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王思聪!” 媒体证实上海打人者王某某系王思聪_王某_陈某_暂缓

“就是王思聪!”上海某商务酒店门前,王某聪和三名好友看到旁边有一男子陈某某正对他们进行拍摄,遂要求停止拍照,但是陈某某坚称在玩手机,没有拍照,随后双方发生争执,王某聪和三名好友先后对陈某某进行殴打,导致陈某某受伤倒地。

后经诊断,陈某某左侧鼻骨骨障,面部有挫伤,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目前,公安机关通报,王某聪和孙某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其他两人分别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不过,由于王某聪等四人提起行政复议,因此,公安机关尚未对四人执行行政拘留,表示将视根据行政复议结果依法执行。

1、警方通报后,许多网友还在疑惑这个王某到底是谁,但很快就得到证实,王某就是号称娱乐圈纪检委的王某聪。其实这个也很好理解,正因为是王某聪,路人才会拿起手机进行拍摄,换做普通人,根本没有人会拍的。

2、王某聪及其三名好友的行为如何评价?

首先,由于陈某某的拍摄行为并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所以王某聪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不构成正当防卫,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事后陈某某的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微伤,还没有达到轻伤,根据刑法规定,伤情只有达到轻伤以上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本案王某某等四人不涉嫌刑事犯罪。

但是需要注意,如果陈某某对司法鉴定有异议,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只有经过鉴定,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

再者,陈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涉嫌治安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王某聪四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应该认定为结伙殴打他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但是警方都给予了从轻处罚。

虽然官方没有解释,但很有可能是一方面,警方认定陈某某对王某聪进行拍摄,对事发存在过错;另一方面,王某聪到案后如实供述违法事实,事后给予陈某某赔偿,获得陈某某谅解。

3、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什么意思?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对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第二、被处罚人提出申请;第三、被处罚人提出申请,公安机关经过审核,认为不执行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第四、提供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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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注意,被处罚人提出暂缓申请,公安机关不一定就会同意,只有经过审核,认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才会暂缓执行。换句话说,不是谁提出复议,都会被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

4、假如陈某某进行了拍摄,是否侵犯了王某聪的肖像权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需要注意,第一,个人肖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第二,个人肖像权未经允许不得用作牟利;第三、任何人不得丑化污损他人个人肖像权。

具体到本案,即使陈某某对王某聪进行拍摄,其并没有丑化王某聪的故意,更没有用于商业经营,可能只是基于好奇才进行拍摄,所以并没有侵犯王某聪的肖像权,但是当王某聪提出制止的时候,陈某某就不能再拍摄了,否则,就涉嫌侵犯王某聪的个人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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