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国家明令禁止交易虚拟货币吗?”“国家应该让吧,我就是炒币赚点儿钱。”近日,一位市民来到太原市反诈骗中心群众接待大厅求助,称因购买虚拟货币,名下银行卡被封禁。到底什么是虚拟货币?国家为何严格禁止相关业务?在电信诈骗案中,虚拟货币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4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邀请太原反诈骗中心综合大队大队长吉哲向大家讲解其背后的真相。
交易虚拟货币银行卡被封
在“求助”警方解封自己银行卡的过程中,最初,A先生觉得自己“委屈”。但听了太原反诈骗中心综合大队大队长吉哲的解释,他直呼“这以后可不敢闹了。”
原来,A先生此次被封银行卡并非第一次。根据警方调取的记录,他在两年前就有过被封的“案底”。这次想解封银行卡,警方要求A先生详细说明交易过程。
“这是我下载的数字人民币,然后我在线上USDT卖出,对方就把钱打给我……”A先生称,究竟是谁买了自己的虚拟货币,他也不知道,“都是网络上交易,大家一买一卖,但利润肯定比银行的相关业务高得多。”至于为何自己的银行卡被封,A先生说他自己也没弄清原因。其称,在交易过程中,对方让他提供了银行卡号等信息,交易款一打入后,银行卡便被冻结了……
对于A先生的疑问,吉哲也明确给出了答复:“不论是你提到的USDT,还是你说的虚拟货币,在我国是不允许操作的,现在银行明令禁止操作虚拟币。”
看似“炒币”实则充当“洗钱”工具人
“虚拟货币是非真实的货币,如游戏币、比特币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采访中,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有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者财产,目的就是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而很多如A先生一样的市民,往往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给不法分子充当了“洗钱”工具人。
“你觉得一买一卖,所谓‘炒币’就能获得高额利润,你想想凭什么这钱就这么容易赚?”吉哲介绍,在很多所谓的虚拟货币交易过程中,市民在“明知”或“不知”的情况下,为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提供银行卡“洗钱服务”,而这高额的利润就是“洗钱的报酬”。
以A先生为例。他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将面临两种情况。如果警方后续查明进入其银行卡账户的钱,是电信诈骗受害人的被骗资金。那么这笔钱需要全额退还,A先生实际上成为了电信诈骗的受害人。若此次他很“幸运”,买方不是涉诈犯罪团伙,因A先生的收益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此行为也是违法的,这属于非法经营。
最后,警方在解封A先生银行卡账号前,对他进行了严重警告。
虚拟货币为“幌子”电诈手法花样多
“虚拟货币具有天然的用于洗钱、诈骗等犯罪行为的便利属性,虚拟货币的交易流通违反我国目前对虚拟货币的管制政策,损害了国家金融秩序、金融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警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定禁止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洗钱等为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持的行为。
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数据,如今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不断更新犯罪手段,虚拟货币也逐渐贯穿于诈骗行为始终。诈骗集团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GOIP、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从资金通道看,传统的三方支付、对公账户洗钱占比已减少,犯罪分子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洗钱。
目前,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电信诈骗手法也层出不穷。第一种,小额提现给甜头,大额充值骗你钱。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心理设立线上虚假交易平台,采用恐吓、诱导等方式让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实施诈骗。第二种,名为虚拟货币投资,实为金融传销骗局。行骗时,犯罪分子通过“区块链+数字资产+电商+金融+实体产业”的方式,向公众宣扬巨大消费市场和高投资回报率,增强骗局“可信度“,使更多人中招,深陷其中。
为此,警方提醒也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务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实习生 王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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