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琨:吴王李恪第三子,获得赦免后进入仕途_吴王_岭南_郡王

历史故事本文相关内容:李琨 唐朝 吴王 岭南 郡王

  李琨 (?-703年),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县)人。唐朝宗室大臣,唐太宗李世民之孙,吴王李恪第三子。下面66历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永徽四年(653年),因父获罪,流放岭南;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年),赦免,而入仕途,颇有才干,历任六州刺史,岭南招慰使。长安二年,卒于任,追赠司卫卿。神龙元年(705年),唐中宗复位,追赠为张掖郡王。开元十七年(729年),长子信安郡王李祎贵盛,赠工部尚书,追封吴王。

  人物生平

  坎坷半生

  永徽四年(653年),高阳公主告房遗直无礼遂引发初唐以来最大的一桩政治冤案,吴王李恪受此牵连,被诬谋反,蒙冤被杀于长安;他的四个儿子亦因此被流放到岭南,李琨就在其中。659年(显庆五年),唐高宗追封李恪为郁林郡王并立庙祭祀,初次平反这桩冤案时,任命河间王李孝恭的孙子李荣为郁林县侯来作为李恪的继承人,仍然把李恪四子排斥在流放地,不允许他们获得应有的待遇。

  历宦半生

  一直到光宅元年(684年),因为李荣获罪,李仁四兄弟才被赦免。后从武则天朝起,李琨历任淄、卫、宋、郑、梁、幽六州刺史,皆以才干而闻名。

  圣历年间(698年正月—700年五月),岭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反叛朝廷,琨被任命为招慰使,与其出任岭南招讨使的兄长李仁一起平定叛乱,到边远地区安抚招降,处理的十分恰当。长安二年(703年),死在官任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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