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剧」《狂飙》剧徐雷死亡案所涉法律问题解析_捕捞_电鱼_定罪

近期,由中央电视台、爱奇艺出品,留白影视、中国长安出版传媒联合出品,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指导拍摄的《狂飙》一剧热播。该剧讲述了一腔热血的刑警安欣与受人欺负、逐渐“黑化”的鱼贩子高启强意外相识,以安欣为代表的正义力量与以高启强为代表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展开了长达20年正邪较量的故事。

徐雷死亡案是高启强逐渐“黑化”的开始,是高启强命运的拐点。下面就让我们来解析该案涉及到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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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徐雷由于欠赌债不还,债主要求唐小龙和唐小虎去讨债,于是唐小龙和唐小虎告知高启强只要教训了徐雷,就可以给其2万元。高启强接受了委托,三人一起去寻找徐雷。而徐雷私自在水塘电鱼,由于漏电,导致自身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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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外电鱼有何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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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徐雷没有被电死,高启强等人将徐雷胖揍了一顿,

会触犯什么法律?

具体触犯什么法律要视徐雷的伤势而定,如果徐雷的伤势为轻伤以下,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或者拘留;如果徐雷的伤势为轻伤以上,则要根据高启强等人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对徐雷的打击部位综合评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故意伤害罪或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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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徐雷没有被电死,高启强等人为追讨债务,

以非法扣押、拘禁的方式逼迫徐雷归还债务,会触犯什么法律?

根据2000年7月13日最高法《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根据2006年7月26日最高检《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造成被拘禁人轻伤以上后果、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等行为均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根据2018年1月1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黑恶势力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3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4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文丨森林之梦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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