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上海市民排队抢购狗票,集邮是怎么形成风潮的
- 2012上海集邮节有几个分会场
- 请问如何加入上海集邮协会
- 《集邮》、《集邮博览》、《上海集邮》这几本杂志哪本好
- 上海卢工邮币卡市场的历史背景
- 上海市邮票和集邮品管理办法(1997修正)
上海市民排队抢购狗票,集邮是怎么形成风潮的
集邮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信仰。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集邮是如何形成风潮的。
集邮是一项以主要收集邮票等邮资票品为目的活动,集邮活动起初源于一位大英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约翰·格雷博士,对于集邮爱好者来说,世界上第一枚邮票黑便士邮票想必并不陌生,而这位约翰·格雷博士在该邮票发行的第一时间,便购买了这枚邮票并留存下来,集邮活动由此而诞生。
集邮活动是在19世纪50年代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起来,随着越来越多国家开始发行邮票,邮票的种类、题材逐渐丰富起来,集邮活动于是开始在全世界兴盛。由于邮票的流行,以集邮为主题的展览和组织开始出现,1869年世界上第一个官方集邮机构伦敦集邮学会成立,这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皇家集邮学会。
中国最早的邮票是发行于清朝的大龙邮票,这邮票发行后同样也是一位英国人刊登广告征集购买邮票,于是集邮活动在上海开始兴起。据说,在当时,由于国人对于集邮活动还不是很了解,因此在中国进行集邮活动的主要是国外集邮爱好者。
集邮活动发展一段时间后,上海便成立了邮票学会,这也是我国集邮活动正式发展起来的开端。随着上海邮票会的成立和发展,全国范围内也相继成立集邮官方组织机构,在这些集邮组织和集邮爱好者的推动下,集邮队伍不断壮大,集邮活动开始在中国发展兴盛。
集邮可以陶冶情操,丰富精神世界。让我们一起加入集邮的行列吧!
2012上海集邮节有几个分会场
1
3月4日上午
静安邮协
外国邮票交换活动暨2011年最佳邮票评选鉴赏会
常德路940号六楼
2
3月9日下午
铁路邮协
佳邮赏析会
铁路工人文化宫
3
3月10日下午
黄浦区邮协、华师大邮协
纪念“上海邮票会”成立一百周年讨论会
黄浦区集邮协会会场
4
3月11日下午
化工邮协
网络集邮研讨会
番禺路381号
5
3月15日下午
港务邮协
纪念上海港务集邮协会成立二十五周年并第四部《上港集团职工集邮文集》首发
黄浦路112号上海港公安局
6
3月15日下午
海运邮协
集邮知识讲座
东大名路700号1009室
7
3月15日下午
医药邮协
中药与茶文化研讨会
福州路221号
8
3月17日下午
石泉社区
社区集邮创新发展论坛
普陀区宁强路25号社区文化中心
9
3月17日
海运邮协、海军封片、航天研究会等6家联办
“航海邮缘展方寸,迎接党的十八大”集邮巡回展
广中路319号
10
3月19日下午
老干部邮协
2012年生肖集邮展及研讨会
青松城三楼长悦厅
11
3月23号
青浦邮协、东方封片戳研究会
推广收集DM—300必能宝邮资机附资学术讲座
青浦区集邮协会
12
3月27日上午
长宁邮协
“繁荣集邮文化、凝聚社区和谐”邮展、座谈会
长宁区工人文化宫
13
3月27日下午
铁路、杨浦邮协
手拉手集邮使我们成为好朋友
凤城新村小学
分会场都列出来了
希望能帮到你!
请问如何加入上海集邮协会
找到集邮协会的负责人,申请加入,填表后,以后按时交纳会员费、参加集邮活动就行了。
《集邮》、《集邮博览》、《上海集邮》这几本杂志哪本好
这3种杂志各有所长:
《集邮》杂志 代号:2-222 月刊,每月1号出版,全年定价:96元 是典型的普及型杂志,文章通俗易懂,资料准确、权威。
《上海集邮》杂志 代号:4-402 月刊,每月1号出版,全年定价:48元 注重集邮信息的传播,有地方色彩,文章短小精悍,版面灵活多样,每期都有活动与读者互动(举行读刊有奖抽奖)。
《集邮博览》杂志 代号:2-230 月刊(2007年曾经停刊)全年定价:96元 专业性强,能组织激烈的学术辩论,文章研究范围广、深度够。
结合楼主提出的4点,本人认为:
一、《集邮》较好
二、《集邮博览》较好
三、《集邮》较好
四、《集邮》较好
上海卢工邮币卡市场的历史背景
上海卢工邮币卡交易市场(简称卢工邮市)是原卢湾区总工会和卢湾区工人体育场于一九八三年创办的,上海卢工集邮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工邮市)是上海卢湾区总工会于一九八三年创办的,现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00号的工人体育场内。上世纪中后期,卢工抓住机遇,投资改建,变地摊交易为正规的邮币卡交换市场工邮币卡市场由室内邮市、邮币卡长廊、交易广场新世纪厅和收藏角等部分组成,占地4000多平方米,共有包房、交易席位近千只,可容纳万人入市,全日制开放,是一个以邮票、钱币、磁卡交易为主的大型文化收藏市场,与北京马甸邮币卡市场并称全国两大邮币卡市场。 卢工邮市由新大楼、室内邮市A区B区共三个区域组成。新大楼于2009年年底竣工,投资4400万元,总面积约6600平方米。新落成的上海卢工邮市已形成较大的完整经营规模,较为先进的设备装置、较为完善的物业级综合管理,新大楼分二层经营,地下一层设有独立停车场和仓库,建成一片绿地和体育广场。电话、网络、有线等现代化通信设施齐全,银行、邮政在此均设有窗口。邮市配置了最先进的遥控监视器、110联网的防盗报警系统和警犬防范系统。 卢工邮市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邮币卡市场,其邮、币、卡成交价格已成为国内邮币卡市场的“晴雨表”。
卢工邮市崇尚文化,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国际、国内集邮组织、邮电部和国家邮政局等主要领导多次前来视察和参观,此地也曾留下程十发、陈逸飞等艺术家的墨迹。创办了第一邮币网月刊、第一邮币网开展了经营者沙龙、邮展、学术研讨等活动,创立了“邮市以邮文化为基础,邮文化以邮市为依托”的卢工工作特色,多年成功地承办了上海集邮节卢工分会场,集邮文化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繁荣了市场。 卢工邮市加强管理力量投入,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专门在卢工邮市召开了现场会,介绍了卢工邮市严格管理的经验,卢工邮市先后取得了工商、税务、治安、公安特种行业等多种法定许可证,并取得银行颁发的金银币和流通纪念币交换许可证。市场还配置了先进的遥控监视器和110联网防盗报警装置,并租用警犬加强夜间安防。依法执行管理,认真宣传各种政策法规,坚决查处售假、强买、强卖等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了市场的信誉和地位,对于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市场会同公安、工商予以坚决打击。是国内公认的安全市场。 卢工邮市率先成立了个协分会,每月举办一次邮商沙龙会议,推出了评比星级文明户活动,现已有商家第一邮币网等5位邮商荣赝五星级光荣称号,并荣获上海市先进个体劳动者。
卢工邮市是上海市文明市场,历年来以诚信经营著称于国内同类市场。市场内设有固定的专门消费者投诉站;是上海率先实行先行赔偿制度的邮币卡市场。多年来卢工邮市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及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对不法经营者的处罚。从卢工建市以来卢工邮币卡市场顾客投诉满意率百分百。为进一步强化管理,维护和保持卢工邮市良好的社会信誉,卢工邮市制订以下措施:通过广播、培训班等形式向经营者大力宣传新修订的《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以诚信经营为市场宗旨强化经营者管理,市场实行实名制登记,经营者向邮市管理部门签定新的诚信承诺合同书。 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要求经营者建立进货、售货台帐,从源头上杜绝假冒商品流入市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25条9个方面加强检查,监督和杜绝经营者违规行为的发生。
上海市邮票和集邮品管理办法(1997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邮票、集邮品和集邮活动的管理,确保邮政通信的正常进行,促进集邮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有关用语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邮票,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以下简称邮电部)统一发行的普通邮票、纪念邮票、特种邮票和其他邮资凭证。
本办法所称的集邮品,是指用于经营或者交换的、超过规定发售期限的邮票和其他邮资凭证,以及已使用或者未使用过的我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邮票、信封、明信片、邮简、邮折等。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邮票、集邮品的经营、交换和其他有关活动。第四条 (主管和协管部门)
上海市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邮电管理局)是本市邮票、集邮品和集邮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公安、工商、海关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二章 邮票管理第五条 (邮票出售部门)
邮票应当由邮电局(所)、邮票代售处和邮电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出售。第六条 (邮票出售日期和价格)
邮电局(所)、邮票代售处和邮电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应当按照邮电部规定的邮票发售日期和邮票面值出售邮票。第七条 (邮票的出入境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我国邮票出境或者携带其他国家、地区的邮票入境,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出入境规定执行。第八条 (邮票的仿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印邮票图案和与邮票相似的印件,但经邮电部邮票主管部门或者市邮电管理局批准的除外。第三章 集邮品管理第九条 (集邮品的制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向社会销售的集邮品,须事先经市邮电管理局批准,并取得统一编号。第十条 (经营集邮品的申请)
凡需经营集邮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邮票代售处不得销售集邮品。第十一条 (禁止经营规定)
经营集邮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经营尚在规定发售期限内的邮票;
(二)不得经营伪造的集邮品;
(三)不得经营非邮电部统一发行的集邮品或者未经市邮电管理局批准的集邮品;
(四)不得经营邮电部禁止流通的邮票和集邮品。第十二条 (集邮品的明码标价和缺陷标出)
凡出售的集邮品均应当明码标价;出售的集邮品有缺陷的,应当注明。第十三条 (集邮品的鉴定)
集邮品需要鉴定的,可提交市邮电管理局鉴定。第十四条 (集邮品的预订)
集邮品经营可以采取预订的方式进行,预订办法由市邮电管理局另行规定。第四章 集邮局交换管理第十五条 (集邮品的交换)
集邮者可以在下列场合以集邮品或者以货币为媒介交换各自的集邮品:
(一)由集邮协会组织进行的会员之间集邮品交换活动;
(二)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进行的本部门集邮爱好者之间的集邮品交换活动;
(三)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公共场所举办的社会性集邮品交换活动;
(四)由集邮品交换市场组织进行的集邮品交换活动。
上述活动需经公安部门批准的,举办者还应当事先按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第十六条 (开办集邮品交换市场的申请和条件)
凡需开办集邮品交换市场的,必须向市邮电管理局提出申请。
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地;
(二)有所需的资金和营业、停车等设施;
(三)有具体的管理章程;
(四)有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
(五)符合其他有关行政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开办集邮品交换市场的材料)
申请者应当向市邮电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开办申请;
(二)交换市场的使用场地证明;
(三)金融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交换市场管理章程;
(五)交换市场管理人员名册;
(六)其他有关材料。第十八条 (集邮品交换市场的审批和登记)
市邮电管理局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审核批准的,由市邮电管理局颁发统一印制的《集邮品交换市场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申请者凭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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