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违停!济南交警出新政策_路段_上报_停车

3月16日

济南交警推出了

“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

(以下简称“公众参与平台”)

市民可微信扫码举报违法停车

举报时间为7:00至21:00

此次推出的“公众参与平台”扫码上报功能,仅适用于静态秩序严管路段,也是违法停车较为集中、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路段。目前在前期公示的100条禁停道路中选择了12个路段作为试点,它们是:

历下区:历山路(经十路至文化东路段)、解放路(黑虎泉北路至历山路段)

市中区:经十路(玉函路至民生大街段)、纬二路(经四路至经七路段)

槐荫区:经一路(纬五路至纬十二路段)、经六路(纬十二路至二环西路段)

天桥区:济泺路(北园大街至师范路段)、明湖西路(纬一路至前陈家楼段)

历城区:华龙路(七里河路至二环东路段)、华信路(华龙路至华能路段)

高新区:新泺大街(奥体中路至凤凰路段)、颖秀路(花园东路至舜华东路段)

目前,上述路段已设置了“规范停车秩序 共创文明交通”违停上报二维码标志,即日起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扫描路段二维码对违法停车即时发现、即时拍照上报。对群众通过该平台上报的违法行为线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逐一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上传至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

“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扫码上报功能使用注意事项:

展开全文

1.使用“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扫码上报的内容仅限机动车在试点路段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线索,具体包括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施划有停车泊位以外的地点违法停车。在停车场内或非道路区域内停车不宜被认定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使用“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扫码上报违停线索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状况,特别在光线条件不好情况下,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安全。

3.使用“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扫码上报功能时,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平台提示完成各项操作,不要因不符合操作提示要求而导致上报无效。

4.参与者目前只能在二维码标志规定的道路范围内实时上传有关资料,比如历山路(经十路至文化东路段),只能在历山路的经十路至文化东路之间,不得用其他路段上的违停线索虚构违法事实或者恶意举报。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每个人既是交通参与者,又是违法行为监督者。济南交警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一起对静态秩序治理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海报新闻

编辑:凌文秀

审校:韩作贞

监制:殷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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