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海外“淘金”梦碎 掉入“虎穴”“狼窝”_缅甸_偷越_被告人

“境外好赚钱,轻轻松松月入过万”

“缅甸发大财,一夜暴富不是梦”

面对天花乱坠的境外“高薪招聘”,有些人以为即将实现一夜暴富,殊不知,踏上的是一条“不归路”,等待他们的将是正义的审判。

案例一:“美梦”变“噩梦”

基本案情

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告人殷某通过老乡得知去缅甸赌场务工每月工资过万,另包吃包住。在“淘金梦”的诱惑之下,殷某将自己身份信息报给对方,由对方购买机票。一个月后,殷某随同其他一样有着“淘金梦”的罗某、赵某等3人,一行四人从昌北机场出发,转机至云南澜沧。之后,通过乘车、坐船、徒步爬山等方式从中国边境偷越至缅甸。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等待他们的并不是“赚大钱”,而是去骗钱。几人被迫培训学习话术,下载抖音等app找女性聊天,“感情成熟”再痛下“杀手”。最后,殷某等人向亲朋好友借钱转给所在的犯罪团伙,才得以离开。

法律后果

被告人殷某、罗某等4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我院于2022年5月10日对上述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拘役三个月、四个月不等,并处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经开法院最终采纳我院量刑建议。

案例二:“天堂”变“地狱”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被告人张某在网上看到一则厨师招聘广告,经电话咨询,对方声称工作点在缅甸,月入上万,吃住不愁,报销路费。在如此优厚的条件下,张某心动不已,当即将身份信息发给对方,在对方的安排下,张某乘坐飞机至云南孟连,一路跋山涉水来到了缅甸境内。等待张某的,并不是厨师工作,而是强行没收手机断绝与外界联系,利用剧本进行电信诈骗,甚至被人用枪指着脑袋休想罢工。最后,张某赔钱给犯罪团伙,才得以脱身。

展开全文

法律后果

被告人张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我院于2022年12月8日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经开法院最终采纳我院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

国(边)境体现国家主权,非法偷越国(边)境侵犯我国国(边)境的管理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而所谓的“出国”“高薪”,其实都是裹上糖衣的“毒药”,在外务工有的拿不到预期收入,有的被限制人身自由,有的甚至惨遭“卖血”, 千万不要听信缅北务工高新的传言而偷渡至缅甸,以免落入诈骗犯罪分子的陷阱,不要因为一时轻信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

请广大公民,自觉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依法办理出入境手续,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审核 | 林旭东

策划 | 胡庆文

编辑 | 陈正洁

图片 | 来源于网络

技术支持 | 新法治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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