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的职能图表(唐朝三省六部制的作用及各自的职能)_三省_负责_政令

本文目录

  • 唐朝三省六部制的作用及各自的职能
  • 宋朝的三省六部制图表
  • “三省六部制”的“六部”分别掌管什么职务
  • 三省六部制的职能是什么
  • 唐朝三省六部制中三省的职责分别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 隋唐三省六部制职能是什么
  • 三省六部制的职能分工
  • 三省六部制的职能图表,三省六部制的职能分工

唐朝三省六部制的作用及各自的职能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了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隋朝以前,自西汉至南北朝,基本沿袭了秦朝官制,隋文帝即位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结合前代各种制度,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的作用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对于我国中央官制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

1.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2.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达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3.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的职能

三省

1.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军国大事和重要官员的任免等事项,替皇帝起草诏旨

2.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旨,诏旨不当可驳回

3.尚书省:是具体的执行机构

六部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征政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1.吏部:掌管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调动等事务

2.户部:掌管天下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

3.礼部:掌管典制、祭祀、教育、科举、外事礼宾等事务

4.兵部:掌管武将选用、兵籍、军训、军械、军令等事务

5.刑部:掌管法律、刑狱等事务

6.工部:掌管山泽、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工程等事务

宋朝的三省六部制图表

三省六部制中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别负责起草诏书、审核诏书和执行政令(决策、审核和执行),一定程度上起到防止个人专断的作用。

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吏部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兵部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刑部主管全国刑政,工部宋初只设“判工部事”一员,所属屯田、虞部、水部的职权全被划归“三司”,工部职权很少。

扩展资料:

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

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宋朝官制

“三省六部制”的“六部”分别掌管什么职务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调动等事务;户部,掌天下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礼部,掌管国家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接待外宾等事务;兵部,掌武将选用、兵籍、军械、军令等;刑部,掌管法律、刑狱事务;工部,掌管山泽、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项工程等等

三省六部制的职能是什么

三省,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六部,分别为: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扩展资料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通典》:“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

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

唐朝三省六部制中三省的职责分别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一、三省的职责

1、中书省

主要负责起草以皇帝名义发布的制敕。制敕作为一类特别的行政、政令文书,体现了皇帝在国家政务处理中作为最终决策人的权威地位,而制敕以皇帝的名义发布,可以作为对通行法令的一种补充或修正。

2、门下省

主要负责两方面的事务:一是对上行行政文书的审核;二是对下行政令的审定与签署。门下省的审核工作,集中在对文书与政令内容的审查上。

通过考察其是否符合法令规定,是否有违情理,来判定这些文书与政令是否可以通过。如获通过,将成为即将执行的具体政策与处理决议,进入到具体的行政环节中,如未通过,则无法执行。

3、尚书省

负责行政信息汇总与监督的机构,它统摄六部二十四司,对各司的郎中、员外郎进行管理,并对各司的工作进行监督,这种审核工作,称为“勾检”。

二、唐朝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牵制和监督,提高决策正确性和行政效率。

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与中央集权、削弱了相权;中国官职的重大改革,历代基本沿袭。

扩展资料 

三省六部制从隋代至唐初建立起来的中枢体制,继秦汉三公九卿制之后又一套行之有效、影响深远的政治制度。以六部为主体的行政文书制定与处理机构,包括尚书都省的六部二十四司。它们主要以国家法令为依据,制定并处理自己所负责的行政文书。六部的职责分别是:

1、吏部,负责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调动,升降。有四司,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考功司。

2、户部,负责国家的户籍,田地,赋税,俸饷等财政事务。

3、礼部,负责科举考试,藩属和外邦来往的事情。有四司,仪制清史司,祭祀清吏司,主客清吏司,精膳清吏司。

4、兵部,负责武将,军令,军械,兵书,战争军事事务。

5、刑部,负责审定法律,复核各地送上来的各种案件。三司会审,除了刑部,还有大理寺,都察院,负责共同处理重大案件。

6、工部,负责营造工程,屯田,水利,工匠等事务。

隋唐三省六部制职能是什么

  隋唐三省六部制职能分别如下: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三省六部制的职能分工

法律分析:隋唐三省六部制职能分别如下: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三省六部制的职能图表,三省六部制的职能分工

1.三省的职能如下: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2.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3.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4.六部的职能如下: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5.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6.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7.兵部,负责军事。
8.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
9.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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