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令司马迁是个贪生怕死之徒吗?在面对慷慨的赴死与屈辱的求生时,他为何会选择后者呢?
汉武帝天汉二年,李陵与匈奴作战,以五千兵力对抗敌方八万部队,在弹尽粮绝之际,兵败投降。
满朝文武对李陵一片口诛笔伐。
而司马迁却冷静地说道:李陵以五千兵力吸引匈奴主力,杀敌过万,虽战败降敌,然其功足可抵过,我看李陵并不是真心投降,他一定会想办法回来,继续报效朝廷。
司马迁为李陵的辩解,惹怒了汉武帝,汉武帝给他定了诬罔罪。
诬罔罪属于大不敬之罪,按律当斩。可是在当时,死刑也是可以活下来的,条件是:要么出五十万钱,要么接受腐刑。
司马迁考虑再三之后,选择了活下来,因为父亲临终前嘱托他:要继承父志,编写史书。
父亲的理想,也是司马迁的理想。
可当时的司马迁,又拿不出五十万钱,所以,他只能接受屈辱的腐刑。
这样的刑罚,比死更可怕,受刑之后的司马迁,被人嘲笑,被人不理解,可即使深陷黑暗,他的心中依然有前进的光芒,在历经了十三年的奋笔疾书之后,他终于完成了史家之绝唱——史记。
人不仅要有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死,更要有在屈辱的活下来之后,为后世留下一片照亮心灵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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