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东平警方开展为期一周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集中打击行动。期间民警分赴上海、河北、宁夏等5省9地市,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12人,有效打压了网络诈骗、信用卡犯罪等势头,为保障全国两会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
经查,2022年,犯罪嫌疑人王某利、晋某龙等12人均在明知其使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帮助转账,帮助转移资金并从中获利。目前,王某利、晋某龙等12人均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泰安网警提醒】
警惕各种陷阱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不要随意出租出借出售
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电话卡
以及微信、支付宝等账号
莫为蝇头小利
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人!
来源:泰安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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