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子非法捕捞5尾长江鲟,价值25万元_捕捞_长江_南岸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严打高压态势,可始终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近日,重庆南岸警方就破获了一起非法捕捞案,捕捞的水产品里还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3月24日,重庆南岸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长江干流广阳岛某河段实施非法捕捞。接到报警后,南岸警方环保总队统筹联合南岸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巡逻守候和蹲点布控工作。

3月25日凌晨,蹲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姜某、逯某等2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也随后投案自首。现场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5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原鲤1尾以及翘嘴1尾。

经南岸区农业农村委鉴定,犯罪嫌疑人捕获的5尾长江鲟,总重6.72公斤,价值25万元;1尾岩原鲤,重1.73公斤。固定证据后,由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将救助存活的5尾长江鲟渔获物,放归长江水域。

经查明,该团伙作案工具为100米多层刺网。多层刺网,孔眼小,密度大,带尖刺,撒网面积大,不论大小鱼进入后极难逃脱,对鱼类资源呈毁灭性破坏,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捕鱼工具。

无独有偶,3月21日晚,南岸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苦溪河段开展水域夜间巡逻工作时,也抓获3名使用自制电鱼工具非法捕捞的嫌疑人,查获自制电鱼工具1套,野生鱼类3.9公斤,目前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不可参与、实施非法捕捞。

市民朋友们若发现诸如不法分子在禁捕水域从事非法捕捞行为、在水产品市场及餐饮场所推销“野生鱼”“江鲜”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的线索,可拨打110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登录重庆市公安局网站gaj.cq.gov.cn“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编辑:陈璐

责编:石亨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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