夕拾和野草也真心不错啊,要文采有文采,要思想内涵有思想内涵的。
郭沫若的诗歌,最有代表性的是《女神》了,也有“呐喊”的范儿(他的诗必须要喊的。。。)但是如果真的讨论诗歌的艺术水平,我觉得郭沫若不能称一流,只是在那样一个被禁锢的时代(诗歌形式禁锢、思想禁锢),他的诗显得比较有时代气息罢了,现在看看。。。现在我是不会看的。戏剧水平一般般啦,比不上曹禺。
鲁迅先生应该是新文化运动、文学运动的第一批领军人物,而郭沫若比之稍晚。总体而言,对整个现代文学的贡献,鲁迅显然是高过郭的;在具体文体的影响力上,鲁迅的地位也是高过郭的;论及人品问题,这个就不用问了吧,鲁迅先生无疑是我们民族的守夜人和启蒙者,而郭沫若,建国前投机钻营,心术不正;建国后除了捧臭脚还是捧臭脚,这个你可以具体参阅他建国后的诗歌(真的会吐的)。我想对于一个文学家,没有了良心和critical spirit,他的文字是没有灵魂的
鲁迅的《狂人日记》里面,真的有“人吃人”现象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当然是有了。
徐锡麟就被清军士兵吃了心肝。
下令砸碎革命者徐锡麟睾丸的总督端方:自己被人乱刀分尸
作者:萨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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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前的今天(1907年),革命者徐锡麟在安庆发动起义,击毙了安徽巡抚恩铭。起义失败后,两江总督端方决定残杀徐锡麟。徐被剖腹挖心,活着砸碎睾丸,惨死。讽刺的是,仅仅4年后,端方本人被起义军乱刀分尸,头颅还被游街示众。听萨沙说一说吧。
110年前的今天(1907年),革命者徐锡麟在安庆发动起义,击毙了安徽巡抚恩铭。
徐锡麟是革命党领袖之一,同鲁迅都是光复会会员。该1904年成立于上海,核心成员主要是高级知识分子。
该会和孙中山的同盟会是所谓革命同路人,但有很大的区别。它的政治纲领即入会誓词为“光复汉族,还我山河,以身许国,功成身退”,主张除文字宣传外,更以暗杀和暴动为主要革命手段。
徐锡麟和秋瑾在1905年加入该会,分别在安徽和浙江准备起事。徐锡麟花费重金从腐败的满清政府中买了一个官职,成为巡警学堂的主要负责人。因徐锡麟精明强干、勇敢豪爽,深得安徽巡抚恩铭,将他列为心腹之一。
其实徐锡麟就是今天所谓的卧底,战斗在敌人的心脏。
徐锡麟连射7枪打死恩铭,却因为起义情报提前泄露,满清军队有准备而失败。
被捕以后,徐锡麟丝毫不惧,慷慨激昂。
审讯的满清官员毓朗说:你知罪了吗?明天就要剖你的心肝了!
徐锡麟大笑:那么说起来,恩铭是死了!我于愿足矣。明天就是千刀万剐,也在所不惜!何况区区一副心肝呢?
审讯完毕,按照惯例要拍一张照片。徐锡麟面对镜头,毫无惧色,还说:脸上没有笑容,怎么留给后代?再拍一张。
这张照片一直留到今天。
凌迟是中国古代独有的酷刑,在清末用的却也不少。凌迟几乎都是针对反清分子或者丧失人伦的重大罪犯。
1905年4月24日,满清进行所谓改革,宣布废除死刑中的凌迟、枭首、戮尸。
那么,原则上,以后就不应该有这些酷刑了。
但1907年7月7日,革命者徐锡麟被侩子手开膛挖心,祭祀安徽巡抚恩铭。虽正史没有记载,一般认为侩子手先用铁锤将徐锡麟的睾丸砸碎。
大家可以想一想,这是如何的酷刑。男人裆部不要说被砸碎,就算被随便踢一脚,哪怕拳王泰森也倒了。
即便按照那个年代的杀人偿命观点,徐锡麟开枪杀死恩铭,将徐枪毙或者斩首就可以了。恩铭身中7枪毙命,并未受到太大痛苦。
那么,如此残杀徐锡麟是什么道理?
更有甚者,徐锡麟被挖出的心肝,还被恩铭的卫兵炒熟吃掉?这又是怎么回事?
一些人将责任推给恩铭的妻子,也就是庆亲王奕劻的女儿。他们说是这个家庭妇女要求严惩,这才将徐锡麟凌迟。
明眼人都可以看到,一个女人即便是亲王的女儿,能够命令两江总督端方吗?
真正决定残杀徐锡麟的罪魁,恰恰就是端方。托忒克·端方是满清高层中比较有作为的人。他曾经就任两江总督、闽浙总督、直隶总督等重要职务,是慈禧的爱臣之一。端方为人蛮横傲慢、贪婪凶暴,却颇有政治能力,也善于笼络人心。
为什么要采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人呢?一是报复,二是警告,三是因为恐惧。
同样行刺的汪精卫被捕后,摄政王载沣听从了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的说法,惧怕杀一个会有更多人来杀他,没有将汪处死。
但端方则不同。
徐锡麟的暗杀名单中,端方赫然排在第一位置。仅因一个革命者被捕,导致徐锡麟仓促提前起义,这才让端方保住性命。
对于端方的暗杀企图,让他非常惊恐,又恨得咬牙切齿,决定杀一儆百。
单单杀人还不够,还要残杀,让所有人都知道敢于暗杀朝廷大员的下场。
虽1905年满清就废除了这些酷刑,端方仍然用死刑将徐锡麟残酷处死,砸碎了他的睾丸,还吃了他的心肝。
那么,端方的作为吓住了革命者吗?
显然没有。
1910年的春天,汪精卫在暗杀载沣之前,圈定的第一对象也是端方。后来为追求更大影响,汪精卫才改杀载沣。
1911年,端方奉命率领2000多名新军去四川镇压保路运动。
期间,武昌起义爆发。端方麾下的新军,恰恰是从武昌拉走的,里面有大量革命党。很快,新军发生哗变,将端方和他的弟弟端锦抓住。
搞笑的是,端方本来有私人亲兵和大批幕僚。
这些曾经将徐锡麟心肝吃掉,以报答主子恩铭的亲兵,此刻一枪不发,全部逃散,只剩下一名仆人。可见,所谓吃心肝以报答主子,也不过是走狗的表演而已。
到新军赶到端方住所时,端方吓得屁滚尿流,钻入被窝,让仆人说:大人已经就寝,请明日再来。
新军不予理睬,冲入卧室将端方拖出被窝。
相比徐锡麟的慷慨赴义,端方魂飞魄散,苦苦哀求饶他一命。
端方先是想用钱买命,许诺军饷4万两银子马上就到,愿意全部赠送。
新军士兵回答:谁要你的钱。我们为汉人革命,就要你的人头。
正白旗出身的端方,此时竟然不承认自己是满人,说:我是汉人,本姓陶,是晋代诗人陶渊明之后。我投旗(满人)才4代,现回归汉姓如何?只求免死。
经过新军士兵投票,最终决定将他们兄弟处死。
端锦被杀时,倒是还有几根硬骨头,开口骂了几句,不愿意下跪。端方则早就魂飞魄散,被带入处决的小屋时已经不能走动。
当事人回忆,士兵们像杀猪一样,将端方按倒在一条长椅上,有的按头,有的按脚。
随后,新军士兵用马刀,将端方活活砍死。不仅仅是砍死,还是乱刀分尸。行刑时,马刀不快,连砍多刀才斩下头颅。端方兄弟的头颅,被泡在煤油里,装在木桶中去武昌示众。鄂军都督黎元洪下令将两颗头颅游街示众,武汉万人空巷,围观此头。
满清亲贵如此之多,为什么单杀端方?
端方残杀徐锡麟成为革命者公敌,自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有些人认为,不应该用野蛮对待野蛮。端方残杀徐锡麟,不代表革命党应该残杀端方,这道理是没错。甚至除了光复会以外,绝大部分革命党不主张采用暗杀的手段。
可惜,就中国历史来说,很多时候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端方既然自己开了杀戒,落到这样的下场,就中国来说也并不稀奇。
下令砸碎徐锡麟睾丸、剖腹挖心的时候,端方肯定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被乱刀分尸、身首分离吧。
李咏去世的第8天,有人借死亡发不仁不义之财,人血馒头好吃吗你怎么看
对他的去世,只是偶尔想一想、太年轻了、其他和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有袁老让我吃饱肚子、有人民解放军让我生活的安全,有许多科学家、发明家让我享受到现代科技带来的便利……有没有李咏无所为!
鲁迅写了那么多小说,他自己最喜欢哪篇
鲁迅对自己哪篇短篇小说最满意?答案出人意料。
鲁迅先生一生写过很多小说,给人留下印象深刻也有很多,比如说:
《故乡》中让人怀念的“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童年图景;
《祝福》勤劳善良但最后沦为麻木的祥林嫂;
《药》中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的人血馒头;
《狂人日记》中每字缝中都写着吃人的“历史”;
《阿Q正传》中阿Q的精神胜利法……
1922年3月,胡适在《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一文中说:“成绩最大的却是一位托名鲁迅的。他的短篇小说,从四年前的《狂人日记》到最近的《阿Q正传》,虽然不多,差不多没有不好的”。
那么,鲁迅最满意的是哪一篇呢?
孙伏园曾经问过鲁迅
1924年1月12日,《晨报副刊》上登载了一篇孙伏园《关于鲁迅先生》的文章,其中有一段孙伏园代大家问出了这个疑问:“我曾问先生,其中哪一篇最好,他说他最喜欢《孔乙己》,所以已经译了外国文。我问他的好处。他说能于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的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显露,有大家的作风”。
孙伏园和鲁迅可谓关系不浅。《晨报副刊》在1924年底前主要由孙伏园负责,鲁迅的《阿Q正传》就是由他后在《晨报副刊》发稿的。 叶公超还有句话:“鲁迅一生谁都骂,就是不骂孙伏园。”
想来,《孔乙己》就是鲁迅最满意的小说。
鲁迅的另一位学生兼朋友许钦文也说:“我先从孙伏园的随便谈谈中知道,鲁迅先生自己是很喜欢《孔乙己》这篇小说的。后来在鲁迅先生的随便谈谈中,我总觉得,他每次提到孔乙己这个人物,照例很自然地现出喜悦的神情来,使我认为孙伏园那话是对的”。
那么,鲁迅为何最爱孔乙己呢?除了他自称的“能于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的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显露,有大家的作风”,还有什么潜在因素呢?
擅长描写知识分子
一个作家,只有深刻了解一个群体后才能描写好它们。比如农民之于路遥,知识分子之于鲁迅。
鲁迅在自己的作品中用这么多的篇幅来描写知识分子,对他们的痛苦生活和不幸的命运表现出极大的关心,决非出于偶然。他对知识分子问题显出很大的兴趣,对知识分子倾注巨大的热情,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五四”以后,社会受到新思想的冲击,到处充斥着腐败、落后、黑暗和贫困,鲁迅正是把知识分子生活当作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加以考察。
鲁迅酷爱写知识分子。钱理群曾经总结了鲁迅笔下的九种知识分子形象,
一、帮闲、帮忙、帮凶与扯淡二、“二丑”:不忠实的奴才。三、隐士四、君子和雅人五、革命小贩:拿革命来做买卖的人六、“革命工头”、“奴隶总管”:打着革命的旗号,实际上还是个奴隶主七、文坛三户:破落户,暴发户八、京派与海派:北京文人与上海文人有明显不同九、大众的帮忙、帮闲“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鲁迅描绘知识分子的底色。无论是受封建制度传统文化影响的旧知识分子,还是受启蒙思想影响的新知识分子,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弥漫着悲剧的意味。鲁迅通过刻画一系列的知识分子形象,来对传统的封建文化制度进行最深刻,最猛烈的抨击与批判;同时他也看到了启蒙思想下知识分子的精神困扰和病苦。因此鲁迅最懂知识分子,也写得最好,这就是《孔乙己》是鲁迅最满意的小说的原因。
《孔乙己》的段子时代
《孔乙己》原文是那么经典,描写那样生动,因此在网络时代,他又发挥了新的作用——段子。每个人应该都看过几条,这里就选几条经典的摘录:
《孔乙己之网吧版》:
孔乙己是自带鼠标键盘而在一楼上网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外套。穿的虽然是阿迪达斯,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意识走位,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ID为孔大神,别人便从其ID 极其时常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网吧,所有上网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又排位十连跪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开两个小时,来一杯奶茶。”便排出九个钢镚。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被队友骂坑爹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用鳄鱼上单,居然被武器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打野不来帮忙……打野!……上单滚雪球,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被人针对”,什么“手抖”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孔乙己之中医版》:
粹先生是站着给人看病的笃信中医的唯一的人。他身材不算高大;白发苍苍,皱纹间夹些老年斑;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阴阳五行,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和人辩论时总说中医是国粹,别人便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粹先生。粹先生一到医院,所有来看病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粹先生,你头发又白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熬一份朱砂汤,要热的。”便排出九个阴阳鱼。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给男人诊断怀孕了!”粹先生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吃龙胆泻肝丸,马兜铃酸中毒了,趴在厕坑里呕吐。”粹先生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中药不能算中毒……中药!……中医是我们老祖宗的理论,能有错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标本兼治”,什么“医学应该是文化”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医院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孔乙己》的新时代改编之所以能掀起热潮,一是因为它的普及率足够高,作为教材的选篇,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二是因为孔乙己这个形象太有代表性了。他是自视清高,孤芳自赏,四体不勤,不知抗争的另类知识分子的典型,能代表一个群体。
三是因为《孔乙己》的描写经典凝练,到如今都被人学习。鲁迅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
名家如何看待《孔乙己》
刘再复(美学家)说:贫贱而悲惨的“多余人”,失去人的尊严与资格,被社会所耻的下层知识分子。
钱理群(北大教授)说:值得同情与焦虑的,有着悲剧性、荒谬性地位和命运的知识分子。
朱寿桐(澳门大学中文系主任)说:《孔乙己》通过几十年的语文课本或别的途径,进入绝大部分中国人的心目,并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思想观念,进而悄悄地改变了许多中国人的精神。
叶圣陶评价《孔乙己》一文是说:“小说中最妙的文字是‘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1921年8月有一位文学青年宫竹心在致周树人的信中说:“……纵观世界文坛,俄法两国短篇小说居鳌首。俄之契诃夫,法之莫泊桑,短篇之精,构思之巧,实是天才杰作,世界之珍。阅中国文坛,能与之较高下者寥寥。前在《新青年》中曾看过两篇小说,一名《药》,一名《孔乙己》,署名鲁迅。这两篇小说构思奇绝,言简意深,堪与契诃夫、莫泊桑二君媲美。不知鲁迅何许人也,先生认识其否若能见鲁迅面,请代我致以敬意。”
《孔乙己》作为鲁迅最爱的一篇小说,值得一读再读。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是鲁迅小说《狂人日记》中的话。从历史的事实来说,这句话是错的。但从这篇小说的角度来看,这句话又写得非常高妙。而且这样的妙语在鲁迅的小说里层出不穷,比比皆是。这种运用语言的能力,非文学大家做不到。
先说历史事实吧。易牙把自己的儿子蒸了,这是事实。拿给别人吃了,也是事实。但吃了易牙儿子的,不是桀纣,而是名列“春秋五霸”之一的著名的齐桓公。易牙把儿子当成美食献给齐桓公,换来了齐桓公对他的绝对信任。虽然宰相管仲劝过说,烹掉儿子以讨君王欢心的人,决不可能是真的忠诚。但还是不能除掉齐桓公对易牙的信任。最终,齐桓公晚年因为易牙在内的“三小”作乱,被困宫中,活活饿死。
桀纣是两个人,他们都是历史上著名的昏君。桀是夏代亡国之君,纣是商代的亡国之君,他们都曾宠信小人,残害忠良,最终落得身死国灭的下场。也正因此,这二位便成了暴君的代名词。
鲁迅这样写有很多妙处。首先,这话是文中的主人公“狂人”说的。狂人就是疯子之意。既然是疯子,当然就要说疯话。张冠李戴,胡言乱语,不合逻辑也就是正常的了。如果说起话来事实准确条理清晰,那还算是疯子吗?
其次,鲁迅写的小说,是给普罗大众看的。所以,他在表达自己思想的同时,要符合大众的审美需求和思想特点。一般的民众会认为,好人一切都是好的,坏人一切都是坏的。齐桓公在历史上大约算不得坏人。所以,没必要把吃人这种事情和他连系起来,而桀与纣是坏事做绝的人,所以,把一切坏事都安在他们头上,就没有人会提出异义了。大家说的不过是个理而已。
鲁迅作品中,因为书中人物的原因说错经典或是历史的还有不少。但这并不是鲁迅的学问不扎实,而是作品中人物的原因。比如大家都学过的《从北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也有这种情况。在写到学生们读书的时候,鲁迅说: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这里的“上九潜龙勿用”就是错的。“潜龙勿用”是《五经》之一的《易经乾卦》的卦辞,这句是初九的爻辞,而不是上九,上九的爻辞是“亢龙有悔”。小学生们初学的时候,难免搞混,在老师的大声喝斥之后,有人读错,也就很正常了。正因为读错,更显示出小学生上学时有口无心的情态。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家。据说现在中小学课本中许多鲁迅的作品已经被删除了。原因大约是不好懂。这大约没错。三十多年前我自己上初中学习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确实并不懂其中的意思,但当时学过了,总全有些印象。现在回过头去再读的时候,才体会了真正的文学之美,大家的作品,确实是字字珠玑。这种感觉与读唐诗宋词一样。小学生们恐怕也很难体会到“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到底有什么妙处,等慢慢长大了,自然就体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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