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阳的停车位
又要“加量”喽!
建设复合式立体停车楼、
核心区公共停车场、闲置地块临时停车场
实现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
错时开放共享
激活人防停车场资源
还有更多“停车”大变化
一起来看今天的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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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容泊位供给,缓解停车矛盾”
新闻发布会
今日召开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何振文
介绍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停车治理年”工作部署,我市启动了24项停车综合治理措施,涉及规划、建设、管理、执法、运营等多个方面。本次发布会重点围绕停车泊位扩容供给、信息化建设及路内停车改革等工作举措,具体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一、停车泊位增量方面
一是复合式立体停车楼已经全面复工。采取集约用地理念,我市推出首批复合式立体停车楼项目,地面作为公交车停车场,地上、地下建设多层小汽车停车楼。项目建成后,将提供350余个公交车泊位,满足30余条公交线路停车需求,进一步缓解公交占路停车带来的扰民难题;同步新增4800余个小汽车泊位,填补停车缺口。目前,项目已实现节后全面复工,预计今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二是推进核心区公共停车场一期专项债项目。在三甲医院、集中办公区、老旧小区、重点商圈、中小学等市民停车需求集中的热点区域内,启动建设20处公共停车场、新增约1万个公共泊位。该项目已录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两部委项目库,力争获得国家专项债资金支持。目前,正在全力并行推进各项工作,包括设计招标、土地获取等,待专项债资金到位后启动实施。
三是启动闲置地块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挖潜土储地块、边角余地等存量资源,统筹考虑建设条件、停车需求等因素,将46处闲置地块列入建设计划,预计可增加临时停车泊位1.1万个。截至目前,已落实各地块建设及运营主体,计划2月中旬启动场地平整、标识设置、道闸安装等工作,3月底前全部建成。
四是编制完成《沈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减免相关土地价款、用地及审批手续,按照建设形式给予不同标准补贴,鼓励和规范立体停车场建设,《办法》预计于2月中旬正式出台。
五是开展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修订工作。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沈阳实际,重点对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配建标准进行了提升,预计2月底启动新版标准。经规划核实统计,2022年,市内九区(含经开区)全年配建泊位共新增10.5万个;2023年1月,共新增4102个,已初步形成“配建为主、公共为辅、路内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
二、停车信息化建设方面
一是完善“好停车”场景平台。截至目前,“好停车”平台已接入经营性停车场657家、泊位14.1万个,占总泊位的59%。市、区两级停车专班梳理出“现场勘验→道闸升级→平台接入→车场盘库”流程,目前正在铁西区、皇姑区开展试点应用,总结完善后将全面推广,大幅提升平台接入率与数据治理能力,真正让市民用起来、用得好、离不开。
二是持续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我市目前已打通“好停车”平台与腾讯、高德等互联网地图的共享路径,实现了590家公共停车场实时数据开放共享,市民可以通过“好停车”、高德、腾讯等多种手机客户端,查找停车场位置、实时剩余泊位数量等信息,并进行导航及预约等服务。
三、路内停车改革方面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全面实施路内停车收费改革,推进“经营性收费”向“政府非税收入”转变。路内停车收费作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直接缴入各区财政专户;各区执收主体组织评估停车运维成本,各区财政将其作为服务费进行支出,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2月1日起,市内九区(含经开区)路内停车收费改革工作已经正式上线运行。
本次路内停车收费改革全面普及电子化收费,市民可通过“沈阳好停车”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公示牌及工作人员二维码,进行停车缴费;通过公众号可下载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收据。实施路内停车收费改革,将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增加路内泊位周转率,缓解热点区域停车矛盾,促进缓堵保畅。
缓解停车矛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通过召开主题发布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以更有效的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停车问题,持续营造共建、共享、共治、共管的停车氛围。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罗大业
介绍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沈阳市缓解停车矛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沟通协调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开放单位内部停车场。在各单位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按照“多方受益”“应开尽开”的要求,实现了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开放共享。现将相关停车场错时开放相关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统筹考虑市民停车需求、交通便捷程度、企业运营要求等客观因素,确定市区两级限时开放停车场共65处、泊位4500个,自2月1日起,全部面向社会错时开放。
二、错时开放停车场配套设备的建设情况
目前,具备错时开放条件的停车场共65处,其中各区共开放60家、市本级开放5家。为方便市民使用,停车场均设立了统一的专用标牌及指引标识。在停车场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沈阳市公共停车场统一停车场标志、出入口标志、规则告示牌、限制速度标志等。同时,更新了智能计时道闸系统,并将停车泊位信息接入盛事通应用平台“好停车”场景,提高了停车场使用的便利性和智能性。
三、错时开放停车场的管理情况
根据错时共享停车场分布地区和周边停车需求特征,按照市场调整价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鼓励办理月卡、季卡等多种便民优惠政策。错时开放停车场通过竞标形式引入运营机构或委托国有公司经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采取信用积分、黑名单、昼夜价格差等方式确保日常办公车辆停放需求。错时开放停车场开放时间设定在19:00时至第二天7:00时之间。超时未离场车辆以计时方式收取停车费,累计两次(含两次)以上未按时限驶离停车场的,将列入黑名单。通过以上科学管理手段,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真正实现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释放停车资源,为我市缓解停车矛盾做出贡献。
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赵树屹
介绍情况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力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人防办以“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力量、专班推动、灵活施策、多措并举,进一步盘活人防停车场资源,在完善城市功能和服务百姓民生方面贡献人防力量。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一、出台优惠政策,激活人防停车场资源
1.下浮人防工程使用费政策。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其产权归国家所有,使用单位需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人防工程使用费标准是根据使用功能和地理位置综合确定。使用功能包括商业、经营性停车场、小区停车场和仓库。按地理位置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地区包括市区一环路以内部分;二类地区包括市区一环路以外、二环路以内部分以及浑南区和长白岛地区;三类地区包括市区二环路以外部分(不含浑南区和长白岛地区)。在2021年11月我市出台的《关于人防工程助力解决停车矛盾的指导意见》(沈人防发﹝2021﹞8号)中,下浮激励政策标准为:一类地区25%;二类地区30%;三类地区35%。为进一步盘活人防停车位,我办于2022年11月出台的《市人防办关于人防工程助力解决停车矛盾的指导意见》(沈人防发﹝2022﹞11号),将下浮标准进一步调整,下浮标准为:一类地区50%;二类地区60%;三类地区70%。鼓励更多闲置的人防工程被有效利用,2023年将至少新增8000个人防车位提供给市民,改善百姓停车需求、缓解停车矛盾。
2.自用人防工程激励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自用人防工程停车场可以将闲置时间面向社会开放,开放后不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
3.自建人防工程激励政策。人防部门自建人防工程停车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适当降低小时收费标准、日最高收费标准,延长免费停车时间,采取包月、包季、包年等灵活方式,让“位”于民,提高泊位周转率。
二、引入第三方运营企业,唤醒闲置人防资产
目前,部分商业地产由于地理位置、经营能力、运营状况、疫情等因素,其人防车位处于闲置状态。市人防办积极搭建平台,引入专业的第三方运营企业,将市、区两级暂缓使用等各种情况的闲置人防停车场管理单位与第三方运营企业对接,出台政策并提供对接服务等措施,借助运营公司互联网导流、灵活运营方式等优势,把闲置人防停车场唤醒,真正做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截至目前,已经实现捷安泊、沈阳静态、辽宁汇德、辽宁文兴4家第三方运营企业与人防工程管理企业的部分对接,下一步,市人防办将加大力度推动双方实现合作,“唤醒”闲置人防资产。
三、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做大人防车位增量
基于人防停车泊位的特殊性,强化市、区人防部门同频共振,每月调度,定期培训、及时反馈,精准扶持。对市区两级人防工程盘活情况月总结、月通报,鼓舞干劲、调动积极性,加快推进盘活闲置人防资源工作提质增效。加强执法力度,对实际使用效果强化监管,发现弄虚作假者,责令整改,直至取消享受下浮激励政策资格。
制作“缓解停车难、人防做贡献”为主题的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对人防使用单位进行政策宣讲,并通过审批窗口、执法监督、门户网站等多路径宣传发放。
记者提问
问
关于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刚刚的发布中,城建局提到可以申请建设补贴,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补贴的申请条件与相关标准呢?
答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何振文:为缓解我市停车矛盾,推进停车泊位扩容供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市立体停车设施建设,2021年,我市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政府补贴资金办法》,明确了补贴申请条件与具体标准。
申请条件方面。享受政府补贴的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需满足四项条件。一是利用社会资本建设的公共立体设施;二是项目已通过(特种设备)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三是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四是已接入“好停车”场景平台。
补贴标准方面。按照升降横移、垂直循环、平面移动、巷道堆垛、圆形塔库、AVG机器人等多种建设形式,每个车位给予3000-8000元的建设补贴。
问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车位开放共享,刚才机关事务管理局介绍了沈阳市目前已经开放的停车场情况,能否介绍一下,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提高停车场的便利性?
答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罗大业:一、完善硬件设施。一是停车场设置值班室(或岗亭)、出入口控制设备、挡车器(电动栏杆机等)、监控设备等封闭式安全管理设施,实现无死角实时监控,确保车辆停放安全。二是在停车场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沈阳市公共停车场统一停车场标志、出入口标志、规则告示牌、限制速度标志等。三是停车场结合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停车场规划及用地条件,根据需求,逐步建设充电设施。
二、接入盛事通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将开放的停车资源接入盛事通平台的“好停车”场景,实现通过手机实时查询开放的停车场的位置和数量,并实现网上付费。
三、加强宣传推广。对居住在附近的市民发放温馨提示单,告知错时共享时段、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信息。同时指导停车场运营机构,加强入位引导,规范停车秩序,服务热心到位。
问
刚刚人防部门在发布中提到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那么请问,下浮人防工程使用费对于市民停车主要受益在哪些方面?
答
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赵树屹:下浮人防工程使用费是市人防办根据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减税降费的有关政策精神,为服务民生、缓解停车矛盾所做的政策调整工作。
下浮人防工程使用费,意味着人防工程使用单位的运营成本下降,这是显而易见的,对于一般市民停车主要受益在三个方面:一是停车成本降低。下浮使用费将导致停车场总体运营成本下降,并将最终传导至使用的居民,居民停车费用降低;第二个好处是车位总量提高。由于降低了人防工程使用费,使用单位的成本下降,将促使使用单位有积极性盘活人防工程停车泊位;第三是提升路面环境质量。地下车位增多且价格有竞争力,一定程度上会把在路面上的停车吸引到地下一部分,还路于民,对于市民生活的舒适度会有提高。
举个例子,居民小区人防停车场白天闲置较多,则白天对社会车辆有较高的利用价值;而商业人防停车场夜间闲置较多,则夜间对周边小区有较高利用价值。利用时空分布上的互补性,如果居民小区人防停车场和商业楼宇人防停车场对社会开放,将一定程度缓解所在小区、商业楼宇周边的停车,我们通过人防工程使用费下降的政策激励,增加了车位存量,提高了泊位利用率。考虑开放时间短无法满足停车需求的现实原因,我们也规定了每天不少于7小时社会开放的具体配套政策,目前看效果较好。比如华润万象城等商业综合体就已经实现了面向社会开放,对该地区周边停车起到了一定缓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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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发布
编辑:高杉 责编:闫继伟 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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