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3年第1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审批结果。在以勒专业技术支持下再次成功助力企业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第1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批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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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在中国境内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活动的企业,应在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后,才能开展相应的活动。
新化学物质的定义
新化学物质也就是未被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简称《名录》)的化学物质,或已被列入《名录》但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的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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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从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分别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机构)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
以勒建议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橡胶和塑料制造等相关企业,应尽快对产品进行新化学物质的筛查,并根据新化学物质预计的活动量,选择合适的登记类型,并立即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尽早取得登记证,确保依法合规,避免因执法监管问题而影响正常的市场活动。
我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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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查新服务;
新化学物质登记服务;
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服务;
数据缺口分析/实验监理服务;
PBT物质分析判定服务;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制作服务;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制作服务;
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服务;
新化学物质登记法规培训服务;
QSAR/Readacross/专家声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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