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中最头疼就是记忆模糊,静不下心,易受外界诱惑干扰,怎么办?如何在考试中得高分_考试_公务员_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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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考试中最头疼就是记忆模糊,静不下心,易受外界诱惑干扰,怎么办
  • 如何在考试中得高分
  • 在考试中,如何提高做题速度
  • 在语文考试中,用行书或草书书写会被算为错别字,然后被扣分吗
  • 公务员考试过程中作弊会有什么后果
  • 为什么有的人平常的成绩无法发挥到考试中去
  • 在期末考试中弄虚作假算不算违法
  • 公务员考试中的“运气”体现在什么地方
  • 驾照考试有猫腻吗你在驾照考试中有过什么糟心的经历吗
  • 你认为考试中分数和排名哪个更重要为什么

考试中最头疼就是记忆模糊,静不下心,易受外界诱惑干扰,怎么办

题主所说的现象其实并不罕见,在我国发布的《中国未来学校白皮书》和欧盟教育理事会发布的《终身学习关键能力》中,都有关于专注力(concentration)和抗干扰能力(capacity of resisting disturbance)的研究、论述和数据支撑,在teenager(13岁-19岁)的受访人员中,有23.6%的人员在日常学习和考试中有不同程度的类似困惑,其中近1/5的受访者处于“严重障碍”程度。

下面就此问题从问题根源和训练调整两个方面做一下阐述。

问题根源

简单的说,上述问题是由于抗干扰能力的欠缺导致的专注力持续处于低层次发展状态。抗干扰能力是指个体的注意力自控水平,与注意的集中水平成正比,直接决定个体控制行为的效果。抗干扰能力(包括内抗能力与外抗能力)由注意力的集中性、稳定性、紧张性和深度性四个主要因素决定。要想解决题主的问题,也相应需要强化注意力的集中性、稳定性、紧张性和深度性。

从心理学角度讲,根源在于“注意网络”中“三位一体”体系的不完善,据心理学家 Posner 所做的Posner实验(模型)“三位一体”注意系统理论显示,每个人的注意网络分为警觉网络(Alerting)、定向网络(Orienting)和执行网络(Executive),三者既相互独立又彼此作用,共同实现了注意力和专注力的调控。以题主所说的“考试”为例,当听到开考信号时(或者进入考场时),警觉网络(Alerting)就开起来“唤醒”功能,用于接收包括试题信息方面的“输入”,定向网络(Orienting)迅速将注意力由其他事物迁移到当前的考试中,执行网络(Executive)负责对注意力进行更高层级的控制,包括屏蔽无关信息、外界干扰,有意识聚焦目标信息进行更高层次的思考和分析,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度专注力。显然,题主所说的“记忆模糊,静不下心,易受外界诱惑干扰”是“定向网络”和“执行网络”既没有完成精确的定向,也没有实现有效的执行。

如何训练和调理

(一)治标不治本的方式

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的朋友会采取以下两种“治疗”方案。一是“强迫”自己专注,将自己“隔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如果是在考试期间,会有意识地捂住耳朵,或者将手放在额头,遮盖住除试卷以外的视野。另一种就是“屏蔽”干扰,要求其他人不得发出响动,或者不要随意走动,如果无法控制他人的行为,就自己寻找绝对清净的空间。

比如,居家学习期间,有的家庭空间狭窄,缺乏独立的学习空间,或者家庭人员较多,或者有婴幼儿很难保证全天没有异常响动。有的学生刻意要求隔离出独立空间,并要求全家保持完全安静,无法保证不发出异响的婴幼儿不得不全天呆在另一个房门紧闭的房间,甚至要求父母干涉外面的响动。那么这样的“强迫”和“屏蔽”有作用吗?答案是:有,但是效果不明显,尤其不利于专注力的培养。尤其是第二种方式,相当于将学生封闭在一个完全无菌的环境中,虽然在密闭空间内能保持“健康”,但是却降低了免疫力的提升。因为生活中绝大部分时间并不是完全无菌的,一旦脱离完全无菌的“理想环境”,反而增加了生病的几率。

(二)几种主动训练模式

1. 积极的心理暗示。“心理暗示力”也是一种力量,而且是一种强大的力量。被誉为“心理暗示之父”的法国心理学家埃米尔·库埃所著的《心理暗示力》中有一个著名的“糖水实验”,实验初期,研究者给实验对象提供供饮用的糖水,仪器检测到他们的血糖相应增高,并出现糖尿且尿量增多等变化。实验中期,研究者用语言暗示代替糖水,同样让实验对象产生了之前的变化。这是在生理方面的影响,在心理方面的影响会更大。因此,积极的暗示可以成就一个人,消极的暗示可以毁掉一个人。因此,在学习和考试之前,用积极的、正面的语言(书面和口头均可)对自己进行积极的、正面的心理暗示,不要问“我能不能行?”“我能行吗?”而是非常肯定的“我一定能行”,或者用他人的语气,“某某(自己的名字),你一定能行!”在这一份方面。高考誓师大会、张贴励志标语、睡前(起床前)自我鼓励等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自我暗示,包括鲁迅先生书桌上的“早”字也有相似的道理。

当然,进行心理暗示之前,要对于所做的事情做出客观的分析和相应的处理策略,因为没有“方法”支撑的“暗示”是不会持久的。除此之外,还要进行周期性的“循环暗示”,不断增强信念、勇气和动力。

2. 打“疫苗”,增强免疫力。之前提到的营造“无菌环境”是不利于免疫力提升的,除了增强自身体质外,我们要适度的注射疫苗来提升免疫力。疫苗是经过人工减毒或灭活病原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刺激被注射者的免疫系统,从而产生抗体,当再次接触到病原菌时免疫系统会依循其原有的记忆,制造更多的保护物质阻止病原菌。那么,我们可以主动创造有适度干扰的模拟环境,通过浸入、适应、接纳等训练程序产生“干扰抗体”。这种方式是有很多先例可循的,比如,毛主席少年时期为提升自己的专注力,主动到喧闹的集市上看书;在国家射击队的训练基地,有人为设置的干扰声音和“突发状况”(其实人为干扰在很多竞技项目中都有借鉴,包括围棋等项目)。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如果有适度的外界干扰,我们可以将其作为抗干扰训练的一部分,不必让人去排除或者“自寻烦恼”。

3. 任务分割法。面对数张试卷,几十道题目,两个小时的考试时间,不要“未战先怯”,更不要人为增加心理负担。如果感觉难以掌控整场考试,可以将其分割成“可控”的几个部分,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其中一部分,认认真真做完后,再去考虑第二部分。在实践中,很多人不是不能集中注意力,而是难以长时间集中注意力。通过将任务或时间分割,在潜意识中降低了任务难度和任务量,也更有利于注意力集中于当前任务,从而最终完成连续任务(整场任务)。

4. 多一些正向鼓励,少一些负面责备。在完成任务后,无论完成度和完成效果如何,也无论他人的评价如何,在自我评价时多找亮点,找进步,找成就。不要过多自责“我怎么错了这么多?”“这次又没有做完”,而是看一下是否“我比上次的状态提升了不少”“大多数同学做错的题目,我做对了”“如果这个题目我再细心一些就对了,下次加油”……实验证明,愉悦的心情、积极的心态会使思维更活跃,专注力更强,从而大幅度提升执行力。而一味的自我责备、自我质疑和自我否定会导致大幅度降低自信心,产生厌学甚至弃学的消极心理。

总之,要正视自己的专注力和抗干扰力的不足,同时也要认识到在学生中这是1/5-1/4的高概率现象,是“可防可控”的。按照上述的四种训练方式多做积极调整,获取和感受精力集中和攻克任务的愉悦感和成就感,建立“认知——适应——训练——奖励”的训练回路,逐步提升自身“三位一体”注意力网络的单项提升和整体完善。

如何在考试中得高分

谢谢邀请。如何在考试中得高分?当然是学习知识掌握牢靠才有机会得高分。说到底,这是一个如何开发孩子学会学习的问题。这个学生学习方法问题没有统一的办法,每个人的学习能力是不可复制的,别想用一个问答能解决所有人的学习力问题。我想讲一个故事,我们工作室的同事,她孩子各科学习都会,检查她的知识也确实也会应用,答题方法技巧都没有问题,但是学校一正规考试就不得高分。后来我们聊聊天,发现孩子考试太重视考分和正确率了,越是正规的考试她越焦虑,总担心答案不对。前边的小题,她会反复验证正确率,后边的大题都会,就是没时间答了。我让孩子以后考试,答题不用管对错,先把题答完再说检查答案对错。为此,我同事专门在家训练孩子考试,不允许检查对错,必须一次答完,卡表训练。如此,答题方法一改,加上专门训练。孩子再考试,一跃进入前十名,信心大增。从此,这个孩子成绩就没下来过。讲这个故事想告诉家长,每个孩子的情况不同,方法是不同的。但是评分的标准是相同的。那就是:考试卷面一定要整洁,书写要工整,要点要明确,语言要规范。一定要在考试中学会学习,在学中学会反思,在反思中学会超越。关注我们,一起成长。

在考试中,如何提高做题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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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解析

✨问:在考试中,如何提高做题速度?

同学们,如果你想提高语文做题速度的话,穆老师建议大家做好如下几件事情:

〖1〗做题计时

我们在平时做题时,最好记一下每一项试题所用的时间,长此以往,心理就清楚自己哪一块所花时间长,需要重点关注。

〖2〗了解考纲,明确考点

〖3〗掌握考点相应的知识点

例如:段落作用

〖4〗平时练习“读题识考点”本领

附:原文阅读

〖5〗考试时,先做会做的,再去思考犹豫的,最后解决难做的。

〖6〗考试时,客观题不会的,留到最后,集中精力做主观题。

尤其是语文,主观题一定要答满,且有条理层次感。

〖7〗做题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

〖8〗心态要好,放松不紧张

提高做题速度不是我们的目的,合理控制答题时间、精准答题、提高成绩才是我们最终的目标。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学会了吗?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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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文考试中,用行书或草书书写会被算为错别字,然后被扣分吗

我是张旭语文,很愿意与您一起探讨问题的实质!

我是一名语文老师,曾参加过4次高考阅卷工作。所以对学生写字还是有一定的发言权的。

这个问题得从平时考试和高考两个角度来谈。

先谈谈平时考试中,语文老师对学生写字的要求。

汉字也叫方块汉字,所以写的方正是基本要求,写的漂亮则是一种对美的追求。

语文老师对学生的汉字书写的要求是方正,不潦草。

要达到这个基本要求,当然要用楷书书写。学生作文本用的就是方格纸,因此,作文就是语文老师平时掌握、判定学生汉字书写的依据。

语文老师是不允许学生用草书来写作文的,即便学生写得龙飞凤舞,也是要被打下去重抄的。

至于行书,只要不写得长胳膊短腿的,遵从了方正的原则,语文老师是允许学生用行书来写作文的。

平时考试中,如果学生用行书答卷子,字迹潦草,但字没有错误,并不会被算为错别字。只不过,大多数老师为了惩戒学生,会以字迹潦草为由,总扣5到10分。

用草书答语文试卷的学生几乎没有,一方面老师是不允许的;一方面如果用草书答了,不但会被扣很多分,还是会受到老师的严厉批评。

以高中语文平时考试为例,涉及错别字的题只有一道,就是名句填空,每小题2分,共3小题6分。要求是一个错别字扣1分,扣完1小题2分为止。

其它主观试题是没有错别字扣分要求的。

作文中的错别字,通常包含在总体评价中,没有按个扣分的要求。

现在谈谈高考阅卷中,是如何评价汉字书写和错别字的。

首先,高考阅卷中没有要求阅卷老师把考生用行书或草书答卷判为错别字。

其次,除了名篇名句填空题有错别字扣分的具体要求外,其它主观试题和作文阅卷是没有错别字扣分要求的。

但是,字迹潦草,认不清楚,肯定会影响阅卷老师的评分的。

以作文为例,阅卷老师每天要盯着电脑屏幕阅读八小时的作文,而且还有任务要求,因此,他们的眼睛会疲劳,也不可能一字一句的慢慢阅读。所以对字迹潦草的考生作文,评分时就要比字迹书写方正,但作文质量相当的考生作文,多扣1到5分。

也就是说,字迹潦草会在作文评分中少得1到5分,再加上其它主观试题因字迹潦草,看不清楚,被阅卷老师每题扣掉1到2分。加起来,语文考试总分会少得5到10分。

所以,在语文考试中,字迹潦草是会吃很大亏的。所以,平时一定要写方块字,力求端正。

〖原创文章,引用需说明〗

公务员考试过程中作弊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不同的作弊类型有不同的处罚,比如取消成绩记录,纳入诚信档案,罚款,管制,缓刑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

(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前款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

(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

(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

对于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难以确定的,依据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涉及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等器材的,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认定。

第四条 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

第五条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考试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四)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五)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六)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

第七条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

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第八条 单位实施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追究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第十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二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第十三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

第十四条 本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认定与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四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职责权限,对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一级招录机关作出处理。报考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由负责组织考察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 报考者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报送负责组织考试录用的部门。

第十三条 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第十四条 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报考者。

第十五条 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 录用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其中,公务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报考者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录用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条 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的管理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同时废止。

为什么有的人平常的成绩无法发挥到考试中去

根据我参加高考的亲身经历和后来做高三班主任的经历,平时的优异成绩不能在考试中表现出来的原因可能有以下方面需要思考去克服:

1、考试者对本次考试中的自己期待太高了。在考试期间产生焦虑不安的情绪,使考试时过度紧张,不能发挥出平常的水平,不能达到理想的考试结果。

2、要有“瓦伦达心态”就是专心致志做某事,不去管这件事的意义和结果,不患得患失的心态。不要过分担心考试失败。否则会使其难以集中注意力,难以睡眠,记忆力衰退……

3、没有想到成才、成功道路千千万万条!高考不是唯一的出路。不是“一考定终身!”不要把高考看的比人生的什么都重要!!!

4、在高考前务必要在大脑中删除平时考试的失败记忆!

5、高考焦虑心理减压。①转移减压;②环境减压;③睡眠减压;④不过度减压,慢减学习强度。

6、营造温謦的家庭氛围。安静、清静!必要提醒不包办,让孩子轻松上考场。

7、尽力就好!

8、以平和的心态迎接考试!沉着应考,磊落答卷。


在期末考试中弄虚作假算不算违法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根据你的字面描述,不清楚你处于哪个阶段?是小学?初中?高中?还是大学?

其实期末考试作弊,并不违法,只是违反了学校纪律,但是大学考试作弊,一般会留校察看,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估计会被所在学校开除。

楼主,我觉得,一个期末考试,没有必要弄虚作假,很不值得,考不过,最多重考,没有必要毁了自己的前程,以后有可能留在档案中,没有必要。

最后,希望楼主考试靠自己的本事通过考试。

公务员考试中的“运气”体现在什么地方

作为一名今年参加省考上岸的人,我来说说自己的“运气”体现在哪里。

一是笔试。我准备笔试的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就用粉笔刷了几百道题,考试前两天临时看了看历年的真题,主要是看申论,看看参考机构给的模板,就这样轻装上阵了。本来压根也没想过会进面,但是结果出来的时候把我惊艳到了,居然是岗位第一,分数不过120,我们省会公布所有入面考生的成绩,我认真看了看别人的成绩,像我这个分数绝对是垫底的,然而就这么一个低的分居然比岗位第二名还高了3分左右。至于自己之所以会如此幸运,我总结了一下,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今年我市招考人数是近几年最多的一次,大家可选择的岗位较多。二是我报的单位是一家参公单位,网上查不到,可能大家都认为是一家小单位不值得报,等我正式上班了才知道我们单位其实是某常委单位的二级机构,福利待遇在全市都是比较好的。三是我报的岗位限制了专业,提高了考试的门槛。

二是面试。我面试没有报班,准备的时间也不多,因为之前没有想过能进面,所以准备面试是在成绩出来之后了,虽然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来准备,但是每天真正练习的时间并不多,但最终面试我也是岗位第一。之所以会这么幸运,是多亏我的竞争对手的成全。我和竞争对手在笔试成绩出来后,资格复审的时候就已经打了照面,面试当天我们自然是在一个候考室,我抽的签好像是25,她27,就坐我左下角。她是我们整个候考室里唯一一个穿休闲衣服的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像是来面试的,虽然她自己也很重视这次面试,但是在着装上真的没选好。面试完之后我的感觉糟糕透了,内容答的很不好,由于时间没把控好,最后一道题没答完就被教官打断了,一度以为自己肯定没戏了。只是没想到戏剧性的结果出现了,面试分数出来后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虽然不高,但是好在我是守擂,对手要翻我就不容易了。没过一会我对手的面试分也出来了,她的分数比我还低了那么一点,最终守擂成功。

驾照考试有猫腻吗你在驾照考试中有过什么糟心的经历吗

猫腻暂且不提,有个特糟心的经历…

考科二时,用的驾校考试车,之前教练说过,有时候可能连不上网,红外线没反应,直接把车开到起点,举手告知安全员就行。

我是第一个考,第一个项目是侧方,第一次进侧方,电脑没报,开起点,举手示意,重新连接,继续考;第二次进侧方,电脑没报,开起点,举手示意,重新连接,继续考;如此反复了三次,心态直接崩了,在车上就开始哭,给安全员说心态崩了,能不能让别人先考,我等一会再考,结果告知不行,电脑上已经是我的信息,不能更改,可以车上休息一分钟,最后我就边哭边考,又考了三次,最后两次连上网了,心态崩的完完的,直接挂科,我考完出来时候,别的驾校四个人都考完了。

我就那么哭着回到教练跟前,把教练骂了一顿,因为真的是驾校车的问题,总共考了六次!!!当时去考场时候,教练也说我能过,自己也很有信心,结果就这样,教练还安慰我说运气不好,电脑连不上,没办法,把我气的!!考完再没去过驾校,伤心了,我练车时候是七月份,特别特别热,还要开店,每天跑两趟,中午人家觉得热不来,我就顶着太阳练,身上汗衣服都湿了,所以这个结果特别特别特别特别不满意。

唉…有点啰嗦了,反正最后就是教练给我打电话让我练车,还是去了,再考就过了,科三科四都是一把过,对了,最无语的是,居然还让我交了科二的补考费,说连不上网与驾校车无关,是我心态不好等原因造成的,我就呵呵了…

你认为考试中分数和排名哪个更重要为什么

考试中到底是分数重要还是排名重要?其实这个不是绝对的答案。哪一个重要?更主要的是要看考试的类型,不同考试类型对于排名和分数是有很大的差异的。目前的考试一般我们分为水平考试和竞争性考试,这两天考试对于分数和排名各有侧重点不一样,具体的作分析如下:

第一,水平考试

水平考试指的是你的能力是否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他没有一个录取率,而是根据考生的水平来测定结果,比如说大学英语4、6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等等。那么这样一些考试没有设置通过率,而只是画了一根线,只要你有能力通过这根线。比如说60分及格,只要你达到60分你就能拿到这个证,达不到这个60分,也许拿不到证。那么这种情况下排名就没有任何意义,实际上就连考试也从来不进行按分数排名。所以说,在水平考试当中分数比排名更重要。

第二,竞争性考试

竞争性考试是指设定了一定的录取人数,有很多人共同参加考试并来竞争这个录取的指标,这样一种考试,竞争性考试对于学生来讲,分数就不是非常重要,而更为重要的就是排名有时候也许所有的人发挥都不好,可能只有50分也要从第1名50分开始录取,一直往下一直到把人数录完。这种考试我们看的最多的就比如说高考、中考、国家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等等,所有这些考试都是选拔性的考试,那么选拔性的考试他就必须要排出个先后作为录取的依据。因此,作为竞争性考试,排名比分数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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