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林珏瑶
进入死刑复核阶段,劳荣枝案又有新进展。
封面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最高法劳荣枝案死刑复核庭,在3月22日下午听取了劳荣枝复核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律师提交了约20万字的辩护意见材料,具体内容暂不便透露。
3月24日,劳荣枝复核辩护律师证实了这一说法。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9月9日上午9时,江西南昌中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一审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执行死刑)共谋,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犯罪。二人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长期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劳荣枝落网(来源网络)
劳荣枝当庭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开庭审理此案。同年11月30日,该案二审宣判。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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