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觉【南北朝时期北周第一位君主】_宇文_北周_西魏

风云人物本文相关内容:宇文觉 宇文 北周 西魏

宇文觉(南北朝时期北周第一位君主)

宇文觉(542年~557年),即北周孝闵帝(557年在位),字陀罗尼,代郡武川(今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人,周文帝宇文泰第三子,母为元皇后(北魏孝武帝元修之妹冯翊公主),南北朝时期北周第一位君主(当时称天王),但实际上是权臣宇文护拥立的傀儡。

宇文觉七岁(一说九岁)时,被封为略阳郡公。西魏恭帝三年(556年)三月,拓跋廓命宇文觉为安定公世子;四月,拜为大司马。十月,宇文泰过世,由宇文觉继承太师、安定公等官爵。十二月,拓跋廓又下诏以岐阳之地封宇文觉为周公。

周孝闵帝元年(557年),拓跋廓派济北公元迪将皇帝的玉玺和绶带送给宇文觉,二月十五日,在其堂兄宇文护的扶持下,宇文觉正式即位称天王,国号大周,史称北周。宇文觉称帝后为了亲自执政,与大冢宰宇文护发生冲突。宇文护于是与尉迟纲合谋废立之事,先设计诛杀乙弗凤,并使宇文觉身边没有侍卫;接着派贺兰祥逼迫宇文觉逊位,将他贬为略阳公并幽禁。

不久宇文觉被宇文护杀害,年仅十六岁。天和七年(572年),周武帝宇文邕诛杀宇文护,派遣蜀国公尉迟迥在南郊上谥宇文觉为孝闵皇帝,称其陵墓为静陵。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大统八年(542年),宇文觉出生于同州。其父是西魏权臣宇文泰,大统三年(537年)由西魏文帝元宝炬任命为柱国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为西魏军队的实际统帅;其母为北魏孝武帝元修之妹冯翊公主(元皇后)。

宇文觉七岁(《周书》记为九岁)时,被封为略阳郡公。当时有善面相者史元华为其相面,私下告诉他的父母:“这位公子有至贵之相,但可悲的是他不长命。”宇文觉不到十五岁时,便娶了西魏文帝元宝炬的第五女晋安公主元胡摩为妻。

西魏恭帝三年(556年)三月,宇文觉以嫡子被宇文泰立为世子;四月,拜为大将军。宇文泰原想取代元氏政权自立为帝,不料十一月在北巡途中病死。宇文泰侄子宇文护(宇文泰长兄宇文颢第三子)因从小追随宇文泰,既为之管理家族,又随军转战,东征西讨,功绩不小,得到宇文泰的信任和器重。宇文泰临死前,因为宇文觉还小,于是他委托宇文护辅政宇文觉执掌政权。宇文泰死后,拓跋廓封宇文觉为太师、大冢宰、袭封安定公;不久,又封宇文觉为周公。

受禅登基

西魏恭帝四年(557年),掌握西魏大权的宇文护阴谋进行禅代,逼西魏恭帝拓跋廓把皇位禅让给宇文觉。西魏恭帝亲自临朝,派遣民部中大夫、济北公元迪将皇帝的印玺奉上。宇文觉力辞不受。公卿百官前去进行劝进,于是宇文觉同意即位。当日,西魏恭帝于大司马府逊位。

北周孝闵帝元年正月初一日(557年2月15日),在宇文护的扶持下,宇文觉受禅即位,自称天王,国号“周”,史称“北周”,是为北周的开始。追尊宇文泰为文王,母元氏为王后。立妃元胡摩为王后。

宇文觉登基后,以大司徒、赵郡公李弼为太师,大宗伯、南阳公赵贵为太傅、大冢宰,大司马、河内公独孤信为太保、大宗伯,柱国、中山公护为大司马。不久,进封太师李弼为赵国公,太傅赵贵为楚国公,太保独孤信为卫国公,大司寇于谨为燕国公,大司空侯莫陈崇为梁国公,大司马、中山公宇文护为晋国公。

权臣秉政

宇文觉称天王后,宇文护就任大冢宰(大丞相),军政大权实际上全部掌握在他手中。宇文护专横跋扈,一部份元老大臣对他心生不服。太傅赵贵密谋刺杀宇文护,找太保独孤信商议,独孤信阻止了他,但也没有告发他。后来有人告发了这件事,宇文护以谋反罪名杀了赵贵,独孤信也被罢官,不久又被赐死。

宇文觉虽然尚未成年,却也想亲自执政。对宇文护不满的大臣司会李植、军司马孙恒和宫伯乙弗凤、贺拔提等看出了宇文觉的心事,便密谋策划,请求宇文觉除掉宇文护。宇文觉心中赞成,但不敢贸然行动。于是,招集了一批武士在皇家花园讲习武艺,演练擒拿捆缚之术。当年八月,这一伙人怕势单力薄,又由李植去拉宫伯张光洛入伙。张光洛偷偷向宇文护告了密,宇文护料知这些人成不了气候,没有杀他们,只把为主的李植贬为梁州刺史,孙恒贬为潼州刺史。

宇文觉并不肯罢休,总想召回李植、孙恒二人。宇文护耐着性子向宇文觉“哭谏”,他说:“天下至亲莫如兄弟,若是兄弟互相猜疑,那世间还有可信之人吗?叔父嘱托我帮陛下治理国家,如果陛下能独立料理朝政,名扬天下,为兄也就死而无憾了。可是陛下现在年纪尚小,我担心我被害后大权落到奸臣手中,那时候非旦对陛下不利,连国家也将灭亡,叫我有何面目去见地下的叔父!我既是陛下的长兄,又是朝中宰相,还能有什么想法!望陛下三思,切勿听信谗言,疏远骨肉。”这一席话说得恳切感人,宇文觉便停止召回李、孙二人。

惨遭毒杀

宇文觉身边的乙弗凤害怕时日久了,除掉宇文护的主张成为泡影,便加紧谋划,准备由宇文觉设御宴招待群臣,乘机除掉宇文护。此事又被张光洛告密。宇文护便立刻召集柱国贺兰祥、领军尉迟纲商讨对策。贺兰祥等劝宇文护废掉宇文觉,杀其同党。当时尉迟纲掌管禁军,很容易办到。宇文护便派尉迟纲进宫,通知乙弗凤等去商议国事,等他们一到,便一个个被活捉生擒。接着下令撤销了宫廷宿卫,宇文觉发现形势不妙,忙命宫女太监操起兵器自卫,宇文护派贺兰祥逼宇文觉退位,废为略阳公。先杀了乙弗凤、孙恒等,一个月后宇文觉也被杀害,年仅十六岁。

天和七年(572年),北周武帝宇文邕诛杀宇文护,下令为宇文觉上谥号。于是派遣蜀国公尉迟迥在南郊上谥其为孝闵皇帝,称其陵墓为静陵。

为政举措

宇文觉即位后,多次减赋减刑。北周孝闵帝元年(557年)三月十四日,下诏说:“淅州去年歉收,百姓饥饿,我心中悲悯。该州赋税未完成的,应当全部免除。另派使者巡视,对穷饿者予以赈济。”三月二十五日,裁减六府官员,三分裁减一分。四月四日,诏命死罪以下的囚犯,各减刑一等。八月五日,下诏道:“我才登皇位,教化未至,使我百姓,多陷刑网。如今秋天已到,将要执行死刑,念及群生,责任在我。应当宽恕有罪之人,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凡犯死罪者,应当降为流放;流放罪以下的,各减一等。不在赦免范围以内者,不得依此减罪。”八月二十八日,又下诏说:“帝王治理天下,无不广泛访求人才,以治理百姓。如今二十四军应当推荐贤良而有治理才能的人,每军举荐九人。被举荐的人,以后如有不称职者,凡举荐的官府,都要治罪。”九月二十四日,下诏道:“我听说治理天下的,并不是只靠帝王一人,而是上下同心才能做到。如今文武官员及军人未得封爵者,应当各升两大级。”

宇文觉生性刚毅果敢,对于其堂兄宇文护专政感到相当不满。而司会李植与军司马孙恒也对宇文护权高位重颇有微词,便与乙弗凤、贺拔提等人一同私下向宇文觉请求诛杀宇文护,取得了宇文觉的同意。他们又找了张光洛一同行事,不料张光洛却将此事告诉宇文护。于是宇文护改封李植为梁州刺史,孙恒为潼州刺史,将他们外放。乙弗凤因此表示他将把宇文护引进宫后诛杀,但张光洛又将此事告诉宇文护,宇文护反而与尉迟纲合谋废立之事,先设计诛杀乙弗凤,并使宇文觉身边没有侍卫;接着派贺兰祥逼迫宇文觉逊位,将他贬为略阳公并幽禁。

人物评价

宇文邕:“至德纯粹,天姿秀杰。”

卢思道:“闵帝以嫡嗣承基,应天纳禅。弱龄厌世,未及称皇。以庶长见立,纂我鸿绪。从容文雅,亦守文之良主焉。”

令狐德棻《周书》:“孝闵承既安之业,应乐推之运,柴天竺物,正位君临,迩无异言,远无异望。虽黄初代德,太始受终,不之尚也。然政由宁氏,主怀芒刺之疑;祭则寡人,臣无复子之请。以之速祸,宜哉。”

李延寿《北史》:①帝性刚果。②孝闵承既安之业,膺乐推之运;明皇处代邸之尊,纂大宗之绪。始则权臣专命,终乃政出私门;俱怀芒刺之疑,用致幽弑之祸,惜哉。

徐钧:“生长朱门十五春,废兴无奈属权臣。当时枉作开基主,翻被虚名误却身。”

亲属成员

父母

父亲:北周文帝宇文泰

母亲:元皇后(冯翊公主)

平辈

兄弟

北周明帝宇文毓

宋献公宇文震

周武帝宇文邕

齐炀王宇文宪

卫剌王宇文直

赵僭王宇文招

谯孝王宇文俭

陈惑王宇文纯

越野王宇文盛

代奰王宇文达

冀康王宇文通

滕闻王宇文逌

姐妹

襄阳公主,下嫁窦毅,生唐朝太穆皇后

宇文皇后,西魏废帝元钦皇后

义安长公主,下嫁李弼子李辉

顺阳公主,嫁隋文帝弟滕王杨瓒

平原公主,下嫁于翼

永富公主,下嫁史雄

宇文氏,下嫁贺拔岳子贺拔纬

宇文氏,下嫁若干惠子若干凤

西河公主,下嫁刘昶

义归公主,下嫁海州刺史李基

襄乐公主,下嫁韦世康

后妃

孝闵皇后元胡摩(晋安公主),西魏文帝元宝炬第五女

夫人陆氏(陆夫人)

子孙

儿子

纪厉王宇文康,母陆夫人,建德三年(574年)封纪王,建德五年(576年)被周武帝赐死,谥号厉。

孙子

纪王宇文湜,宇文康之子,宇文康死后袭爵,开皇元年(581年)被隋文帝杨坚所杀。

据出土的“大唐故御史中丞王府君夫人宇文氏墓志铭”所载,墓志主人宇文夫人“后周闵皇帝之后胄”,为宇文觉第十一代孙,来自河南。宇文夫人卒年元和四年八月,享年五十九(虚岁),约生于748年左右。墓志记载宇文夫人父名荃,为朔方县令。曾祖父名瑗,任太子通事舍人。祖父名深,为沧州禄事参军。因其出生之期距宇文觉生年二百余年,以古人平均育龄来断传十一代符合情理。此外史书出现了宇文泰后裔漏记的情况。例如谯王宇文俭周书只载长子宇文乾恽,而出土的墓志证实谯王除长子外还育有三子。是以除宇文康、宇文湜外,宇文觉是否有其他子孙未载,之中是否有人成功躲过一劫,仍是需要进一步考证的事情。

后世纪念

北周武帝宇文邕登基十二年后,下令为宇文觉上谥号为孝闵皇帝,称其陵墓为静陵。

据《北史》记载,北周五位皇帝中,孝闵帝宇文觉葬静陵。但未记载葬地。武帝孝陵以西已知其为北周重臣葬地,北周诸陵,包括静陵亦当在今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底张镇一带。

史书记载

令狐德棻《周书.卷三.帝纪第三》

李延寿《北史.卷九.周本纪上第九》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