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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赣州网警发布也最新提醒:
未经证实的高薪出国务工
可能有陷阱
天上不会掉馅饼
防范意识要加强
赣州严查严打
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多人被抓
已有人被判刑
赣州黎某某、王某某被判刑
黎某某、王某某为追求“高薪工作”,与他人结伙从江西赣州偷渡至缅甸,因未找到所谓的“高薪工作”,遂打算回国。回国途中,两人在云南边境被警方抓获,并被处以行政处罚。回国不到一个月,两人没有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认为换个国家就能实现“发财梦”,于是再次结伙从云南边境偷渡至老挝。结果可想而知,现实又让他们失望了,在老挝不仅没有赚到钱,还把自己仅有的积蓄亏空殆尽,并且因为害怕被老挝警方发现偷渡行为,而每天担惊受怕。见发财无望,两人再次计划偷渡回国,因国家打击偷越国(边)境的力度越来越大,偷渡计划无法实现,两人遂向我国边防检查站自首。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黎某某、王某某因偷越国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再次偷越国境,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刑事责任。因两人具有自首情节,并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近日,一审法院以被告人黎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王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因这事!赣州多人被抓
近期赣州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多人因这事被抓
展开全文
宁都警方抓回11名男子
宁都籍男子吴某、陈某等人密谋一起偷渡到境外“赚大钱”在云南边境被公安机关拦截
3月20日宁都县公安局办案民辅警连夜驱车5千多公里将吴某等11人押解回宁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信丰警方带回2男子
日前信丰警方在工作中获悉有几名信丰籍人员涉嫌偷越国(边)境信丰警方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云南将欲偷渡出境人员袁某、陈某拦截劝返
经查,嫌疑人袁某、陈某受境外“高薪”诱惑在未取得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欲从云南边境采取偷渡方式前往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嫌疑人袁某、陈某已被警方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醒
致富千万条,守法第一条。广大群众千万不要相信一本万利的虚假宣传,一味迷恋“钱途”,就可能丢了前途,甚至走上不归路,失去归途!此外,多少年轻人因为迷信缅北、老挝等地的发财美梦,而贻误青春,甚至失去生命。你所以为的天堂,其实就是现实中的地狱!
偷渡不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节严重,将可能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如果确需出境经商、务工或者办理其他事项,一定要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依法办理出入境手续,进一步筑牢国门边境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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