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三年是什么意思(古代官员守孝三年,职位空缺后是如何处理的)_丁忧_守丧_官员

本文目录

  • 古代官员守孝三年,职位空缺后是如何处理的
  • “三年丧假”:古代皇帝和官员如何利用“丁忧”制度
  • “丁忧”是什么意思
  • “丁忧”一词是什么意思究竟什么是“丁”什么又是“忧”呢
  • 丁忧是什么意思
  • 古代丁忧是什么意思呢
  • 丁忧古代的意思是什么
  • 丁忧,丁母忧,丁内忧,丁内艰,丁父忧,丁外忧,丁外艰,意思
  • 古人为何把居丧守制称为“丁忧”,其具体内容又是什么

古代官员守孝三年,职位空缺后是如何处理的

早在先秦,对居丧就有了一整套规定,父母与祖父母离世需要守孝三年,称作“丁忧”,不过那时这只是倡议,直到汉朝时期,丁忧才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硬性规矩。

居丧三年,对于官吏们来说就是所谓的“丁忧”,有人觉得丁忧就是辞职回家守孝,然而事实上可没这么简单,丁忧时期各方面都有繁琐的规矩。

吃:开始三天不能进食,表示哀伤没胃口,之后也只能粗茶淡饭清粥小菜,不能大鱼大肉更不能喝酒宴饮之类;

穿:要披麻戴孝,任何大红大绿鲜艳的衣服与绫罗绸缎都不能穿,最雷的是不能洗澡。

住:不能睡家里,要在坟边搭建草芦,“晓苫枕砖”,睡草席上,用砖头当枕头。

行:出入家门不能走正门,也不能走中阶。

其他:丁忧期间不能婚嫁迎娶,也不能过夫妻生活,不能听丝竹管弦,过年不能贴春联,任何喜庆娱乐活动全都不准。

显而易见,丁忧是一件苦事,但古人往往遵循得一丝不苟,甚至还出了很多丁忧的美谈,同时也有许多人因为违背丁忧的相关规制而受到严惩。

宋朝之前,人们对丁忧执行得很忠诚,毕竟从汉朝开始,官员们产生的主要途径除了出身门第之外就是“举荐”,而“孝”在当时是被举荐的重要标准之一。

正因如此,在将孝行作为入仕主要衡量标准的时代,丁忧被作为是当时孝的应有之行被极其看重,绝大多数人都很重视,人们在执行的时候当然也就相当严谨。

即便唐朝时期科举制已经比较完善,但对于孝依旧看重,在唐朝,“不孝”被列入“十恶不赦”之一的重罪,而且对此有详细的条款解释,其中就有丁忧期间嫁娶、作乐之类。

但是,丁忧很重要,可官员们丁忧一忧就是三年,位置空出来了,工作谁来做呢?于是,“夺情”制度应运而生。

夺情,又称作“夺情起复”,也就是夺其哀情令其复职,说的简单点就是,上面觉得守丧三年不合适,就会要求原本需要丁忧的人,回去执丧意思意思,然后赶紧回来继续工作。

丁忧有自己的一整套规矩,夺情也有:丁忧者闻丧后即刻汇报,回籍居丧百日,行“卒哭礼”之后,朝廷就出面命其夺情起复,丁忧者不能马上答应,要故意婉拒,几次三番之后才“无奈”答应夺情,回到岗位之上。

唐朝时期开始,夺情的名人就已经非常多,比如侯君集、长孙无忌、于志宁、房玄龄、姚崇、褚遂良、张九龄等等,都曾丁忧夺情。

丁忧夺情者,在三年居丧期间,在家穿丧服,上班穿低一级的服装,表示已除丧可正常办公,而夺情者也有禁忌,除了祭祀天地社稷,其他的吉事都不准参加。

能够享有被夺情对待的,通常都是朝廷要员,他们的职位突然空缺一时也难以填补,而低阶者的官印乌纱帽好不容易弄到手,不能随便丢了,所以他们往往主动求着被夺情。

宋太宗时期御史张廓在大中祥符九年上疏:京朝官定父母忧者,多因陈乞与免持服。

主动要求夺情这件事在宋朝算开了个头,但当时依旧重视孝道,这种事往往都比较少见,而且大多都是找关系暗中进行,并不普遍,然而到了明朝,就蔚然成风变成了一种习惯,明朝皇帝屡屡下诏,经常令丁忧者去职回籍,但效果甚微,清代亦是如此。

低阶尚且如此,末等的“吏”连求着夺情都没资格,所以他们干脆就瞒着不上报了,不过匿丧不报一旦被发现就是重罪,甚至要被充军,可即便如此,这么做的人还是如同过江之鲫。

丁忧在唐宋时期被破坏,与制度的设计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很多寒门子弟通过努力都步入仕途,但他们对于辛苦得来的官位自然也非常珍惜,丁忧成为了很多寒门出身官吏的绊脚石。

毕竟对于任何人来说,丁忧三年之后,原本的职位早就被顶替了,只能去候补的大队伍中重新等着,极少数人能够官复原职,何况丁忧之后去职降薪,需要蒙受很大经济损失,俸禄本来就很低的朝代,官吏们更加承受不住丁忧。

总而言之,古代官员丁忧,若职位太重要,一时无法补充,就只能夺情起复,可大多数情况都是,一人丁忧,迅速有旁人填补,古代候补的队伍规模可不小,位置空出来很快就会被填上。

“三年丧假”:古代皇帝和官员如何利用“丁忧”制度

“丁忧”的丁,解释为“当”,也就是遭遇的意思,所以字面上讲,丁忧就是遭遇忧伤。实际上,这个词不会泛指一般的忧愁伤心,和小老百姓也没什么关系。多数时候,丁忧是指父母去世,官员就要回家奔丧并守孝三年。

三年之丧有多重要

父母去世,在不同的人类社会里都是大伤心事,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尤其严重。孔子和学生宰予的一段对话,很能说明儒家眼里丧事的地位。

宰予说,为父母守丧,要三年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这会导致礼坏乐崩的惨痛结果。所以在他看来,守丧一年,也就可以了。

孔子采用启发式教学:“爸爸妈妈去世还不久,你就吃好吃的,穿漂亮衣服,你心里安吗?”

没想到宰予竟然回了一个字:“安!”

孔子显然很愤怒也很伤心失望,说:“你心安理得的话,那就去做吧。君子在居丧期间,感受不到世间各种快乐,因此也就自然而然不去享乐。你心安理得的话,那就去做吧。”

宰予像,出自《至圣先贤半身像》册,元,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宰予认为守丧一年就够了,孔子相当生气,斥其“不仁”,足见孔子对三年之丧高度重视

宰予退出后,孔子想想还是气不平。他说,宰予真是 “不仁”,小孩出生,爸妈抱了你三年,爸妈去世,当然也要相应的回报。所以“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是普天之下都要遵守的规矩。宰予难道没有得到过父母三年的慈爱吗?

由于宰予也是 《论语》认证过的孔门高弟 (十哲之一),贬得太低似乎也不妥,所以孔子的话里情绪怎么理解,有些争论,但孔子对三年之丧高度重视,那是没有疑问的。

可是宰予的担忧也很实在,守丧期间很多事都不能做,引起的麻烦绝不能小看。他在老师面前话不能说得太具体,后来儒家的敌人墨子,对三年之丧批判可就严重了:丧礼的规矩太多太重,严格遵守会导致人的体质下降;而且这段时间男人和女人不能交媾,会降低婴儿出生率;丧礼中又不能做很多工作,国家和社会都会因此瘫痪;既然这个国家人口又少,又穷,又没有足够的力量修城墙,这个国家就一定会遭到侵略;国家穷了之后,没钱去祭祀鬼神,上帝鬼神也就不会保佑你⋯⋯总之,儒家重视办丧事,简直有百害而无一利。

但孔子的传人们,不会因为这些攻击而动摇。人活着除了利益,总是要有点精神追求的。神圣感是怎么产生的?投入巨额的时间、精力和财富去做一件没什么实际意义的事,乃是创造神圣感的必由之路,而神圣感有了,凝聚力也就在其中了。——今天我们也不必嘲笑儒生迂腐,实际上古今中外的人群,大概都很难跳出这种靠折腾找认同的套路,不过是程度有别,形式不同罢了。

在儒家经典里,丧礼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战国乱世百家争鸣,道术将为天下裂,儒家的主张当然不会被普遍遵守;秦朝焚书坑儒,更不会听信这一套,但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要求官员们都守三年之丧,爸妈去世就应该离职,也就是后世所谓“丁忧”,想必就应该成为制度了吧?

然而并没有。

汉代官员的父母去世,正式的丧假大概只有几十天。要不要守三年之丧,整个汉朝一直没有形成制度。

有的官员坚持这么做,往往因此得到美名。汉成帝时的丞相薛宣,后母病死,他的弟弟薛修辞去官职守孝。薛宣公然说:“三年服,少能行之者。”薛修不听他的,坚持守孝三年,竟至于因此兄弟不和。汉哀帝时有个诸侯王,为母亲服丧三年,汉哀帝特别表彰他是“宗室仪表”,并加封了一万户给他。——凡此种种,正可见服三年丧并不是普遍的现象。

虽然汉朝史料有限,但是学者们还是梳理出风气的变化:东汉的官员守丧风气比西汉要盛,以至于朝廷似乎也默认了官员父母去世,他就是要离职的。

值得注意的是,诏书里有诸如 “听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丧”之类的表述,也就是你要守丧皇帝不拦着的意思,并不是制度要求。守完三年之丧,朝廷给这位官员的待遇是:可以保留你重回官场的资格,但原来的行政级别是不保留的,请你从头干起,或至少也是去一个低得多的职务。

想想也很合理:守丧并不是国家制度,是你要刷道德分的个人选择,因此造成的损失,当然也应该你个人承担,不然也不能显得你高尚不是?

《圣迹图》之孔门弟子守丧,明。孔子离世后,众弟子为其守丧三年,表示守礼和尊奉先师,因孔子去世前子贡未能赶到,子贡在墓旁草庐守丧六年才肯离去。

实际上,从守丧这件事里,隐约可以看见朝廷和宗族之间的紧张关系。西汉皇权更强大,放弃官位去守丧损失惨重,于是守丧的也少;东汉宗族势力发展势头迅猛,通过守丧彰显自己是孝子,回报率更高。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袁绍:他20岁时出任濮阳县长,不久因母亲病故服丧,接着又想起父亲去世时自己年纪还小,三年之丧还欠着,要赶紧补。这六年时间,对他积累声望,显然极为重要。

三国时期,这种忠孝对立更加明显。孙权当皇帝后,下过一道诏书说:太平盛世理应守三年之丧,但现在不是盛世啊,所以既然当了官,爸妈去世就别回家了,腰里系根麻绳(腰绖)接着处理公务就好了。可是有人就是坚持要守丧,这事怎么办呢?有人就说出 “忠节在国,孝道立家,出身为臣,焉得兼之”这样铿锵凛然的话来,而最终决议是,谁敢奔丧,就是死刑。

但为了尽孝,有人是真敢玩命。有个叫孟宗的 (后世所谓 “二十四孝”之一),毅然决然奔赴母丧,丧事料理完,主动进牢房等候发落,而陆逊出面为孟宗求情。孙权也只好同意罪减一等。——这算是孙吴政权和士族之间别别扭扭的又一案例。

《孟宗哭竹生笋》,清,王素。孟宗是孙吴后期重臣,相传冬季的一天,母亲病重,想吃竹笋煮羹,孟宗跑到竹林抱竹痛哭,竹笋竟破土而出。担任吴令时,其母去世,按规定,地方守令擅自奔丧是死罪,孟宗还真敢玩命,料理完丧事后主动进牢房等候发落,被陆逊所救,免于死罪

晋朝是个在世家大族支持下才得以建立的王朝,以孝治天下鼓吹得格外响亮,皇帝带头守三年之丧,官员守丧的风气也格外兴盛。“丁忧”这个词,也是这个时代才正式出现的。

接下来南北对峙的时代,南朝的世家大族出身的官员,当然是讲究守丧的,并且把这个行为当作体现华夏文明先进性的一种手段。北方鲜卑人建立的北魏,本来是没有三年之丧一说的,但既然倾慕汉文化,要争华夏正统,当然也要提倡守丧。总之,一个行为既然已经被赋予了神圣性,它有没有实际作用,那就根本不重要了。

终于,天下重归一统,朝廷再度强盛。唐宋以降,天下再也没有能对皇权构成实质威胁的宗族势力,忠孝之间也就不再有那种紧张对峙的关系。那么,接下来的大一统时代,皇帝会抛弃造成极大不便的三年之丧,又要像西汉那样,要求官员专心工作,只给他们放几十天丧假吗?

然而又没有。

丁忧的功能:腾位子

唐宋以后,朝廷对丁忧的态度,和汉朝形成了鲜明对照。

汉朝是朝廷不要求官员守丧,但到了东汉,官员常主动要求守丧。唐宋以后是朝廷立法规定,官员需要守丧,但经常有官员想逃避守丧。从汉朝到清朝,理论上讲都是尊崇儒家思想的,对孔夫子的教诲,态度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

赞美的人,说唐宋以后尤其是宋以后,对孝道的理解越来越精深,所以丁忧制度就严密了;批判的人,则说宋以后中国社会越来越缺乏活力,才会这么强调“三年之丧”这个蠢规矩。

但也可以有个更庸俗的解释:官场资源僧多粥少,借着丁忧,可以趁机要求一批人给另一批人腾位子。

秦汉时代,是中国官僚制度初创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官僚体系:看缺陷,是有些地方规定得不细,奖惩制度都比较简单粗暴;好处,则是简洁明快,通常是因事设岗,也就是大多数官员都有比较实在的工作,也没有大量的候补官员。这种情况下,有人丁忧离职,怎么找人接替他的工作是个麻烦。

唐宋以后就不同了,官僚系统不断膨胀,因人设岗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尤其是有了科举制度这样稳定的选官体系之后,也就意味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产生一批有当官资格的人。取得做官资格的人排队等官做,叫作“补缺”,但朝廷哪有那么多“缺”给他们?今人很容易觉得,三年之丧的很多规定,显得非常多余,但重要的是,大多数官员也很多余啊。

宋仁宗时代是科举制度大发展的时期,也是丁忧制度大发展的时期,这个时代的一份文件,就很能说明问题:今执事盈庭,各务简简,况无金革之事,中外之官不缺,(夺情)不可习以为例。望自后并依典礼,三年服满,得赴朝请。(《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

大意就是,官员队伍人很多,事儿很少,让他们回家给去世的父母尽孝吧。不便明说的理由大概是:你去守丧,空出来的岗位我可以安排给其他人,反正说实话,科举出身的官员对怎么处理行政工作,大多数人都挺业余的,谁干不是干?

虽不能说各生欢喜,但确乎是一别两宽。

所以我们看到,历朝历代,对文官丁忧的要求,总是比对武将严格得多,到了明代,甚至明确规定,不许武臣丁忧。一方面,这是偃武修文的文化氛围里,默认对武将的道德要求可以比对文臣低一些;另一方面,大量过剩的情况也仅存在于文官队伍里,武将更强调专业性,要是前线有战事,突然指挥官要去守丧,引起的麻烦要大得多。事实上,明太祖之所以明文规定不许武将守制,也正是担心他们借亲丧为名,逃避战事。

医官、外交人员、各地方处理具体行政事务的职事官,这些工作具体,高度依赖专业技能和经验的岗位,实际上也都不提倡丁忧。

而对庞大的文官队伍来说,丁忧也是个可以接受的结果。要突然中断仕途,固然是重大损失,但是第一,守丧期间,在职官员的权力你是没有了,但行政级别还在,待遇也还可以领一些(不同时代不一样,官员级别不同不一样,具体说的话非常复杂),翻检各种文献,可以发现官员们对守丧期间日子的艰难,抱怨是铺天盖地,但抱怨得凶,正说明远不到掀桌的地步.

第二,你丁忧别人也要丁忧,如果看见你讨厌的人丁忧了,幸灾乐祸的快感,可以补偿很多损失,更重要的是:如果是更高级的官员丁忧了,对下面的人来说,可能意味着升迁的机会。

所以,丁忧守制,成了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一个结果。

夺情的算计:抢位子

官员丁忧之后,大致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是老老实实守丧三年。这意味着原来积累的一些资源可能会丧失,有一些机会因此错过,还有再次排队等缺又是漫长的煎熬⋯⋯如欧阳修的儿子回顾父亲生平时说,欧阳修在南京(今河南商丘)做官的时候,得罪了权贵,于是朝廷对欧阳修进行审察,结果一审审出了个大清官,当地民间把欧阳修称为“照天蜡烛”。眼看着皇帝要升欧阳修的官了,欧阳修的母亲去世,他这次升官机会也就没了。类似这种案例,文献中是大量存在的。这无疑是官场中人感慨人生无常最重要的谈资。

第二种是“匿丧”,就是隐瞒丧事继续当官。这么做的好处是可以规避第一种选择的损失,坏处则是一旦被揭发,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如在宋代,刑罚由轻到重分五等:笞、杖、徒、流、死,对匿丧的处罚,一般总在徒刑以上。到明代,开始处罚是杖刑和罢职为民,后来觉得太轻,改为充军,而对明代人来说,是“充军邻于死罪”的。

《徐显卿宦迹图》 册之郡尊折节,1588年,余壬、吴钺,绢本设色,现藏故宫博物院。此图绘嘉靖四十年(1561),徐显卿父亲葬礼上,苏州知府及同知前来吊唁,拜祭于灵前的情形,徐显卿身穿衰服,跪伏在地,王徐二公皆着吊服

大家更青睐的办法,是夺情。

第三种选择就是“夺情”。

如果朝廷不希望这位官员离开岗位,会下诏要求他继续工作,这被称为“夺服”或者“夺情”“夺情起复”。意思是因为对皇帝的忠,不得不剥夺对父母的孝。

前面提到的孙权不许官员奔丧,尽管没用夺情这个名词,但就可以看作是一种夺情。而类似孟宗这样的孝子,大概也是真有被剥夺感的。

而对那些不想守丧的官员来说,说起来是“夺”,其实反而是皇帝送他一份厚礼了。这是皇帝挽留你继续工作,现在比起匿丧,夺情不但赢了里子,而且赢了面子。所以夺情实际上是一种待遇,围绕着夺情与否,官僚系统内部,展开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攻防战。

有研究者统计了文献中记载的230位唐代官员的居丧情况,发现服丧终制与夺情起复的比例大致是1∶1。当然,能够被文献记录的,大抵都是成功人士,所以实际上必然是服丧终制者的数量大大超过后者,但夺情之频繁,还是显而易见的。

名臣如房玄龄、张九龄等人,都是夺情起复的典型代表。当然,身居要职而一旦去守丧,对个人打击也确实更致命些。代表性的例子如王叔文,他主导了一次本来未必重要,但却因为把柳宗元、刘禹锡等大文人卷进来而知名度极高的变革,当代学者喜欢称为“永贞革新”。权力争夺的关键时期,王叔文的母亲去世,这时候他感叹说:“若一去此职,百谤斯至。”这话算是道出了后世诸多权臣共同的心声。

富弼像,出自明代王圻辑《三才图会》。富弼历任仁宗、英宗、神宗三朝,母亲去世后,皇帝五次请他坚守岗位,富弼说,现在太平盛世,守孝三年是必须的,其做法受到宋朝士人盛赞

宋代的制度,开始对高级官员是要夺情的,但有些真正高尚的官员,还是选择了守孝三年。代表性的例子如仁宗、英宗、神宗的三朝老臣富弼,母亲去世后,皇帝五次请他坚守岗位,富弼说,夺情起复是“金革变礼”,战争年代的做法,现在太平盛世,守孝三年是必须的。富弼的做法,宋朝士人当然盛赞,但后来的权臣们,想必也恨得牙根痒痒。因为权臣们想留在岗位上不丁忧的时候,反对派们就会跳出来举富弼为例,说你凭啥不走?

张居正坐蟒赐服像,张居正父亲去世,他本人上表乞求回去守丧,他的党羽则开始鼓吹夺情,意思是因为对皇帝的忠,不得不剥夺对父母的孝,因为夺情问题,引发了一连串的风波

到了明代,最著名的自然是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的例子。张居正的父亲去世,他本人上表乞求回去守丧,他的党羽则开始鼓吹夺情。刚巧这时候出现了奇特的天象,引发人言汹汹,于是张居正大怒,用诸多凶猛的手段惩治反对者。最后,张居正成功没有回家去守丧,但因为这事名声被搞得很坏,而反对者则很引以为荣。有人挨了廷杖,屁股上的肉打烂了,就把这些败肉腌起来,留给子孙看,仿佛这是荣耀的勋章。

这件事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国家的肱股之臣夺情,在明朝本来是正常现象。有学者统计,明朝的阁臣丁忧者共19人,诏夺情达11人。只有张居正夺情闹得这么凶,说到底还是人红是非多,一大批人憋着本来就要和他闹罢了。

这世上从来不缺导火索,会不会炸,归根结底看的是有没有火药堆。

“丁忧”是什么意思

“丁忧”指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必须离职,称“丁忧”。

丁忧,读音:【dīng yōu】

相关出处: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晋书·袁悦之传》

袁悦刚开始为谢玄的参军(军职、相当于副将),被谢玄所器重,因为自己的亲人去世回家守孝而离开自己的职位。

“丁忧”虽字义上是指“父母的丧事”,但是由于古代的文化传统,形成了“丁忧守制”。

清代,官吏遭父母之丧时,於家服丧三年。吏期为二十七个月。织田万《清国行政法泛论·官吏分限·守制》:「官吏若遇有父母之丧,无论去职与不去职,均不敢执务,必在家服其丧,谓之丁忧守制,其期以二十七个月为定例。」

另外与“丁忧守制”相对立的就是“夺情起复”,又称夺情。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比较有名的“夺情”事件是明朝首辅张居正的父亲死后,本该丁忧去职的他夺情起复。

“丁忧”一词是什么意思究竟什么是“丁”什么又是“忧”呢

       有一些官员会主动弃官丁忧,那这儿说的“丁忧”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丁忧是一种封建社会阶段的道德礼仪制度,是依据儒家学说得来。但凡在朝官员,假如家中的父母去世,就务必弃官返乡,随后替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就称为丁忧。在历史上有许多名家曾履行丁忧,比如范仲淹。

        故时遭父母之丧,叫丁忧,其儿女要在家里守丧三年。守丧期间,不可以做官,应考,终止喜庆娱乐。《晋书.袁悦之传》:“(袁)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丁忧期内,各代官员基本上停发俸禄。但是,朝廷会依据丁忧者的详细情况,依照相对应等级赐予治丧费用及来回车费。清代时,高级官员能够依制向朝中奏请赐祭。

        词语分解:

       丁忧的解释: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晋书;袁悦之传》详尽解释.遭逢父母丧事。旧制,父母去世后,儿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

       丁的词典解释:天干的第四位,用以作次序第四的代称:丁是丁,卯是卯。成年男子。人口。从业某类工作的人:园丁。丁〔丁丁〕象声词,描述伐木,下棋,弹琴的响声。姓名笔画:;部首:一。忧的词典解释:忧(忧)发愁:忧愤。忧惧。忧烦。忧惶。忧急。忧煎。优思(a.忧念;b.忧虑的心绪)。忧戚。自相矛盾。可焦虑的事:忧虑。内忧外患。乐以忘忧。无忧无虑。

       全部官员务必丁忧,但假如这人丁忧期内造成朝廷错乱,或外族忽然侵入等特殊情况出现时,朝廷会对丁忧者采用“夺情”对策。

      “夺情”亦称“夺服”,字面上解释便是夺走丁忧者孝顺父母的爱意或夺走其穿着丧服的权利。因为我国深陷离开丁忧者地球就不转或转得很慢的窘境,朝廷会强召丁忧者做官,是为“夺情”。

丁忧是什么意思

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
源于汉代,在汉末丁忧去官很通行,非但是父母三年之丧要丁忧,就是兄弟姊妹期功服之丧也要丁忧。陶渊明诗有说及奔妹丧的,潘安仁《悼亡诗》也有说及奔丧的,可见丁忧之风在那是很盛。唐时此风渐息。宋代,由太常礼院掌其事,凡官员有父母丧,须报请解官,承重孙如父已先亡,也须解官,服满后起复。西汉时规定在朝廷供职人员丁忧(离职)三年,至东汉时,丁忧制度已盛行。此后历代均有规定,且品官丁忧,若匿而不报,一经查出,将受到惩处。但朝廷根据需要,不许在职官员丁忧守制,称夺情,或有的守制未满,而应朝廷之召出来应职者,称起复。到明代把它定在律令,除了父母丧不必去官。

古代丁忧是什么意思呢

丁忧守制原指遇到父母丧事。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期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必须离职,称“丁忧”。

这一礼制源于汉代,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遇父母去世,则无论这个人任何官何职,不管是当朝宰相还是七品县令,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就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

扩展资料:

汉代以后,多朝皆以法律形式管束丁忧期间的不孝行为,文武官员丁忧离任守孝制度应运而生。按清制,父母、养父母、继父母等亡故均丁忧。丁忧本由儿子承担,如果儿子已故,则由孙子承担,儿孙皆故,则由重孙承担,这就是“承重”,意为“承受丧祭与宗庙的重任”。

“丁承重忧”不出三代,曾祖父母以上则无“承重”义务。凡为父系(父、祖父、曾祖父)丁忧称“丁外艰”,为母系(母、祖母、曾祖母)丁忧称“丁内艰”,这些称呼源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

丁忧古代的意思是什么

古代官员的父母死去,官员必须停职守制的制度,丁忧期间,丁忧的人不准为官,如无特殊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因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叫做“夺情”。

服丧丁忧

古礼三月而葬,然后初哭,行虞礼、卒哭“虞礼”是安瑰祭,三次虞祭之后,行“卒哭”礼,献食举哀于灵座以后,不再哭悼。卒哭十一次为“阳礼”,将神祖迎入祠堂,礼毕将:主移回原处。丧后十三个月至十五个月举行“小祥”、“大祥”礼。七个月举行“谭”礼,意为安然平安,心情激动可安一些。

死者安葬以后,孝子要居丧、一服的孝子要居丧三年。居丧也叫“丁忧”、“丁艰”,又叫“守孝”,是对父母孝心的最好体现,也是对儿女是否孝顺的考验。按照古礼,丁忧三年期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棚子,“晓苫枕砖”,即睡草席,枕砖头块,要粗茶淡饭不喝酒,不与妻妾同房,不叫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

丁忧的社会基础是“孝”,为什么孝,因为小孩初生,三年不离母仔,时刻都要父母护料,因此父母亡故后,儿子也应还报三年.但居丧时候也有些权变的,《礼记·曲礼》明确规定说:“居皮之礼,头衬创则冰,身有病则治,有疾则饮酒食肉,疚止复初”,就是说一是有病,二是年老的。此外碰到国与家发生冲突,要家礼服从国事,孝子可出来为国效力。

丁忧,丁母忧,丁内忧,丁内艰,丁父忧,丁外忧,丁外艰,意思

丁忧,丁母忧,丁内忧,丁内艰,丁父忧,丁外忧,丁外艰的意思是遭逢父母的丧事,遭遇母亲丧事(丁母忧即丁内忧),遭遇母丧或承重孙遭遇祖母丧,遭逢父亲丧事(丁父忧即丁外忧),遭父丧或承重孙遭遇祖父丧。

“丁忧,丁母忧,丁内忧,丁内艰,丁父忧,丁外忧,丁外艰”是古礼中的“丁忧守制”, “丁”是指“当,逢”,即遭逢、遭遇;“忧”在古汉语中特指“父母的丧事”。

所以“丁忧”就指“遭逢父母去世”。因为“艰”在古汉语中也可指“父母的丧事”,所以古代官员遭逢父母去世,辞官回家守孝可以叫做“丁忧”或“丁艰”。

为父守孝可叫做“丁父忧、父忧、丁外忧、丁外艰”,而为母守孝可称为“丁母忧、母忧、丁内忧、丁内艰”。在中国的传统家庭结构中,自古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妻子常被称为“内人、贱内”。于是“丁内艰”就是指母亲去世辞官守孝。

扩展资料

丁忧守制的要求:

丁忧守制是对父母孝心的最好体现,也是对儿女是否孝顺的考验。按照古礼,丁忧三年期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栅于,睡草席,枕砖头块,要粗茶淡饭不喝酒,未与型妄同房,不叫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

丁忧的社会基础是“孝”,父母亡故后,儿子应还报三年.但居丧时候也有些权变的,《礼记·曲礼》明确规定说:“居皮之礼,头衬创则冰,身有病则治,有疾则饮酒食肉,疚止复初”,就是说一是有病,二是年老的。此外碰到国与家发生冲突,要家礼服从国事,孝子可出来为国效力。

古人为何把居丧守制称为“丁忧”,其具体内容又是什么

中国古代封建礼仪中对孝道十分看重,古人把给长辈守丧叫做“丁忧”,又叫做“丁艰”。据史籍的最早记载推测,这一制度源自汉代,是古代儒家思想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思想。古代人当遇到长辈去世,也就是“丁忧”时,无论官职多大,任务多么的重要,是否关系到自己未来的仕途,都要辞官回家,为父母守孝。

至于为什么叫“丁忧”,其实很简单,古代有些文字的意思与现代不同,查阅古汉语词典不难得知:“丁”在古代是指遭逢、遇到、碰到的意思,与现代的意思相差甚远,而“忧”的意思则是“居丧的意思”,更是与现代含义相差甚远,合起来“丁忧”的意思就是遭逢丧事,意义过来就是家中遭遇到了长辈去世。

在古代服丧的礼制有很多,这一点在众多史籍中不难发现,很多官员的记载中都遇到过“丁忧”的情况。在当时服丧三年是最基本的要求,服丧期间要吃、睡、住在父母的陵墓前,三年期间也不能举热闹的事情:类似于婚庆之类的都不可以。三年也有其中的道理。据说孩子在出生后三年内都是需要照顾的。

而照顾你的必定是父母,根据儒家的思想“慎终追远”,即使父母死后,儿女也不能忘怀父母的恩赐,三年服丧是最基本的礼数。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也有官员推迟服丧的事情发生。服丧体现的是一个人的孝道,对于辞官服丧的官员,在服丧期满后一般都会官复原职,有时候甚至因为为人孝顺而得到升官的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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