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 案 释 法 ]
企业未按照规定
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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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 竭诚为民
案 情 简 介
昌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27日对某公司进行职业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从事表面涂层业务等,存在噪声、粉尘等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 并当场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提交整改报告。
近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用人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该单位已于2023年2月28日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协议,并在3月进行了现场检测目前等待报告结果中。
秉 公 执 法
竭 诚 为 民
案 情 分 析:
本案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中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七十二条第(四)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该单位进行了积极改正,第一时间安排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事宜,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案 件 意 义: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必须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其中,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是为了确定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形成职业病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产生。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最常见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和对人体危害的影响,我们可以简单地将职业危害因素分为5类:粉尘、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放射因素。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我国目前纳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共有451种,共分为:一、粉尘(有52种,含其他);二、化学因素(有375种,含其他);三、物理因素(有15种,含其他);四、放射性因素(有8种,含其他);五、生物因素(有6种,含其他);六、其他因素(有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当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报告放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保存。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昌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从源头做起,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
THE END
撰稿:黄靖茹 刘彪
编辑:董玉静 孟智勇
美工:王淼
秉公执法 竭诚为民
昌平卫生健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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