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湖南郴州一举报人获奖10万元_湖区_采矿_万元

曝光 | 判刑!13人偷挖盗采案告破!重奖举报人10万元!

为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矿产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执法震慑和警示教育,筑牢人民安全防线,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一起打击非法盗采矿产品典型案例,13人犯罪团伙擅自进入已封闭矿井非法盗采矿产品案告破,重奖举报人10万元。

2022年6月9日,北湖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非法采矿作业行为的犯罪线索后,联合属地乡镇执法人员及公安干警迅速展开调查,在仰天湖瑶族乡瓦渣池废弃矿洞发现,该矿4号已封闭洞口被打开,肖某兵等13人正在井下涉嫌非法开采作业。执法人员深入井下进行抓捕、取证,根据现场掌握情况,立即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作业,并对现场工具进行扣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将案卷整体移送给公安机关。

经进一步调查审讯,一个集选矿、采矿、洗矿、销售于一体的13人犯罪团伙渐渐显现。该犯罪团伙以肖某义、肖某兵、彭某峰为主,纠集同村村民,私自进入已被关闭封停的矿洞内,对原先开采的、遗留在矿洞内的矿砂矿石进行收集,利用抽水机、柴油机、打砂机等机械设备,筛选加工成纯度较高的矿石粉末,用面包车运送到外市进行售卖。据交代,该犯罪团伙已向外售卖重量约1吨的锡铅锌矿石粉末,非法牟利13万余元。

2022年10月31日,北湖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涉案人员下达了刑事判决书。对涉案人员分别判决如下:

(一)肖某兵、肖某义2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二)彭某峰、肖某华、肖某义、刘某武、肖某云、刘某典、刘某兵7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其它4名涉案人员也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了拘留处理。

兑现举报奖励10万元(为保护举报人,由工作人员代领)

据悉,依据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北湖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要求,2022年12月23日,在北湖区2022年第七次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暨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上,区安委会对该起案件举报人现场发放了10万元奖金。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北湖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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