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子用货车运烟花爆竹被处罚
春节将近,正值烟花爆竹旺销的季节,山西省明文规定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但仍不断有人以身试法。近日,天镇警方破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缴获烟花爆竹300箱,打击处理违法人员4人。这也是入冬以来大同市查获违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数量最多的一起治安案件。
为使全县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进入12月以后,天镇县公安局提早动手,利用巡防、排查、宣传等防控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烟花爆竹“五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查处烟花爆竹运输、存储、售卖、燃放等违法行为。12月17日23时许,天镇县公安局谷前堡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从外地运回一货车烟花爆竹。
民警迅速行动,很快将货车拦截,当场查获烟花爆竹300箱,遂将涉案人员牛某杰、王某波、吕某永、王某4人依法传唤至县局办案中心。
经审,其4人均对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以待春节期间销售牟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4名违法人员被天镇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对其违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予以依法收缴。
大同警方提醒市民,擅自燃放、贩卖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禁燃区,任何时间、任何理由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即便是婚嫁、添丁、置业、乔迁等喜事也不例外。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
来源:法佑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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