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攀爬零食柜受伤,父母向超市索赔近13万元,热评:超市真倒霉_超市_责任_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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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出门,家长势必要跟着看护,因为小孩子没有辨别危险的能力,这就需要家长用心照顾,然而不少家长在孩子外出的过程中,疏于看护导致孩子受伤,那么到底该谁来承担责任呢?

据扬子晚报报道,年仅两岁的男童跟随父母前往南京高淳的一家超市购物,在超市的零食散称柜前,童童趴着柜子向上攀爬,其母亲看到后没有制止就转身去选购商品。此后,幼儿继续攀爬,多次出现了双脚悬空的情况,父亲虽然一直站在旁边看着,但没有上前制止,散称柜突然翻落,幼儿的头部被砸伤。

经过相关鉴定机构权威鉴定,男童面部外伤至残疾程度十级,于是幼童的父母认为超市没有设置警示标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近13万元。而超市方面则认为与自己无关,本来就不应该让小孩子爬上去,父亲看着小孩胡闹而不管,就应该自己负责任。

幼童目前坚持认为超市内放置的零食散称柜没有任何的固定及防护措施,周边也没有任何的警示标语,这才是造成伤残的根本性原因。然而广大网友却纷纷调侃道:难不成走路摔倒、喝水呛到、吃饭噎到等情况还要追究相关提供服务方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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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不从自身找原因,这样的父母怎么能够抚养好孩子呢?其中知名电视评论员认为这超市也是真倒霉,本来超市的零食城中区域就不允许孩子攀爬打闹,有专门为儿童设置的娱乐区不去,这难道不是在超市搞破坏吗?

两岁的幼童,母亲购物全程不管不顾,父亲看着孩子瞎胡闹置之不理,孩子的安全问题两位监护人完全没有当回事,出问题了甩锅给超市,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样的父母存在明显过错,因为疏于监管才导致男童攀爬货柜受伤,那么男童父母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

超市就每个区域就那么几个工作人员,怎么可能管得过来前来购物的所有儿童呢?如果让超市对每个儿童进行逐一看护,那么超市也不用开门营业了,直接关门算了。因为超市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也没有这方面的义务,这种强行让超市承担责任,超市肯定认为自己无辜加倒霉了。

据最新消息两审法院均认为童童的父母承担60%的责任,超市承担40%的责任。也就是说超市仍要赔偿5万余元,为此律师表示这样判罚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其他人看到这样的消息,不论什么样的经营场所,都可以效仿去讹人取得赔偿,或许不是初衷。

编者认为儿童的父母直到现在仍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味追究超市的责任,还认为超市全责,即便是法院判了他们承担60%的责任,他们内心中依然觉得不是自己的责任,总是找借口,难道不知道小孩子的抚养责任在谁?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未来会不会出现小孩子进超市家长要签免责同意书,否者就会不让小孩进入超市,这种情况就属于恶性循环。同时编者认为弱者不一样就有理,事实清楚的话,调解可能会和稀泥,但是判罚得泾渭分明,才是法律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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