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_监管_资金_账户

资金监管,(源自Escrow),又称为第三方监管。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该账户属于银行。

当规定期限内购房者过户后,该资金将划转到原业主的账户下,否则将划转到购房者账户下,因此资金监管需要买卖双方都在监管银行开有账户,银行是资金的监管主体,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类似网上交易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平台。

购房监管

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到房产交易过户完成,一般需要1至3个月的时间,房产交易中存在"先付款还是先过户"的问题,如果对交易资金没有任何监管措施,很容易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只有采取资金监管和资金托管这两种方式才是真正确保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

这两种模式都是通过银行的专用账户进行资金的冻结,在没有买卖双方约定授权的情况下,其他人员均动用不了资金。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房款交割模式,都会让资金划转存在一定的风险。

扶贫监管

措施可以概括为:树立一个理念,加强三项举措。其中"树立一个理念",就是牢固树立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

此外,在这个理念下,加强以下三项举措:

1、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

其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开、公平,核心是采用因素法等科学方法分配财政资金。

2、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机制。

一是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监管;二是进一步发挥基层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所,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作用,建立健全对扶贫项目的巡查机制;三是积极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配合,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的督查;四是加大惩罚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3、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

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后,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努力确保每一分扶贫投入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的效益。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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