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火车站广场改造,争执中67岁老太被抬出工地,城管执法局回应_管理中心_广场_宝鸡市

华商报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16日,陕西宝鸡市火车站广场改造的工地内,七八个人进入一处还未拆除的旅馆内将67岁的老太抬了出去。老太儿子说,前一天宝鸡下了雨,泥泞的工地道路上,老人被拖拽出了工地,随后几台挖掘机开始作业……

视频中,老太被几个人抬出工地

一家租户带着7万余元承诺搬离

2022年6月,宝鸡市火车站广场改造提升项目拉开序幕。广场上随处可见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张贴的搬迁公告,公告上希望搬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租户于7月10日前搬离。

冯师傅早在2004年就在这里租了一片地皮,在得到准许的情况下自费盖了建筑面积441平方米的旅馆。“之前一直没和广场管理中心签合同,但每个月的租金是直接交给了中心。”冯先生说,“2021年广场管理中心通知我们签合同,合同日期为2021年7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终止。我本想多签几年,但中心说没事先签一年半,到期了再续签就行。”

但合同还剩半年,广场要改造,冯先生的旅馆需要拆除,广场管理中心对他的宾馆装潢等价值进行了评估,共计约25万元。“但有几项评估中心不认可,最后给我算了23万余元,赔偿我1/3,共7万余元。”冯先生说,“建筑物价值我自行评估了28.7万,但管理中心不赔偿房屋土建成本,我也没啥办法,只好带着对方口头给的7万余元赔偿承诺搬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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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租户质疑赔偿标准不透明

同样在这里经营旅馆的孔先生却迟迟不愿搬离。“我在广场有两家店,一家是秦都招待所,于2009年在二房东手里租了500余平方米地皮,自费盖了旅馆。这些年租金都支付给了二房东,除水电费外和管理中心无其他经济关系。另一家是秦都茶苑,2010年支付了8万元转让费,拿到了地皮,随后在广场管理中心的准许下,自费改造盖了建筑面积约400余平方米的房子,经营茶苑,内含住宿。每月租金支付给广场管理中心。”孔先生说。

因为车站广场提升改造,孔先生的两家店也需要搬迁。“我打听了一下,其中一些商户,广场管理中心是进行了价值评估,口头承诺会进行赔偿。”孔先生说,“我的两家店,当初投资了上百万元盖好房子,又进行了内部装修,现在要求我搬离,总得给我赔偿一些损失吧。”

然而,广场管理中心称,秦都茶苑所用土地系从二房东手中租赁,管理中心和二房东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拆迁管理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秦都茶苑虽然系和管理中心签的租赁合同,但拆迁时合同已经到期,并且合同中同样约定如遇拆迁管理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拒绝了孔先生希望的赔偿诉求。要求他尽快搬离。

“凭什么有的商户有赔偿,我就没赔偿,大家都是自费盖的房子,我当时觉得拆迁赔偿政策不透明,坚决不同意搬离。”孔先生说。

赔偿没谈拢发生第一次“强拆”

之后,孔先生和妻子母亲平日就守在两家店里。“当时广场这边打了围挡,已经开始施工,我担心自己还没和广场管理中心谈妥就被拆了,所以就没走。”

孔先生说:“一天上午广场管理中心、二房东和我三方坐在一起谈过一次。二房东希望中心可以给我一些赔偿,毕竟这些年我在这里投了不少钱。当时谈得还挺愉快的,但下午我去和中心负责人单独谈赔偿细则时,他直接否定了赔偿。甚至说:‘我凭什么听你房东的话,他有什么资格命令我?’谈判彻底崩了。”

据孔先生描述,2022年8月12日清晨8时许,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来到招待所,将他和妻子及母亲拖出招待所,分开控制在工地的简易房内。随后数辆挖掘机对他所经营的茶苑及招待所进行拆除。直到中午休工,孔先生一家三人才恢复自由,拆迁工作也停止了。“拆了大概1/5左右,现场负责人称屋内的财物被运送至指定库房保管,有清点财物的录像及公证处对清单公正。”孔先生说,“我之后去库房查看时发现,招待所30多间房子的床品不见了、办公桌不见了、保险柜是打开状态。办公桌及保险柜内有一些重要的票据也不见了。”孔先生说。

在孔先生试图和广场管理中心沟通能否给他一些补偿的期间,他的店内发生了两次盗窃,被孔先生抓了现行。

67岁老人瘫坐泥地里不愿离开

今年3月16日,孔先生67岁的母亲守在秦都招待所,孔先生自己守在秦都茶苑。上午8时40分许,据孔先生描述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将他从秦都茶苑架出了工地。另一处七八人也进入了秦都招待所。

视频显示8时47分,多人将老太从秦都招待所抬出,期间由于老太挣扎摔倒在地。孔先生说,前一天刚下过雨,工地泥泞不堪。这七八人时而抬着母亲,时而在泥地里将母亲拖行。8时55分许,母亲被抬出了施工作业区域,三台挖掘机在秦都招待所开始拆除。母亲瘫坐在泥地里不愿离开。随后工作人员找来一床棉被将母亲裹起来,9时母亲整被抬出了工地。

“我母亲67岁了,哪还受得了他们这样的对待。”孔先生说,当日下午3时25分,宝鸡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孔先生母亲的诊断证明记载,6小时前患者被打伤出现头部、颈部、后背、腹部疼痛。无意识不清,无恶心呕吐,心前区不适来院就诊。经初步诊断患者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微。

城管执法局答复:索要赔偿无法律依据

孔先生表示,2022年8月第一次被人从房子里架出去遭遇强拆后,他曾向宝鸡市信访局投诉过。“但答复回函中对强拆行为进行了否认。”孔先生说。

2022年12月15日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给信访局就孔先生投诉的答复中表示,火车站广场土地系国有公共设施用地,所有房屋均属于临时建筑,无产权,不符合赔偿的法律依据。秦都招待所系宝鸡市印刷物资公司转租户,并非直接和广场管理中心签订的租赁协议。宝鸡市印刷物资公司和广场管理中心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经中心同意的改造装修,合同到期后,地面、墙壁及其他装饰无偿归中心所有。

其次宝鸡市印刷物资公司与市广场管理中心签订的《租赁协议》于2022年6月30日已经到期。按照协议约定,如因征收拆迁等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本合同自然终止,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关于租赁房屋内无法搬离的装修,甲方也不向乙方做任何补偿。关于乙方搬离、停业等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甲方也不做任何补偿和赔偿。

答复中强调,2022年8月12日上午,市火车站广场管理中心安排搬家公司帮助秦都招待所进行了搬离,并将秦都招待所内搬出的全部物品予以妥善保管。拆迁过程中不存在暴力强拆行为。

广场管理中心负责人称绝对没有暴力行为

3月17日下午5时,大风新闻记者抵达宝鸡市广场管理中心,但该中心负责人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据了解,该中心下班时间为5:30。当记者提出当前为工作时间后,对于记者的逐个问题他表示不清楚、不知道。仅表示广场改造事宜由工作组负责,让记者联系工作组。但工作组名称、工作组在哪办公、工作组联系方式、工作组负责人是谁,他均称不知道。

3月20日晚,宝鸡市广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来到华商报社向记者解释,孔先生索要赔偿一事无合法依据,财政上没办法支出这笔费用。

“我们劝了他很多次,也希望他走诉讼,如果判决下来,确实要赔偿,财政上一分不少地支付。但目前确实不行。”相关负责人解释,“部分商户给补偿一些费用,是因为他们和中心的合约还未到期,我们提前终止了合约,所以按比例补偿,和孔先生的情况不一样。”

据该负责人介绍,火车站广场改造项目原计划6月底要完工,这是宝鸡市重点项目,目前仅剩孔先生一家不愿配合搬离,大大延缓了工期进度。“3月16日,发生多人将先生的母亲抬出住所,绝非是城管执法人员,可能是工地工人所为,毕竟工地上面临着巨大的工期压力,在大型机械拆迁时怕发生意外,无奈之下把屋内老人抬至安全区域。”该负责人说,“但绝对没有暴力行为。”

律师说法:广场管理中心和施工方无权拆除房屋

据记者了解,孔先生侵占土地一事,并未得到法院认定。对侵占土地上的建筑物实施拆除,也无执行局的裁决。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政企服务管理中心总监张华表示,商户是否构成侵权,首先应该看商户与广场管理中心之间的契约是否到期,或商户有否其他违约行为,同时应由法院认定商户是否侵权,而非当事双方各说各的理。其次在没有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情况下,无论是广场管理中心还是施工方,作为民事主体一方,均无权对房屋进行拆除。

再者土地上的建筑物系商户所有,在无判决的情况下他人无权处置。“法治社会,土地所有者追回土地所有权应通过合法手段,通过法律诉讼,形成判决,由商户自行拆除,解除妨害。商户若不执行裁决,广场管理中心再申请执行来合法解决。”

张华表示,不能以工程工期临近等借口,采用简单粗暴的高压手段,施压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出面实施强拆。

原标题:火车站广场改造,争执中67岁老太被抬出工地,负责人称……

编辑:唐文培

责编:廖异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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