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在编!徐州这些单位公开招聘!_人员_应聘_岗位

2023春季求职季已经开启

近日,

我市多所高校、国企

陆续发布了招聘信息

晨小编对此进行了整理

有需要的朋友赶快来看看吧

01

徐工集团

引才对象

国内外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

引才需求

徐工招聘需求专业聚焦理工科类方向,具体专业需求结构见下表:

(向下滑动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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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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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福利体系

徐工建立了完善的“六险二金”福利体系,以及行业内具有绝对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六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政府人才政策资助(需向政府申请)

住房保障

免费提供家庭式精装修专家公寓,员工购买首套房,提供无息住房借款。

引才流程

简历投递及筛选→线下交流→技术面试→发放OFFER→加入徐工

报名方式:

可登录“高校人才网”查看详情。

02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提高师资队伍水平,现依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诚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群策群力全面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人才类别及引进条件

报名条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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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爱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

4.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含学历和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相应人才称号的高技能人才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时为副高级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人才待遇

三、专业需求

四、报名方式

学校全年招聘符合条件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请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jsjyrcyj@126.com,邮件及简历附件命名:姓名+所学专业+职称(如有)+最高学历+毕业学校。

五、政策咨询

欢迎有意向者致电学校人事处进行咨询。

联系人:孙老师、朱老师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7日

2023长期公开招聘博士专项公告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学苑路2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滑动查看全文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

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2月15日9:00-12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5日9∶00-12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5日-12月2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5日9∶00-12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1、招聘博士研究生的教学科研岗、专任教师岗的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100%,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招聘博士研究生管理岗的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100%,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所有岗位的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或面试)的,均作为放弃考核处理。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1、身份证,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3、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聘用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九、技术支持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0日

03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滑动查看全文)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省“工匠”称号或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技能测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提供本人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资格复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考核方式

A01-A20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A21-A24岗位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与面试

1.A01-A20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或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2.A21-A24岗位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与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或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技能测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在本专业领域的实际技能操作水平。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A01-A20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A21-A24岗位最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用或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5782015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长期公告 - 岗位表

(扫码查看)

04

徐州医科大学

徐州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2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医科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放大)

滑动查看全文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

2、有1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1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八)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2月17日9∶00-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7日9∶00-3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7日-3月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7日9∶00-3月2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17日9∶00-3月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在“考生简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另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

2、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 (点击蓝字进入)提前公布。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 (点击蓝字进入)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我校将组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

1、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须注明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学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

2、身份、政治面貌证明:有效身份证件,近六个月内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3、其他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国内)。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 (点击蓝字进入)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 (点击蓝字进入)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我校不再另外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联系考生。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 (点击蓝字进入)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徐州医科大学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一)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二)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九、技术支持

徐州医科大学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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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首政教育教师考编信息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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