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不过堂”,高州法院庭所联动顺利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_调解_高州_医疗费

近日,高州法院新垌法庭充分运用“庭所共建”工作机制,联合谢鸡镇人大、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合力就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开展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据悉,老人廖某亮日常在家中独居,因近来身体欠佳,多次就医花去医疗费数千元,至今仍未痊愈且还需继续治疗,但独子廖某生却拒绝分担相关医疗费,老人廖某亮遂于2022年11月21日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廖某亮是独居老人,解决后续治疗问题刻不容缓,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情绪激动。案件需要调解,父子间的矛盾更需要化解,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庭所共建”工作机制,邀请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联调小组,前往当地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庭前调解工作。

在耐心听取原、被告各方陈述后,承办法官发现廖某生每月一直有支付赡养费给廖某亮,但父子二人都不善于表达情感,缺乏沟通,日常琐事积累形成了心结,父子之间并没有不可能调解的大矛盾。找到矛盾根源后,联调小组的调解人员各自发挥所长,法理、情理双管齐下,结合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道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耐心地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双方敞开心扉,放下过去的积怨,多一些理解和沟通,少一些抱怨和猜疑。经过两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终于解开心结,廖某生同意当庭支付廖某亮诉求的医疗费,并继续承担父亲后续的治疗费用。廖某亮也表示,今后会多体谅儿子的难处,与儿子、儿媳好好相处。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

高州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庭所共建”模式优势,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其他基层组织的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力,为高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撰文】邱茜

【通讯员】郭威 黄茵

【作者】 邱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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