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州市潭头镇邀请高州市财政局、高州市委党校的老师到潭头镇1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镇村“两委”干部、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和报账员等100多人分批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分别就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围绕什么是“三资”管理、“三资”管理的现状、怎样加强“三资”管理三个方面开展详细的讲解,并对各村在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认识误区进行了精准答疑、对新的政策规定要求进行了认真解读。
培训强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有利于乡村经济的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的针对性、指导性强,强化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理解,更明白自身承担的职责,并表态今后将积极参与“三资”管理工作,维护好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培训还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从一个指导思想、两个特点、三个关键词方面,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从七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深入解读《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通过结合实际和运用具体例子,提升了干部对法律和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通过本次培训,各村“两委”干部与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学理论、增本领,学政策、明方向,学业务、懂规矩。通过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贯彻新理念、掌握新方法,提升潭头镇“三资”管理的工作质量,推进各村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潭头镇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撰文】邱茜
【通讯员】潘康玮 李坤颖
【作者】 邱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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