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停车资源一张网”,烟台统一标准建设智慧停车信息系统_停车_实施细则_烟台市

记者 杜晓丹

3月28日上午,烟台市住建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对《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

烟台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修晓明介绍,《实施细则》重新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政策性规范,将为破解烟台市停车资源结构性缺失、停车秩序管理不到位、智慧停车信息管理平合尚未搭建等城市“停车难”问题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全市统一标准建设智慧停车信息系统

《实施细则》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中的责任,建立市县上下齐抓、部门横向联动的管理机制。

《实施细则》中要求推行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采取政府投资和社会力量投资并存模式,鼓励采用特许经营、PPP等市场化、公司化方式开展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全市统一标准建设智慧停车信息系统,为实现“停车资源一张网”、提升停车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提高城市停车资源利用率提供数据支撑。

灵活运用多种闲置场地解决用地不足问题

《实施细则》明确了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应包含的内容,在编制专项规划、优化区域布局、制定中长期建设计划中发挥引领作用。

要强化用地保障,灵活运用闲置场地、人防工程等设置停车设施,解决停车设施建设用地特别是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建设用地不足问题。另外,将公共停车设施供地计划纳入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办理要件和办理流程,解决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流程不明确等问题。

规范管理并落实监督检查

《实施细则》明确了办理备案所属资料、要求、办理程序,解决应备案不备案、违法违规经营、停车资源底数不清等问题。并对具有自然垄断、非自然垄断、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以及免费优惠政策等情形作出明确。

另外,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及联合执法机制,制定监督检查措施,及时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建立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对原《规定》中未指明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主体的条款进行规范;开展停车设施经营管理者、机动车停放者信用状况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下步,市住建局将会同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学习外地先进做法,依托‘互联网+停车’大数据优势,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停车智慧化、管理可视化和运营高效化,让出行更加通畅、停车更加便捷,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修晓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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