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古代小说家被视为不入流者。孔子说小说(古代指稗官野史):"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刘歆列九流十家,惟小说家不在九流之列 。加之历代都有“文字狱”残害文人雅士,所以古代很多小说家不仅不重视署名权,有的甚至用化名,托名,或者干脆不署名,第一是怕被瞧不起,第二怕因言获罪。这就给今天的读者留下了遗憾,也留下了猜想和争论。包括《红楼梦》、《金瓶梅》、《水浒传》、《西游记》等文学名著的著作者问题都曾引起学术界的长期争论。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的乾隆年代,那时候,雍正时期“年羹尧案”、“谢济世案、陆生楠案”、“曾静、吕留良案”等连续不断的“文字狱”腥风血雨刚刚过去,文人学士心有余悸,如履薄冰。所以作者不得不用“假语村言” ,将“真事隐去”,甚至用荒诞不经的神话来掩盖现实。所谓补天石、大荒山、青梗峰,所谓神瑛侍者、绛珠仙草、警幻仙子等等当然是不存在的。关于本书的创作者也是怀抱琵琶,遮遮掩掩,欲说还休。
《红楼梦》的作者有曹雪芹说、洪升说、吴梅村说、方以智说、顾景新说、冒辟疆说等等。有些虽然很扯,还算有鼻子有眼;有些则完全就是生拉硬拽,穿凿附会。
其实我们真的没有必要去进行一大堆的所谓“考据”、“索隐”,各种牵强附会,各种生搬硬套,这很无聊,也很可笑。《红楼梦》作者在第一回已经说得很明白了:“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首先可以肯定,《石头记》抄自石头上是不可能的,这很明显是作者的障眼法。其次,“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并未提到对内容有任何删节改动。改名,这在古代小说中是常有的事,如《封神演义》又称《封神榜》,又名《商周列国全传》、《武王伐纣外史》、《封神传》; 《英烈传》又名《皇明开运英武传》、《云合奇缘》等,所以这个所谓的“情僧”与《红楼梦》创作也没有关系,也是作者的障眼法之一。那么后面的孔梅溪(即孔尚任——《桃花扇》作者)以及所谓早期版本提到的吴玉峰也可以肯定与《红楼梦》的创作无关。
现在,我们来说说本书的真正作者。《红楼梦》第一回清清楚楚写着“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么明显的说明,那些“索隐派”、“考据派”为什么视而不见?试问,不是自己的作品,谁愿意花十年时间“披(批)阅”?不是自己的作品,为什么要“增删五次”?谁的授权?古典小说一般都是章回小说,为什么原作者不分章回、没有目录?还要别人“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退一万步说,曹雪芹仅仅是“批阅”者,还做了五次大的增删,那他接手的一定是已完成的作品,为什么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残卷?
脂砚斋说“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清朝乾隆年间大学者袁枚《随园诗话》里多次提及曹雪芹的名字,明确说“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可以说,只有曹雪芹作为《红楼梦》作者是有凭有据的,其他诸如曹頫、高士奇、张廷玉、纳兰公子、胤礽、弘皙、洪昇、吴梅村、方以智、顾景星、袁枚、高鹗、冒辟疆等等说法都很牵强,或他们的哪本书有《红楼梦》的影子,哪件事好像跟《红楼梦》有关,哪家的园子像大观园。如果照这样推测下去,所有的文人雅士都可能是作者,这样的猜测对读者毫无用处,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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