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 伤仲永全文翻译
- 古文《伤仲永》主要阐述了一个什么道理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 王安石的《伤仲永》是否暗喻司马光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1、原文:伤仲永 (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2、白话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扩展资料:
1、创作背景:天圣三年(1025),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2、文学赏析: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伤仲永全文翻译
伤仲永译文:
在金溪有一个名为方仲永的百姓,家中历代以耕田为生。在仲永五岁的时候,还不知道书写工具是什么。有一天,他忽然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仲永的爸爸感到很惊讶,于是从邻居那把纸笔借来,仲永马上写下四句诗,并且还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内容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族的人为主,被全乡的秀才观赏。从这以后,凡是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便可以马上完成,而且文采和寓意都有值得称赞的地方。同县的百姓对这件事都觉的很惊讶,慢慢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爸爸,甚至有人花钱买仲永的诗。仲永爸爸发现这件事情有利可图,于是每天带着仲永到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已经很久了。在明道年间,我跟随父亲回到老家,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这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让他作首诗,发现他写出来的诗和从前大相径庭。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去了舅舅家,问起他的情况,舅舅回答说:“已经和平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聪颖过人,天生的。他的天赋,比很多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是他最后变成了一个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没有得到相应的教育。他拥有那么好的天赋,只是后天却没有受到正常的教育,尚且变成了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原本天生不聪敏,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还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文章的结尾也是在劝诫大家要虚心求学,学无止境。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天才不学尚且沦为平凡人,而我们生来就都是平凡的普通人,没有过人的天赋,如果不努力学习,就会慢慢被超越,最后悔不当初。
古文《伤仲永》主要阐述了一个什么道理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任何天才的孩子都要通过学习接受教育才能成才,孩子的成长是按照心身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的,不能揠苗助长,更不能超过其身心发展客观规律做成人的事,部分少年大学生出现的问题也是如此,作为父母要正确引导,尤其是生活能力、生存能力的培养,才能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王安石的《伤仲永》是否暗喻司马光
谢邀。
王安石在《答司马谏议书》中说:“盖儒者之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符,而天下之理得矣。”《伤仲永》是暗喻司马光的论调,不知从何而起。但在现今的网络世界里,这也不足为奇。我们根据王安石“名实相符”的方法一对应,答案就很清楚了。
《伤仲永》是王安石的一篇短文,笔者在上初中的时候就学过了。全文很短: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这篇文章共分三段,第一段写金溪人小时候很聪明,没上学就能做诗。家里人拉着他到处挣钱,不让他学习。
第二段写作者见到方仲永时,他已经天才尽失,泯然众人了。
第二段,是王安石的感慨,他说。人的天赋有好有坏,就算是天赋很好,也要后来的教育,才能成就大器。就算是天才,如果不学习,也不能成器,如果是一般人,更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王安石的这篇文章,是劝人努力学习的。与当是初中课本上的另一篇古文彭端淑的《为学一篇示子侄》意思差不多。
这篇文章里的人物,与司马光毫无相关之处。在历史上,从来没看到谁说这是暗讽司马光的。因为它无论是主旨和文中细节,均与司马光沾不上边。现代人之所以有这种想法,完全是他们凭空想象出来的。想象的唯一依据是王安石与司马光是政敌。但政敌不等于不共戴天的仇人。司马光与王安石之争,在历史上就被称为君子之争。这与明代后期政治上所谓的忠奸之争是不一样的。我们还是对比一下吧。
这篇文章里的方仲永,小时候很聪明能写诗,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泯然众人了。后来当然也没有什么出息。而司马光从小就很聪明,且学习刻苦。我生学语既耽书,万卷纵横眼欲枯。这一点,与方仲永绝不相似。另外,司马光十九岁的时候,就得中进士,进入仕途。这与方仲永也不相似。
王安石一开始就说明,方仲永是“金溪人”,金溪是江西的地方,王安石是江西人。方仲永是王安石舅舅家附近的人。而司马光老家是陕州(今山西)夏县人,出生在河南光州光山县。所以叫司马光。方仲永是“世隶耕,生五岁,未尝识书具。”而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在司马光出生的时候,是光山县令。这一切,两者都相差很远。
王安石说,他听说方仲永的故事很长时间了。明道中,在自己的舅舅家见到过方仲永。令做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明道”是宋仁宗的年号,只有两年,王安石当时十一二岁。当时方仲永十二三岁。司马光比王安石大两岁。方仲永年龄与二人仿佛。明道之后又过了七年,王安石十八九岁,方仲永二十一二岁。这时,他已经泯然众人了。按这个时间交代,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时,大约在二十岁左右。如果时间再长的话,王安石应该会有所交代。这时间山西人司马光和江西人王安石大约还没有认识。
司马光是宝元元年(1038年)进士,当时十九岁。王安石是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当时二十二岁。王安石与司马光的知名与交往,最早也应该从进入仕途后算起。年轻的时候,虽然性格不同,都是才华横溢的人。在文学上,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诗词文都很厉害。而司马光也是中国历史上成就最大的史学家之一。从政治上来说,两个人都干到宰相。相互之间,意见不同的争论是有的。但讽刺和看轻对方,恐怕是不会的。
就算在熙宁之后,王安石与司马光因政见不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就是这种情况的体现。)但《伤仲永》这篇文章,从内容上看,可以肯定与司马光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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