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生产运输企业
复工复产
货车道路通行逐渐密集
本月烟台交警
在全市部署开展
轻型厢式货车整治行动
货车超载案例
案例一
烟台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冰轮路与宫家岛路路口查获两起轻型厢式货车超载百分之百违法行为。上午10点20分民警在检查一辆牌号为鲁f6****红色解放牌轻型厢式货车时,通过查看该车载货量和货物种类民警判定该车有超嫌疑,随后民警引导驾驶员王某某,将车辆开到指定位置进行称重,称重结果显示该车载货量已超过允许最大载货量100%以上。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暂扣机动车等待进一步处理。
10点45分,又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鲁F9****白色轻型厢式货车有超载嫌疑,民警引导驾驶员杨某某,将车开到指定地点进行称重,称重结果该车载货重量也超过最大载重100%以上,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等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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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烟台交警栖霞大队民警在霞光路电影院路口处时,发现两辆重型自卸货车在霞光路由北向南行驶,存在超载嫌疑。交警立即对鲁FA***6、鲁FE***2两辆车进行拦截,两位驾驶人神色慌张,下车后立即承认自己驾驶的车辆存在超载违法行为。
民警立即对两辆车进行过磅,经查,鲁FA***6、鲁FE***2存在超载100%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二位驾驶人以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百以上处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并将其车辆扣留,责令其消除超载违法行为。
违规载人案例
烟台交警一大队民警在新白石南路与青年南路交叉处,发现一辆货车后箱违规载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于是将其拦停检查。经询问,这三人是白石村工地作业人员,司机拉着两名工人到工地去作业,该车核载2人,实际乘坐3人,由于驾驶室空间有限,一名工人便违规站立在货车大箱里。民警以货车违规载人对驾驶员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并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案例二
烟台交警海阳大队巡逻一中队执勤民警在海翔路与疏港路路口处,发现,任某某驾驶鲁F8L***轻型厢式货车有违法载人行为(厢货车里载1人),根据道路交通法,民警对任某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整治行动战果
2月份以来,烟台交警查处轻型厢式货车违法549起,其中超载203起、违法载人72起、超速33起、闯红灯30起、未按规定检验14起。
来源:烟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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