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在必行和大势所趋的区别(你如何看待当下融媒体发展的趋势)_退休_养老金_民办教师
本文目录
- 你如何看待当下融媒体发展的趋势
- 我是一家国企的驾驶员,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现在企业不需要驾驶员了,怎么办
- 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怎么计算与在职时职务挂钩吗
- 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退休待遇可与现在退休教师的养老金一视同仁吗你怎么看
- 请问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还有吗
- 提高教师的教龄工资,缩小职称工资的区别,你有什么看法
你如何看待当下融媒体发展的趋势
融媒体发展势在必行,因为随着互联网,5G等科技发展,包括新闻在内的一切资讯都已经改变了原有的传播方式,已经从单一的平面和画面转换为多视角多纬度多平台的传播方式,受众的阅读习惯也已经从单一的报纸电视广播转到了视频音频加文字的融合传播方式上,单一的文字,单一的图片,单一的画面,单一的音频已经不能满足受众的需求,所以融合势在必行,大势所趋,甚至可以说是一场资讯传播方式的变革,受众想要看到的是集合视频音频文字图片于一体的资讯产品
我是一家国企的驾驶员,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现在企业不需要驾驶员了,怎么办
题主好,根据题主的描述而言,问题核心在于,职业断档,但暂时没有别的应对方案。这样的情况下,我建议先接受,然后再想办法。
有三点建议可供您参考:
首先,公务改革形势下,许多国有企业及机关单位都针对公车进行用车数量及制度调整,作为国企来说,势必会影响原有公车相关岗位的成员;
其次,作为劳务派遣员工,一般情况下企业不能无故退回,建议您先查看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相关企业因内部情况可进行岗位调整的条款;
最后,如果企业确定撤销职位,并且合同内已规定相关约束条款,建议题主在寻找下一份工作时,有意培养其他方面的职业技能,这样才不会在面临岗位调整时处于被动局面。
一、企业层面:公务改革反腐倡廉,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客观来说,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是公车管理的三大痛点,不管从企业经营层面,还是从舆论层面,从简出行、绿色出行都是必然趋势。
所以题主的企业开始调整公车司机岗位,从政策层面其实早有征兆,管理层的决定也在意料之内。
2014年7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1、调整车辆规则:取消一般,保留紧急
不清楚题主所在企业原有配车的领导职级及公务用车的等级,但基于取消一般的前提,能够察觉到,题主的驾驶职责也许多为一般用车情况,包括一般的出勤执勤,公务办理事宜,建议采用公共及社会交通方式进行出行。
在此前提下,重要且紧急的出勤执勤工作,机要通勤公务车辆进行保留。
2、调整公务补贴:促进公车改革,减少私用
对于新政策之下的公务用车补贴也有明确的职级规定,用以贴补公务出行时的交通费用
仅列举部分:
A 企业正职1500元/月
B 企业副职1200元月
C 企业管理干部正科级 500元/月
综上所述,一般用车改为公共交通或自主出行,特殊情况予以保留用车,对于管理层来说,一般用车的司机岗位自然也需要进行调整。这是国家的要求,也是企业基于成本的考虑。
二、个人层面:仔细阅读派遣合同,做好转业准备
从题主的角度来说,既然调整无可避免,可先查看当时您外派时与企业、劳务派遣方签署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相关内容,如果并无此类调整规定,企业通知时是否有预留前置缓冲时间?这些都是需要自己去注意的地方。
1、《劳动合同法》岗位调整规定:
在《劳动合同法》中,针对员工岗位调动,有如下解释,题主可参照用人单位操作是否符合规定: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A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岗位具有关联性
B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用人单位培训辅助
C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针对题主的情况,用人单位在告知企业无需此类型岗位时是否有做过充分的沟通与解释?合同内部是否有写过,如果此岗位不再需要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的解决办法,双方是否达成一致?如果在双方都达成统一并且通知并解释到位的情况,企业可以进行员工岗位调整。
2、合规交接,做好离职后准备:
司机岗位看似平凡,实质上因为经常跟随领导外出,能够接触到许多普通员工难以触及的相关工作信息,比如说与老板的沟通,领导层的工作思路。
对于个人来说,需要足够灵活,才能胜任这份工作。
所以也别灰心,过去在岗位上积攒的经验与技巧并非毫无用武之地。
对此,给您提供三个方面的思路供参考:
A 尽量从纯司机岗位,转为司机+内勤岗,学习职场必备技能(沟通、文字)
B 离职过程中如遇冲突,先沟通,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做好交接
C 离职后做好原先工作特殊内容的保密工作,珍惜职业信用
波斯诗人鲁米有一句诗:“人就像一所客栈,每个早晨都有新的旅客光临。”珍惜当下,重新正视职业现状,国企公车改革既然趋势不可逆,不如视作培养新技能的开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欢迎关注@焱公子,十年500强,专注写职场,每天与你分享职场干货与成长心得。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怎么计算与在职时职务挂钩吗
养老并轨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怎么计算?与在职时职务挂钩吗?我认为,养老并轨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应严格区分在正常条件下,与十年过渡期间,应怎么计算这两种情况。
应该说,养老并轨改革后,在正常条件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怎么计算,从总体发展趋势与历史长河上来说,是必须改过去按退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与核定基本养老金,为必然按缴费性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计算与核定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退休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是必须从过去与本人的工龄长短相挂钩,要必然改革为与本人的参保缴费情况相联系。这是大势所趋,是势在必行的,也是自然而然,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在养老并轨改革的落地实施的新情况下,为了确保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设置了十年过渡期。而在过渡期间退休的人员,必须执行新、老计发办法相比较,以及保低限高的政策规定。这个政策规定的初衷与理念,是为了让退休中人的养老待遇标准,能夠顺畅平稳地过渡到新机制与新办法的既定轨道上,从而使退休中人的待遇水平不致因制度转换而降低,不因计发办法调整而受到不利影响。
总之,在养老并轨改革后,以至在十年过渡期结束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是应该而且必须明确界定并区别以下两个阶段,两种情况的:一是在十年过渡期间养老金的计发问题,上述文章已做了概括的阐述,相信退休中人们已经感同身受了;一是在十年过渡期结束后养老金的计算问题,这包括退休中人和新人的待遇计发问题,至于具体怎么计算,在此就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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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退休待遇可与现在退休教师的养老金一视同仁吗你怎么看
“现在退休的教师”,应该是指公办教师吧!原民办代课教师和公办教师虽然都在公办学校任教,都是“人民的教师”。其实他们在职(岗)时本身就是“两重天”,岂敢“退休”后的待遇与其养老金一视同仁?这个连一点可能也没有。
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属性相同,但不是同一概念,更没有退休的说法
原民办教师是近几年对县聘且颁发了民办教师任用证,在1984年12月31日(也有1986年年底一说)以前任教的民办教师的称呼;代课教师是其“界定”年限之后,由学校或学区聘用,或被“返聘”的“民办教师”的临时任教人员。
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都在公办学校任教,他们都没有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制,也不会有进入编制的机会。也就是说,无论你任教多少年,都是“临时”的身份。确切地说,是不能改变的农民身份。农民没有退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也就没有退休。既然连退休也没有,哪里还有退休的待遇?
没有退休的说法,何来退休的待遇?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绝大多数的代课教师至今仍拿着极其微薄的工资,默默奉献在农村教育的第一线,仍在翘首以盼,等待着政策开个“口子”,让他们进入编制,成为名副其实的公办教师。前途渺茫,不知要等多久?也不知道,今生还会不会有这个机会。当然,有些地方,有些做代课教师的已经被辞退,或迫于生计,也已经自动离职了。代课教师是民办教师的替代品,也不会比民办教师有好的结局,更不会有退休的待遇。
原民办教师是2003年左右,在教育部“一刀切”清退政策下无奈离开了学校,现在是农民,是农民工,是即将进入老年或已经是老年的“教过书的农民”,哪还有退休的待遇?仅有的那不叫退休待遇,而是叫“养老补助”。也就是那个每月领每一年教龄的8元、或10元、或20元的“教龄补助”。
民办教师的那点养老补助,一月也就百十来元,还不及公办教师养老金的零头。原民办教师还敢和公办教师有一比?比那个退休待遇(退休金)?做为代课教师,那更是如履薄冰,“前程未卜”。连有关文件规定的离岗退养都不能执行,怎么还会有退休待遇?又怎么能和教师退休的养老金相提并论呢?
【#为生活而提神】
请问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还有吗
请问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还有吗?我认为,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肯定还是有的,让我慢慢道来!
应该承认,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这是现行的政策规定使然,是客观存在的。在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间,在进行新、老计发办法相比较时的老办法,就是按照五年一个档次选择并确定计发比例的,这是按照新、老计发办法同时算帐相比较时,必须如法炮制的规定做法之所在。
按工龄长短确定计发比例的办法如下:
很显然,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政策规定与必然选择,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是会随着十年过渡期的结束后而寿终正寑,到那时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做法,也就是退休待遇老办法到那时将会停止执行,成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历史过往与必然遗产。
总之,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政策规定,也就是老计发办法由退前工龄长短确定养老金计发比例的做法,目前还在正常执行着,还是很有用的。但是,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老办法,被缴费性的待遇计发办法所完全颠覆与根本替代,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是毫无疑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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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教师的教龄工资,缩小职称工资的区别,你有什么看法
首先取消教师职称,以学期、年度审核通过为依据,按教龄发放工资。这样干的时间越长,工资越多,如果年度评审不过关,有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工资减少或转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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