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拥有《红楼梦》百廿回完整著作权蠡测(二)_方言_江淮_官话

倪合进

微信版第1328期B

二、方言和特殊称谓习俗

(1)方言

上论中已经说过,《红楼梦》一个非常重要的语言特色就是口语化,口语难免夹杂方言。为方便研究,不妨将《红楼梦》文本中的方言笼统地分为北方方言、江淮官话和南方吴语。《安徽江淮官话语音研究》书中说:“关于江淮官话的形成,有许多学者发表过看法。一般认为,江淮官话是以吴方言为底层,在北方汉语方言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孙宜志着,黄山书社,2006年11月第1版。)江淮官话大致范围,该书的序言说:“江淮官话即是官话,当然是官话方言中的一支。就地理位置而言,大体位居北方官话和南方吴语之间,移民史和语言接触史都使江淮官话积淀得异彩纷呈。”安徽、江苏两省明朝属南直隶,清朝初属江南省,康熙六年(1667)由江南省分设安徽省,与江苏省分开。

曹雪芹十三岁之前生活在南京,即清初时的江南省,此后抄家北上归旗,生活在北京,因此他在《红楼梦》文本中大量使用北方方言、江淮官话和南方吴语就不足为怪了。就方言而言,笔者以为早期抄本保留较为完整,王府本尤甚,加之有的方言,曹公用同音字相互作了替代,导致有些字失去了本意,也增加了读者的阅读理解难度。由于笔者是南方人(安徽宣城),对北方方言知之甚少,但对江淮官话和吴方言虽不能说是驾轻就熟,因长期在这里生活和工作,耳濡目染,对这一语言特色还是有所了解的。现就这两种方言列举几例加以说明。

江淮官话

廖大国先生在《文学作品中的江淮方言词语例释》(苏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4月第1版。以下简称《例释》)一书中列举了大量江淮方言的例子,《红楼梦》文本中江淮方言也大量存在,如:

第十四回(P496):凤姐笑道:“你请我请儿,包管就快了。”

此处“包管”在江淮方言中是肯定、保证的意思,据不完全统计,该词在文本前后共出现十四次之多。

第二十九回(P1142):宝玉因得罪了黛玉,二人总未见面,心中正自后悔,无精打采,那里有心肠去看戏,因而推病不去。

此处的“心肠”在江淮方言中是兴致、心思的意思。该词出现的频率在二十次以上,且贯穿百二十回。

第八回(P298):众人都笑说:“前儿在一处看见二爷写的斗方儿,越发好了;多早晚赏我们几张贴贴?”

此处的“多早晚”又作“多咱晚”,在江淮方言中是“什么时候”的意思。该词也是贯穿百二十回的,出现的频次在三十次以上。“什么时候”是表示疑问的,但通行本中“多早晚赏我们几张贴贴”却使用了句号,笔者以为采用疑问句式为宜。廖先生在书中举例时采用的就是问号,如《金瓶梅》第六十八回:“我的马走得快,你步行,赤道挨磨到多咱晚?”

此外还有很多江淮方言杂乱分布在多个章回中,如“下晚”“上头(下头)”“打尖”“打太平拳”“齐打伙”“耳刮子”“走水”等等。

展开全文

吴方言

《吴方言词典》(吴连生等编着,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出版,1995年8月第1版)对一些文学作品中的吴方言应用进行了很好的总结和提炼,很多吴方言在《红楼梦》文本中均能找到,有的使用频次还很高,如:

第五回(P165):一时,宝玉倦怠,欲睡中觉。

此处的“中觉”在吴方言中是“午觉”的意思。该词在文本中出现的频次不下十五次。

第十五回(P533):一路奉承,凤姐越受用了,也不顾劳乏,更攀谈起来。

此处的“受用”在吴方言中是“舒服”的意思。该词(含“不受用”)在文本中出现的频次接近五十次。

第八回(P319):晴雯先接出来,笑道:“好啊,叫我研了墨,早起高兴,只写了三个字……”

此处的“早起”在吴方言中是“早晨”的意思,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早上起来”。该词在文本出现的频次不亚于“受用”一词。

以上三例不仅出现的频次高,且是贯穿百二十回的。

关于吴方言词汇文本中还有很多,如“不犯着”“三不知”“扒(爬)灰”“旧年”等等。

《例释》和《吴方言词典》虽然为我们呈现了很多方言词汇,但它无法穷尽其所有。也就是说,那些不入文学作品的江淮官话和吴方言在南方民众话语中还是大量存在的。不过当我们知道了文本具有南方语言特色,对该区域内的方言就可以举一反三,而不是完全拘泥于《吴方言词典》和《例释》,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文本的有关文字的涵义,如:

第7回:“别说你们这一起子杂种王八羔子们……”此处的“一起子”是“一些”的意思。承前就是“你们这一些人”。南方人讲话喜欢带“子”,北方人一般将“子”字“儿化”。如南方讲“小孩子”,北方讲“小孩儿”。通行本119回“去了一起又无消息,连去的人也不来了”,因整理者不知方言“一起”是“一些”意思,“一起或起”与“这”结合就是“这(一)些”,“一起或起”与“那”结合就是“那(一)些”。该句的意思是:去了的(那或这)一些人又没有回馈消息,连去的人也不来了。故此处“去了一起”与“又无消息”合并为一整句为宜。因为这一原因,对文本的讨论还曾闹了一出笑话,如:第119回(P4268):“且说贾琏先前知道贾赦病重,赶到配所,父子相见,痛哭了一场,渐渐的好起。”(程甲本同)根据方言,此处的“好起”是“好些”的意思,并非是疾病痊愈。

然而程乙本的整理者不知“好起”是“好些”的意思,遂表述为“且说贾琏先前知道贾赦病重,赶到配所,父子相见,痛哭一场,渐渐的好起来”。张曼城先生据此在《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医药描写论续书的不足》(《红楼梦学刊》1984年,第1辑,P303)一文中说“痨病本是中医认为最严重的病症之一,怎么可能‘父子相见,痛哭一场’就好了呢?这类违背医学客观规律的错误描写,续书中并非少数,不能不说是续书的败笔。”其实曹雪芹的本意并没有说痨病“好了”,而只是说病“好(一)些了”,相当于中医所说病之进退的“退”的意思,真正是“一字之当,精神倍出;一句之谬,意义迥非”。张先生或许是受程乙本误导,遂作出以上错误判断。

第21回(P788):“宝玉见他不应,便伸手解衣,刚改开了钮子……”(书影二)此处的“改”是“解”的方言发音,以致于后人将方言“改”字点改为“解”。方言中,很多普通话声母发“j”音的字就发“g”音。如“街(方言读gai音)道”“中间(方言读gan音)”“睡觉(方言读gao音)”。此外该句中的“钮子”也是方言,“钮”是“钮扣”,“钮子”就是书面语“扣子”的意思。

书影二

第37回:宝钗道:“我平生最不喜限韵的,分明有好诗,何苦为韵所缚。咱们别学那小家派,只出题不拘韵。原为大家偶得了好句取乐,并不为奈邦难人”。通行本在“为此而难人”处作了校记——“为此而难人”,原作“为奈邦难人”。也就是说庚辰本与王府本表述原来是相同的。其实作者的原话就是“为奈邦难人”。早期抄本己卯本、梦稿本无不与王府本同。但由于通行本的整理者不知其为方言“那般”的意思,遂将其改为“为此而难人”。“不为奈邦难人”中的“奈邦”是经典的吴语(方言)表达。“奈邦”是“那般”的近音字,“不为奈邦难人”即是“不为那般难人”的意思。

方言中“那”字常常读“奈”或“耐”字音。《吴方言词典》中“倪子(同‘伲子’)”(P400)条有《海上花列传》第六回:“雪香也笑道:‘耐是我倪子啘!阿是要管耐个嘎?’”该句的意思是“那是我的孩子,你要帮我多管着点。”“奈”和“耐”是同音字。王府本58回第2246页也有“不好叫他,恐人盘诘,只得奈着”(程甲本同,P1580)。应该说这里的“奈”字表达是不准确的,庚辰本中“耐着”才是准确的。说明“耐”常常因曹公的书写习惯被同音字“奈”字代替。吴语地区类似的表达有:耐(奈)个东西!他嘴上讲得好听,其实不是好东西;耐(奈)邦人不是好人。因此通行本据甲辰本将原来的“为奈邦难人”改成“并不为此而难人”是很成问题的。

第47回:“展眼到了十四日。黑早赖大的媳妇又进来请。”此处的“黑早”一般认为是“天快亮的时候。”《吴方言词典》中也是这样解释的,由于有理有据,不怕你不信。老舍在戏剧《龙须沟》中表达“天快亮的时候”也用的是“黑早”。

然而笔者所在的安徽宣城部分乡镇以及芜湖市芜湖县的花桥乡的一部分居民时常将“昨天”用方言表达为“黑早”或“豪早”。读者对这一解释可能有疑问,但只要我们知道赖大的媳妇为什么来请就会明白。赖大的儿子赖尚荣(依赖贾家才得以荣耀)是家生子,因得到贾府的庇荫谋了一官半职,特意来请贾母她们去吃酒,贾母是何等的尊贵,如果是当天早上跑来请是很不礼貌的,赖家必定是提前来请,以示尊重。贾母她们出门那阵仗你是知道的,必然要好好准备一番。所以赖大的媳妇来请贾母不可能是当天,一定是提前就要来请。故这里的“黑早”是“昨天”的意思于情于理才说得通,况且有方言基础支撑。

红学家李希凡在与女儿李萌合着《传神文笔足千秋——<红楼梦>人物论》中论述赖嬷嬷时有这样一段话:“赖嬷嬷倒是会作人也即是会作奴,孙子赖尚荣蒙荣府主子之恩当了县官,赴任前摆了三天酒宴,头天来请贾家主人,说的话很得主子欢心。”(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7年6月第1版,P484)“头天来请”意即“昨天来请”,说明李先生很领会曹公的意思。方言结合语境,“黑早”解释为“昨天”似乎更确。因而笔者在列举该例时,“展眼到了十四日”后使用的是句号,而非通行本中的逗号。

第94回(P3562):“甚至于茅厮里都找到……。”此处“茅厮”也是方言,是解手的地方,类似与现在所说的“厕所”。江淮方言为“毛厕”“茅缸”或“茅屎坑”,吴方言是“茅坑”。长春出版社出版的通行本《红楼梦》(2011年1月第1版,P717),在“茅厮”的后面的括号内注有“应为‘厕’”,从方言论,作此备注真正大可不必,这两个方言区的另外一种说法就是“茅厮”,程甲本此处也是“茅厮”,可以相互验证。

第83回(P3260):“凤姐点头儿,因叫平儿称了几两银子,递给周瑞家的接道。‘你先拿去交给紫鹃……’”(见书影三)这里的“接道”是 “接着”的意思。此处的“道”并非是“说”的意思。“道”有时也写成同音字“到”。因口语省略(对话省略),“你先拿去交给紫鹃……”前没有“说”和“道”作为转接的词,故后人认为这里的“道”就是“说”的意思,所以将“接”字点去。该句的正常表达是“凤姐点头儿,因叫平儿称了几两银子,递给周瑞家的接道,(并说:)‘你先拿去交给紫鹃……’”

该词在《吴方言词典》《例释》均没有例证,但《红楼梦》文本中吴方言和江淮方言的广泛使用,说明曹公有毋庸置疑的南方方言基础,因而此处的地方语言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不管它在不在《词典》和《例释》的体例中。关于口语省略“道”字,蒙古王府本中多处可见。如第八回(P315):李嬷嬷因吩咐小丫头们:“你们在这里小心着,我家去换了衣服就来。”该例己卯本、庚辰本均在“小丫头们”后添加“道”。其实不用加,也如蒙古王府本83回例子中“接道”后省略“道或说”一样。

书影三

由于方言“接道”的“道”具有代表性,文本前后多次出现,并因不被理解而多有被点改的现象,故有必要对此作一重点申说,如:

第48回(P1846):宝钗道:“既这样,替我问候吧!我就不去了。”平儿笑答道着去了,不在话下。

该句“平儿答道着去了”被点改为“平儿答道:‘是了’”。其实不用点改。这里的“答道”就是“答着”的意思。“答着”的“着”与后一个“着”形成同词反复。

第51回(P1968):麝月慌慌张张的笑道进来说道:“吓我一跳好的……”(书影四)该句的着重号“道”字被圈掉了。其实这里的“笑道”也是“笑着”的意思。

书影四

第73回(P2847):邢夫人听了,冷笑道命人出去说:“请他自去养病,我这里不用他伺候。”很幸运,该句的“道”字没有被点改或圈掉,得以保留。

第76回(P2978):贾母笑道:“果然好听么?”众(人)笑道道:“实在可听,我们也想不到这样……”“众(人)笑道道”就是“众(人)笑着道”,后人或收藏者不知“道道”为何意,将此处的第二个“道”字点掉了。

第80回(P3161):我要拷问宝蟾,你又护到头里。你这会子又赌气打他去……

此处的“到”后被人点改为“在”。程甲本此处也是“在”,是整理者不懂这里的“到”是何意所致。其实这里的“到”同“道”,即“护着”的意思,即“你又护到头里”是“你又在头里护着”的意思。

第94回(P3556):李纨答应了是,便笑道对探春道:“都是你闹的。”此处着重号的“道”字未点改,也是“着”的意思。该回还有一例与其类似,即“袭人笑道向平儿道:‘回去替宝二爷给二奶奶道谢。要有喜,大家喜。’”(P3558)。

第95回(P 3595):贾母便叫人:“将宝玉动用之物都搬到我那里去,只派袭人、秋纹跟道来。”。该句王府本没有点改,也是“着”的意思。但程甲本、程乙本均是“过”字。程本的整理者可能以为“道”是繁体“过”的形讹,故改为“过”字,一字之差,意思大变。

第112回(P4050):……今儿天没亮溜出去了,可不是那姑子引道来的贼么?

该句的“道”字未改动,也是“着”的意思。但程甲本改成了“进”字。一方面他们可能以为是“进”字的形讹,抑或是不知此处的“道”为何意所致。

该字的使用在其它早期抄本中也有,如俄藏本第三回(P103):“黛玉想道:‘这是外祖之长房了。’想道,又往西行不多远……”该句中加着重号的“道”是“着”的意思。此处的“想道”在王府本中就是“想着”二字,与第一个“想道”的有细微差别。

前文已述,“道”有时写成“到”。“道”或“到”有时在方言中是“着”的意思,同样“着”字有时在北方语言中也表达“到”的意思,南方的“逮到了”“找到了”,北方常常说成“逮着了”、“找着了”。如21回(P798):“凤姐笑道:‘傻丫头,他便有这些东西,那里就让咱们翻着了?’”(庚辰本、俄藏本、戚序本均如是)此处的“着”就是“到”的意思。甲辰本、程甲本的整理者可能不知道此处的“着”是“到”的意思,故将“翻”字改成了“搜”。104回(P3832):“若碰着了他,我倪二出个主意,叫贾老二死给我(看),好好的孝敬孝敬我倪二太爷才罢了。”(程甲本也如是)此处的“着”也是“到”的意思。

综上所述,方言“道(到)”在文本中运用,读者一定看出了端倪。

其实就方言而论,曹雪芹在文本中已经透露了他有南方方言基础,如第七十六回的“凸碧堂”的“凸”字,“凹晶馆”的“凹”字。这二个字,曹公在文本中是这样说的:“只是这两个字俗念(其实就是方言——笔者按)作‘洼’‘拱’二音。便说俗了,不大见用。” “凹”“凸”念作“洼”“拱”就是方言,原江南省的大部分地区居民都这样说。他之所以能熟练运用该方言,那是因为他从小在这里长大。用现在的话说,曹雪芹原籍江南省,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

具体到笔者的出生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雁翅乡(现并入水阳镇)光明村——的很多方言在《红楼梦》文本中也能找到。如“眼皮子浅(喜欢沾小便宜即目光短浅)”(52回)、“拐子(骗子)”、“上头(上面)”、“打尖(途中吃点东西)”(15回)等等。【参见《安徽宣城(雁翅)方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库·文学语言研究系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8月,第1版。】从这一点看,笔者对《红楼梦》作者从小生长在南方是坚信不疑的。

关于吴方言,有兴趣的读者还可参看北京大学陈熙中先生《“割聘”试释——读红零札》一文对庚辰本第十六回“下姑苏割聘教习”中的“割聘”一词进行的辨析。该句通行本在文后作了校记——“‘下姑苏聘请教习’,原作‘下姑苏割聘教习’,‘割’字点去,‘请’为旁添,从底本改文。”其实不用改。陈先生从吴方言的角度,运用了大量的例证,论述了“割聘”才是曹公的原笔。王府本此处原抄也是“割聘”,只不过被后人点改为“合聘”。笔者祖籍安徽无为,出生地、工作地均是安徽宣城,无论是宣城还是无为如今很多人(包括笔者本人)依然将“合伙”说成“割伙”。陈先生的论述可谓切中肯綮。

(2)称谓习俗

与地域有关的除方言外,还有特殊的称谓习俗,如第25回:“李宫裁笑向宝钗道:‘真真我们二婶子的诙谐是好的。’”庚辰本、俄藏本、甲戌本、舒序本、戚序本此处均为“二婶子”。程伟元、高鹗不知李宫裁与王熙凤是平辈,为什么称王熙凤为“二婶子”?故在整理时将该句表述为“宝钗笑道:‘我们二嫂子的诙谐是好的。’”其实这是南方有些地方的特殊称谓习俗,即以家中辈分最小的那个人称呼所要称呼的人。

笔者所在的地方就有这样的习俗,如女人结婚生了小孩后,可称呼自己的兄弟为“舅舅”,未生小孩之前不能这样称呼。她称呼自己的兄弟为“舅舅”,是以小孩的名义称呼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舅舅”。这里因为李纨有儿子贾兰,贾兰辈分在贾府辈分最小,按辈分贾兰称呼王熙凤应为“二婶子”,故李宫裁以贾兰的名义,就可称呼王熙凤为我们的“二婶子”。幸运的是该表达在第十回文字中就没有被改动。尤氏与贾璜的妻子金氏对话时,尤氏就称金氏为“婶子”。即“婶子你是知道那媳妇的,虽则见了人有说有笑会行事儿……”(P370)

此称呼在后四十回中还有一例,不过该例比前例幸运多了,程伟元和高鹗在整理时没有改动,如第117回(P4185):“只见一个丫头来回话:‘琏二爷回来了,颜色大变,说请太太回去说话。’王夫人又吃了一惊,说道:‘将就些,叫他进来吧,小婶子也是旧亲,不用回避了。”程甲本与其一致,没有改动。根据文意,这里的“小婶子”指的是宝钗,因为后文有“贾琏进来,见了王夫人请了安。宝钗迎着也问了贾琏的安”。王夫人怎么可以称宝钗是“小婶子”?因为王夫人家中最小的人是她的孙子贾兰,宝钗此时已与宝玉结婚,贾兰称宝钗为“小婶子”顺理成章,故王夫人在特殊的语境下就可称宝钗为“小婶子”。

这种带有地域特色的称呼习俗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如果一个女孩或男孩是大家庭中的宠儿,尽管她(他)的辈分小,都可以称她(他)为“大姐或哥儿”,贾政就称呼自己的孙子贾兰为“兰哥儿”,此称呼在文本中有多例。再如第92回(P3494),那奶妈子便说:“姑娘给你二叔叔请安。”宝玉也问了一声:“姐姐好。”巧姐儿道:“我昨夜听见我妈妈说要请二叔叔去说话。” 该句看上去也很奇怪,宝玉是巧姐的叔叔辈,巧姐是宝玉的晚辈,宝玉如何叫巧姐为“姐姐”呢?事实上作者的原笔就是“姐姐”,符合南方特定区域称呼习俗。就巧姐而言,她是贾府这个大家族中的宠儿,虽然很小,但无论哪一辈分的人都可称巧姐为“姐姐”或“大姐”,包括老嬷嬷和佣人,以增加亲切感。

《红楼梦》文本中就有称巧姐为“大姐”的例子,如“一日,大姐毒尽瘢回”。然而程甲本该句的表述却是:“那奶妈子便说:‘姑娘给你二叔叔请安。’宝玉也问了一声:‘妞妞好。’巧姐儿道:‘我昨夜听见我妈妈说要请二叔叔去说话。’”一方面可能程甲本的底本就是“妞妞”,更大的可能就是与“二婶子”一样,整理者不知宝玉为何称巧姐为“姐姐”?遂改为北方对女孩的称呼“妞妞”。由于此称呼习俗的存在,王府本此处的“姐姐”不会是程甲本的形讹,若讲形讹只能是程甲本形讹了整理时采用的底本,王府本抄自程甲本更是无从谈起。

关于此论第八回也能找到例证,原文是:“李嬷嬷听了又是急又是笑,说道:“真(真)这林姐儿说出一句话来比刀子还尖。”(P314)该句的表达俄藏本也如是。李嬷嬷是宝玉的奶妈,是宝玉的长辈,因而也是黛玉的长辈,怎么还称呼黛玉为“林姐儿”呢?答案只能从江南的称谓习俗中寻找。

唐代诗人贺知章说得好,“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回乡偶书》)该诗至少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乡音难改。前文已述,曹雪芹先生是1715年出生于南京,被抄家时已是十三岁(十四虚岁),乡音(江淮官话+吴方言)应该已经形成。关于乡音的形成,笔者曾请教广东韶关学院的张小平(安徽无为人)教授,他说:“乡音一般在语言习得过程中形成,在多方言融合中变异,一个人的方言往往小时候形成。”曹雪芹作为原籍金陵人士,早年生活在江淮官话、吴方言的交汇地,故江淮官话、吴方言常流露于笔端就是情理之中的事。尽管曹公十三岁回京归旗,但乡音难改。笔者在拙文《蒙古王府本后四十回并非抄自程甲本》中重要的一论就是王府本后四十回语言大多保留了方言,而程甲本对应处却被整理者改成书面语,难道抄手还能将程甲本的书面语还原成方言不成。

综上所述,我们可否得出这样的结论:《红楼梦》文本中南方方言的广泛运用,以及具有地域特色的称谓习俗。都是贯穿《红楼梦》百二十回,这种前后方言及称谓习俗表达的一致性,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小说为一人所作。

(作者系红学研究专家,宣州区委宣传部纪检组长)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