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与“县令”一字之差,在待遇上差多少折合人民币多少钱?宰相告老还乡之后,与地方县令相比谁的权力更大_县令_致仕_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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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县”与“县令”一字之差,在待遇上差多少折合人民币多少钱
  • 宰相告老还乡之后,与地方县令相比谁的权力更大
  • 古代宰相,将军告老还乡后,和县令谁大

“知县”与“县令”一字之差,在待遇上差多少折合人民币多少钱

知县和县令虽然只差一字,但是地位待遇却天差地别

从秦朝推行“郡县制”开始,“县”这个行政单位一直存在于体制当中,历朝历代的封建皇权对于各地的管控都是建立在县这个基础之上。

有说法认为,“县”的由来其实要早于秦朝,在周天子分封诸侯的时候,“县”这个概念其实就已经出现了。

周天子分封土地给诸侯并不是把所有的地方都分出去,他还自留了一些土地,还派遣了专门的人员去管理,当时叫作“悬之”,随着历史的变迁,这“悬”也变成了“县”。

不过“县”这个单位正式出现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出征所吞并的土地自然不会分封出去,所以就派人去管理,而这些属于诸侯但不是由自己直接管理土地,其实也就是的“县城”。

尤其是特别大的诸侯,他们为了更好的管理这些土地,所以就效仿周天子管理自留地一样,派遣专员前去治理,这些人就叫作“县令”。

这些官员并不是终身制的,也不能被后代世袭,说白了就是公司的总经理,是最强打工仔,有管理权没有所有权。

随着秦始皇一统中原建立秦朝后,为了避免再次出现战国诸侯纷争的事情,秦始皇直接废除分封制,确立郡县制,让君主能够更好地控制地方,其实这也是皇权加强的体现。

郡县制的疆域并不是统一的,县城也有大小之分,人口多、事务繁忙的大县县令,他的权力自然比小县的县令更大,而得到的俸禄和待遇自然也会更好。

为了更好地去区分大小县,西汉的时候制定了一个标准,那就是一个县里面有一万户人家以上的县,他的管理者叫做县令,那低于一万户的就称为县长。

这县令和县长名号不一样,从管理的人口差距就知道他们的俸禄肯定也有所差距。县令的俸禄能有六百到一千石,而县长只有三五百石而已。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虽然人口少但是地理位置号的县城发展的很好,一些人口多的县反而更贫穷,从税收上看,贫穷的大县就比不上富裕的小县了。

这自然也导致了县令和县长地位的改变,所以县长这个官名就消失了。

到了明清时期,连县令这个官职都被取消了,因为皇权的高度集中,地方的一县之长变为知县,是由朝廷特派的官员,上面也有君主直接任命的知州、知府来管理各地。

为什么县令会被知县所取代呢?其实这很简单,古代的皇权经过了这么多的地方叛乱,自然很害怕地方官府会架空朝廷。

既然这样,皇帝更愿意直接派朝廷的官员前往各地担任县令,下派的官员就跟如今的京官一样,权力肯定要更大的,为了更好区分就称之为“知县”。

这知县可比县令要好管理多了,毕竟知县是朝廷派去的,而县令是地方的官员。虽然知县身在地方,但权力来源是来自朝廷的,而这任职也是会随时变动的,这就避免了地方的割据。

可以说,君主恨不得把所有地方官都变成临时差遣的官员,只有够一段时间就直接调任,不让他们有别的坏心思。

这里得跟大家仔细讲一讲朝廷是如何通过官员的派遣来管理地方。

学过初高中历史的人都知道,朝廷最大的敌人就是地方割据,为了防止地方脱离朝廷的管理,皇帝会不断地往地方派检察官。

汉代的刺史、明清的巡抚,这些都是朝廷派遣驻守各地的检察官,为的就是监察各地官员的工作。

细化到各地县城的管理,朝廷就派遣知县来辅助县令管理。不过县令是朝廷正儿八经任命的地方官,不能够随意的更换。而知县确实临时差遣,所以刚开始知县的权威并不上县令。

既然朝廷派官员变成有名无分的存在,那索性直接把地方的县令给取消掉,让朝廷派去的知县真正管理县城。

而知县和县令虽然一字之差,但他们的权责并不一样。

秦汉时期的县令要负责税收、治安、诉讼之类的行政指责,还有一定的军权。到了宋代,县令下面分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可以说地方的权力完全掌控在县令手中。

而知县呢?因为是朝廷临时派遣,最大的职责就是负责税收,治安诉讼这些职务都交给乡村缙绅。

看上去县令好像要比知县权力更大,其实不然,知县可是正儿八经朝廷派遣的,头上顶着“京官”的光环,实际上的权威自然是比县令要更大的。

而县令作为古代官府最底层的官员,可谓是任重而道远。见了上司要连忙接待,对百姓要负责各项事务,可以说朝廷所有的政策都得县官府落实,县令其实也很难做,还不如随时调任的知县来得潇洒。

既然知县顶着“京官”的头号,权威也比县令要更大,那他是不是要比县令工资更高呢?其实不是的,县令可是正五品的官衔,而知县只有正七品而已。

那他们的俸禄有多少呢?折合人民币大概有多少钱?

毕竟县令的工作更繁杂,所以他的俸禄大概一年有600石到1000石粮食,换算一下一年就有70800斤到118000斤的粮食收入,现在的米价大概是两块五一斤。

按最高俸禄来换算一下县令的工资大概有295000元左右,也就是一个月有差不多24583元的工资,这可比现在很多公司的公司高多了。

那知县呢,他一年的俸禄只有300石左右,换算一下一年也就只有88500元,每个月也有七千多,这工资这么低,也就只有“京官”的名号能唬唬人了。

不过知县毕竟是朝廷特派的官员,他们的收入来源自然不只是俸禄这么简单,毕竟京官的权威在那摆着,他们自然也不会让自己生活得多寒酸。

总而言之,无论这些县令知县的工资有多高,古代郡县制的确立确实对地方的安定与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大大防止了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祖国的统一和平,还为我们如今的行政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考。

宰相告老还乡之后,与地方县令相比谁的权力更大

宰相告老还乡之下,他当时在朝中做出了翻天復地的大事,人皆畏之,何人敢言,地方上七品官都来朝拜,皆怕以后当官门路多,多一点门路,还是有些和县官打官司的,明说宰相告老还乡后,但多少还是力量的,一般来说,多多是好的。

古代宰相,将军告老还乡后,和县令谁大

在古代,宰相、将军虽然位高权重,但告老还乡之后便等于已经失去了实权;而县令作为官僚系统中的“芝麻官”,虽说位卑言轻,但毕竟还是当地的父母官,主管着一地的民政要务。那么,是否可以说县令要比告老还乡后的宰相、将军更大,且有权力对其予以管理呢?恐怕事实并非如此,县令不仅没有办法管理,甚至还要时常前往拜访一番。

宰相将军虽已告老还乡,但实际仍享有大量特权

官员告老还乡,在古代称之为“致仕”(也称“休致”、“致事”、“致政”),该制度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发展于唐朝,完善于宋元明清,乃是古代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春秋公羊传》有载,“退而致仕。致仕,还禄位于君”,可见“致仕”便是指将权力、禄位交还于君王。

官员致仕以后,朝廷为了表彰其为国家所做的贡献,因而往往会给予其一定的待遇,而后世王朝为了鼓励官员按时“退休”,对于“致仕”后的福利待遇还进行了优化。

首先是经济层面的待遇,毕竟这关系到官员“退休”以后的生存问题。根据《汉书》记载,汉朝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官员,退休后可享受原俸的三分之一。魏晋南北朝时期,则多给致仕官员加特进、光禄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等称号,作为其领取俸禄、享受礼遇的等级。

唐朝则规定五品以上致仕者可领取半奉,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后甚至可以拿到全奉,六品以下官员则由朝廷赐予土地养老。宋朝时期,官员福利再度提高,宋真宗以后则规定致仕官员食半俸,部分立有战功者食全俸,同时部分官员致仕后又往往被加上一些名誉职务,并领取职务全俸。

元朝则规定三品以下官员致仕加散官一等,而如果致仕官员子女幼小或家贫则由朝廷支付半俸终身,后来除了加散官一等外“职事”也升一等。明清时期在俸禄方面可就比较吝啬了,明初曾规定致仕官员食原俸,但随即又被取消,并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发放致仕金,如果实在家贫难以生活,则可以由朝廷每月给“米两石,修其身”。

其次是政治方面的待遇,而这则关系到了致仕官员的地位问题。根据《礼记》的记载,卿大夫致仕之后被称为“国老”,一般官员致仕后则被称为“庶老”,以此作为对老臣们的尊重。到了汉朝,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官员致仕后,地方官员还需要定期派人“存问”,而一些德高望重的老陈,甚至仍然可以定期朝见皇帝。

到了唐朝,朝廷不仅会给致仕官员举行欢送仪式,而且还允许三品以上致仕官员仍然在朝廷行走,参与国家大事。到了宋朝神宗以后,不仅规定官员可以带职致仕,而且皆可晋升一级,根据致仕官员的品级,其子孙还可以“荫补”一定的官职。

明清时期,朝廷规定三品以上官员按现职致仕,四品以下官员,任现职满三年且无大过者,也可晋升一级致仕,明中期以后则改为政绩突出者可晋升两级。此外,官员致仕以后,仍然可以参加朝廷宴会、祭祀等大型活动。

如上所述,古代官员致仕以后,只要不是因罪被废为庶人,亦或者倒在了政治斗争中,那么朝廷不仅在福利待遇上予以一定优待,而且在政治层面,仍然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特权,至于宰相、将军这样的高级官员,特权那可就更多了。

宰相将军即使失去实权,也不是小小县令能惹的

如前文所述,宰相、将军致仕后虽说仍保留有一定的品级,但却丧失了实权,而县令作为朝廷命官,属于在职官员,按制来说对于致仕后的宰相、将军是具有管辖权的,但就实际情况而言,却不是县令想管就能管的。

首先是能不能管的问题。两汉时期,虽然致仕官员不再具有实权,但由于“察举制”的弊端,这些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早已形成了地方豪族,在地方上的影响力极大,县令为了地方的稳定和工作的展开,对其礼遇有加还来不及,哪里还敢耍官威。

而从魏晋南北朝开始,致仕官员便往往会被赐予一定的荣誉职衔,尤其是宋朝以后,官员们更是大多是带职致仕,尤其是对于宰相、将军这样的高级官员,即使他们不再掌握实权,但就品级而言,别说是县令了,就算是府、州级别的官员,也是没有权力进行管理的。

其次是该不该管的问题。如前文所说,官员致仕之后虽然不再具有实权,但却仍然保留有相应的职衔,只要不是因罪被废为庶人,便仍然属于官僚。而对于官员来说,即使是犯有罪行,也不属于地方官员管辖,而是隶属于朝廷专门的监察部门。

因此,除非上级行文予以抓捕,否则地方官员是没有权力对致仕官员予以擅自惩处的,而是只能通过上书或奏折来进行检举揭发,再由朝廷的监察部门或派遣特定官员进行调查,最终由朝廷决定如何惩处。

最后是敢不敢管的问题。对于县令这样的“芝麻官”来说,做一辈子官,也不一定能够见到皇帝一面,而从两汉至明清,致仕的三品以上高级官员,他们却仍然能够时常见到皇帝,而对于宰相、将军这样的高级官员,与皇帝的关系可比县令这些官员亲近的多。

此外,宰相、将军这些官员虽然已经致仕,但长期在朝为官的他们,门生故吏、袍泽战友在朝中为官的必不在少数,再加上官员们相互联姻等原因,使得他们在朝中编织出了庞大的关系网,而这种关系网根本不是一个小小县令能够触动的。

举几个简单例子,汉朝的御史大夫薛广德,致仕之后“东归沛,太守迎之界上。沛以为荣,县其安车传子孙”。又如汉哀帝时期的太山太守龚舍致仕,“舍既归乡里,郡二千石长吏初到官皆至其家,如师弟子之礼。”

再如明世宗时期的首辅徐阶,致仕之后,其子弟、家奴横行乡里、为非作歹,当地官员却对此无可奈何。后来,应天巡抚海瑞、兵宪蔡国熙秉公办案,对徐阶家人进行了惩治。结果,徐阶先是贿赂了给事戴凤翔,又通过张居正影响了给事陈三谟,直接导致海瑞和蔡国熙被罢免。即便如此,等到徐阶八十大寿时,皇帝还曾专程派人前去慰问,并赐玺书、金币。

综上所述,对于宰相、将军这个级别的高级官员来说,他们即使告老还乡,不再具有实权,但无论从职权,还是隐形权力来讲,地方官员不仅不能管、不该管、不敢管,甚至还要经常的去探望拜访。至于县令这样的小官,不畏强权、依法惩戒告老还乡的宰相、将军,也只能在文学作品和影视剧中出现,现实中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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