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隔空猥亵女童被判6年,多次诱哄周某某拍摄隐私部位供其观看_周某_儿童_被告人

近日,被告人毛某因“隔空猥亵”儿童,被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毛某在网络游戏平台结识被害人周某某时,将自己注册的QQ号交给周某某使用,并添加周某某为好友。

聊天中,周某某告知毛某自己未满14周岁。毛某以交换隐私部位照片等为由,将个人隐私部位照片发送给周某某,并多次诱哄周某某拍摄自己隐私部位的照片发送给其观看。因毛某要求录视频互看对方身体,周某某拒绝并删除了毛某QQ好友。

后毛某更换QQ号,以存有周某某隐私部位的照片相要挟,强行添加周某某QQ好友,并以此胁迫周某某拍摄自己隐私部位的照片发送给其观看,周某某被迫拍摄自己裸体照片发送给毛某。周某某母亲发现周某某与毛某的聊天记录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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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的儿童,仍通过网络社交软件,以诱骗、胁迫等方法,多次要求儿童拍摄、传送暴露身体敏感部位照片供其观看,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遂依法对被告人毛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宣判后,毛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谴责。对于猥亵行为,我们必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对违法者要从严惩处,以维护社会公正和人民安全。

在网络时代,隐私泄露和虚拟性侵等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儿童成为网络骚扰的主要受害者。家长、学校和社会应加强对儿童的教育和保护,同时也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和技术手段,有效打击网络犯罪,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一起呼吁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坚决维护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让每一个人都能够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空间中畅享自由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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