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借修车之名私卖车辆,芷江一90后男子获刑
怀化新闻网讯 近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8月10日,被告人唐某以帮被害人龙某波修车的名义,将龙某波名下一辆小轿车开走。不久其便以7080元的价格将该车出售给怀化某二手车行。期间龙某波曾多次联系唐某归还车辆,而唐某则以车未修好等理由搪塞。经多次索要无果,龙某波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9月30日,公安民警将被骗车辆追回并发还给龙某波。经认定,该车价格为人民币11200元。11月26日,唐某赔偿了龙某波人民币4000元,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认罪认罚,且已退赔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如上判决。(通讯员 刘健 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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